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动火证
动火单元
动火原因
动火部位
动火时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动火人
看火人
动火种类
消防器材
安全主管
审核意见
签名/日期:
工程主管
审核意见
签名/日期:
日 期: 房 号: 编 号:
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单元,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动火中要做到“四要”,动火后要做到“一清”.
一、“八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过油类等易燃物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5、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动火.
6、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7、电、气焊工安全保护不健全不动火。
8、电、气焊工没有焊工证不动火.
二、“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没有隐患才能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