1、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P/JS-0705-01 标题:电镀轮毂过程质量检验标准目录 页 次:1/9 版本号/修订次:B/1 电镀轮毂过程质量检验标准目录--------------------1 电镀轮毂抛光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2 电镀轮毂返修成品质量检验标准--------------------3 电镀轮毂抛铜铜坯质量检验标准--------------------4 电镀轮毂镍坯质量检验标准-
2、6 电镀轮毂成品质量检验标准--------------------------7 劳保、原辅料进料检验标准-------------------------9 编制: 夏艳洲 审核: 胡良 批准:胡启刚 宁波市北仑金属塑料电镀厂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1 标题:电镀轮毂抛光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2/9 版本号/修订次:
3、B/1 一、目的: 对抛光半成品外观质量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本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确保供需双方利益及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抛光半成品检验标准 三、 检验项目: 目测外观检查 四、 具体检验步骤: 4.1检验条件: 4.1.1在光线充足或等同于40W-60W日光灯不超过1M距离相当照明条 件下,视距300MM-500MM、视角45°-90°。 4.1.2对抛光厂自检合格格率达到80%以上的产品进行外观全数检验; 4.1.3各抛光厂送检产品暂时不清洗,但为便于检验,不允许有黄油、双面胶收光要好,否则不予检
4、验; 4.2目测外观检查: 4.2.1抛光要求: ①轮毂表面:无变形、碰伤、粗丝、原砂、机加工原纹,针孔、碴孔(0.5mm以下)1cm2不能超过2-3个; ② 幅条:棱形辐条不能打磨成圆形或弧形,应棱角分明,不能有机加工原纹、原砂、碰伤,侧面不能残留粗丝、原砂。 ③ 窗口:不允许有粗丝、原砂、碰伤、240#压磨印; ④其他:中心盖接合处、气孔、窗口的装饰铆钉孔、客户代码字母等不得变形或磨平; ⑤轮毂内外环、安装面、上下轮缘,不能有疏松、机加不良、碰伤等现象; 说明:以上①-③项为为杜绝的严重质量缺陷。 4.2.2对检验合格的产品, 必须按规定要求敲上车间钢号和检验
5、员钢号,钢号要字迹清楚、明显,便于识别;并准确无误的做好检验记录,由交货单位、检验员、仓库三方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 4.2.3不合格品处理:在不影响检验员工作情况下,可现场返修(条件交货方配置),现场不能返修的转交货方,损失由交货方自行负责;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2 标题:电镀轮毂返修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3/9 版本号/修订次:B/1 一、 目的: 对返修成品外观质量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本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确保供需双方利益及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
6、准适用于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返修成品(铜线上挂)检验标准。 三、 检验项目: 目测外观检查 四、 具体检验步骤: 4.1检验条件: 4.1.1在光线充足或等同于40W-60W日光灯不超过1M距离相当照明条件视距 300MM-500MM、视角45°-90°。 4.1.2对返修车间自检批合格格率达到60%以上的产品进行外观全数检验; 4.1.3经由毛坯前处理清洗干净后的抛光成品进行检验; 4.2目测外观检查: 4.2.1抛光要求: ①轮毂表面:无变形、碰伤、粗丝、原砂、机加工原纹,针孔、碴孔(0.5mm以下)1cm2不能超过2-3个、无400#压磨印; ② 幅
7、条:棱形辐条不能打磨成圆形或弧形,应棱角分明,不能有机加工原纹、原砂、碰伤,侧面不能残留粗丝、原砂、两端位置黄布条必须抛亮; ③ 窗口高区位:不允许有粗丝、原砂、碰伤、抛光变形、400#压磨印、针孔、碴孔(0.5mm以下)1cm2不能超过2-3个; ④窗口低区位、反光面:不允许有粗丝、原砂、碰伤、600#压磨印; ⑤其他:中心盖接合处、气孔、窗口的装饰铆钉孔、客户代码字母等不得变形或磨平; ⑥轮毂内外环、安装面、上下轮缘,不能有疏松、机加不良、碰伤等现象; 说明:以上①-④项为为杜绝的严重质量缺陷。 4.2.2对检验合格的产品, 必须按规定要求敲上检验员、班组及本厂钢号
8、钢号要字迹清楚、明显,便于识别; 4.2.3不合格品处理:在不影响检验员工作情况下,可现场返修,现场不能返修的转返修车间,损失由返修车间自行负责;根据判定结果,在检验完毕后的产品上做出明显检验结论标识,详细填写检验记录;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3 标题:电镀轮毂抛铜铜坯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4/9 版本号/修订次:B/1 一、 目的: 对抛铜铜坯外观质量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本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确保供需双方利益及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
9、抛铜铜坯(镍线上挂)检验标准。 三、 检验项目: 目测外观检查 四、 具体检验步骤: 4.1检验条件: 4.1.1在光线充足或等同于40W-60W日光灯不超过1M距离相当照明条件视距 300MM-500MM、视角45°-90°。 4.1.2对抛铜车间自检批合格格率达到50%以上的产品进行外观全数检验; 4.2目测外观检查: 4.2.1抛铜要求: ①轮毂表面:无变形、碰伤、粗丝、原砂、毛刺;针孔、碴孔(0.5mm以下)1cm2不能超过2-3个、无明显压磨印; ② 幅条:侧面不能残留粗丝、原砂;黄布条必须抛亮; ③ 窗口高区位:不允许有粗丝、原砂、碰伤、抛光变形
10、压磨印、毛刺;针孔、碴孔(0.5mm以下)1cm2不能超过2-3个; ④窗口低区位、反光面:不允许有粗丝、原砂、碰伤、毛刺;布轮、黄布条必须抛亮无压磨印; ⑤所有位置无脱皮、起泡、漏镀、抛穿(抛到底层)现象; ⑥其他:中心盖接合处、气孔、窗口的装饰铆钉孔、客户代码字母等不得变形或磨平; ⑦轮毂内外环、安装面、上下轮缘,不能有疏松、机加不良、碰伤等现象; 说明:以上①-⑤项为为杜绝的严重质量缺陷。 4.2.2不合格品处理: ① 抛铜能返修的转抛铜车间进行返修; ② 因针孔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转铜线进行返铜; ③因毛坯基材所引起的针孔经质检部主管
11、批准后可判让步接收; ④对于抛铜无法进行返修的磕碰、渣孔(0.5mm以上);抛穿等现象转刷镀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3 标题:电镀轮毂抛铜铜坯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5/9 版本号/修订次:B/1 ⑤无法进行修复的产品评审判定退镀或报废,由质量主管签字批准; 4.2.3根据判定结果,在检验完毕后的产品上做出明显检验结论标识,详细填 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转相关人员。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
12、件号:QW/JS-ZJ-[2011] 004 标题:电镀轮毂镍坯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6/9 版本号/修订次:B/1 一、 目的: 对镍线下挂镍坯外观质量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本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确保供需双方利益及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镍线下挂镍坯(镍线下挂)检验标准。 三、 检验项目: 目测外观检查 四、具体检验步骤: 4.1检验条件: 在光线充足或等同于40W-60W日光灯不超过1M距离相当照明条件视距300MM-500MM、视角45°-90°。 4.2目测外观检查: 4.2.1有下列现象
13、视为不合格: ①表面有碰伤、划伤,变形及轮毂受损; ②脱皮、起泡; ③粘有异物及结晶体所产生的毛刺等; ④漏镀、未清洗干净造成的镍斑; ⑤粗糙:明显压磨印、粗丝、不光滑; ⑥黑色氧化物:麻砂、麻点; ⑦镀层失光异色如:发白、发黑、发雾、发蓝; 以上①-⑤项为杜绝的严重缺陷。 4.2.2不合格品处理: ① 对于有少许问题的现场返修合格后让步接收; ② 现场不能返修的转抛铜房检验员处理; 4.2.3根据判定结果,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做出明显检验结论标识,详细填 检验记录,合格的直接流入铬线。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
14、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5 标题:电镀轮毂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7/9 版本号/修订次:B/1 一、 目的 对电镀成品外观质量及性能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本公司检验员进行检验,确保供需双方利益及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电镀成品检验标准 三、 检验项目 1、包装检查 2、目测外观检查 3、镀层厚度检查 4、盐雾试验检查 5、切割试验检查 四、 具体检验步骤 4.1包装检查: 4.1.1检验合格的轮毂注意有铬水须及时抽干;如有水渍、污渍必须用蜡擦拭干净,并要求
15、打蜡到位; 4.1.2检验合格后,护圈和保护膜要认真捆扎好,并在轮毂指定位置上贴好自己的检验标签,各检验标签上的年、月、日、班次必须清楚明了; 4.2目测外观检查: 4.2.1检验条件:铬线下挂后的轮毂通过干燥后,在光线充足或等同于40W-60W日光灯不超过1M距离,相当照明条件下,视距300MM-500MM、视角45°-90°进行全数检验。 4.2.2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原则要求为光滑、平整、均匀光亮,产品无色差及异色(如发黑、发彩、发白、发黄)现象。 4.2.3有以下情况缺陷判定为不合格: ①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 ②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
16、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 ③漏镀:镀层有漏底层现象; ④不可有碰伤、划伤,变形及轮毂受损现象; ⑤不可粘有异物:电镀过程中沉积在表面的结晶物(毛刺)及未清洗干净造成的镍斑等; ⑥粗糙:抛光、抛铜产生的粗丝、压磨印造成镀层粗糙不光滑的现象; ⑦黑色氧化物(麻砂):镀层表面形成的颗粒物和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它杂质; ⑧水印、铬迹、色斑痕迹:通常由于表面被污染所引起的不均匀润湿性,使表面水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5 标题:电镀轮毂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页 次:8/9 版本号/
17、修订次:B/1 膜变得不连续; ⑨颜色色差:在电镀过程中引起的铬黄、烧铬、发彩、发黑、发白、失色等; ⑩麻点针孔:在电镀过程中与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说明:第①—⑤项为杜绝的严重质量缺陷。 4.2.4不合格品处理: ①对于有少许赃污现象,可以用镜面蜡擦拭干净,判让步接收; ②对于烧铬的现象,可以用羊磨头抛亮之后,判让步接收; ③对于其它需要返镍或返铬的产品,要求必须返镀; ④对于有磕碰、毛刺、麻点、麻砂等缺陷的产品,要求进行返修; ⑤无法进行修复的产品评审判定退镀或报废,由质量主管签字批准; 4.2.5根据判定结果,在检验完毕后的产品上做出明显检验结论标识,详
18、细填写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转相关人员。 4.3镀层厚度检查: 检查周期:每月次2次 检验方法:金相法测厚 判定结果:以镀层厚度为85-200UM为合格 详细填写检验记录,作为电镀轮毂产品质量依据。 4.4盐雾试验检查: 检查周期:每四天一次(每次72小时) 检验方法:在容积空间内用人工的方法,造成盐雾环境来对产品的耐盐雾腐蚀性 质量进行考核。 判定结果:以盐雾腐蚀试验后,产品是否产生腐蚀现象来对样品进行判定。 详细填写检验记录,作为电镀轮毂产品质量依据。 4.5切割试验检查: 检查周期:每四天一次(正常情况下) 检验方法:间隔4CM进
19、行切割 判定结果:以切割试验后,产品镀层与基体是否有剥离现象来对样品进行判定。 详细填写检验记录,作为电镀轮毂质量依据。 宁波市北仑区金属塑料电镀厂质检部文件 文件号:QW/JS-ZJ-[2011] 008 标题:劳保、原辅料进料检验标准 页 次:9/9 版本号/修订次:B/1 一、 仓库管理人员 1.1物资到达本厂后,验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方名称; 1.2检查货物外观、包装有无损坏情况; 1.3对于A类物资,供销部应要求供方提供质保书或相关的检测试验报告、 合格质量证明等; 1.4对于B类物资,由仓管员进行验收,直接填写《入库单》; 1.5不符合要求时,通知供销部进行处理。 二、化工原料 2.1化工原料到厂后,由仓库通知质检员抽样送化验室化验; 2.2化验结果附合要求的,由化验员在化验单上签字确认后仓库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3 如果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2.4 紧急放行(对化工原材料不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