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通三防”重大技术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是在煤矿生产全过程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常规内容包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发展规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的制定要结合现场实际,做到有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4、“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一通三防”技术问题,重要“一通三防”技术问题,一般“一通三防”技术问题。5、对矿井生产环境有
2、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报乌海能源公司审批的属重大“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和措施。6、 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一)、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审批程序:由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义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报矿长审批-拟文呈报乌海能源公司审批。(二)、重大“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问题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牵涉的“一通三防 技术问题;(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3)、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5)、试验涉及“一通三防”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
3、艺、新设备的措施;(6)、“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7)、指定需要报批的“一通三防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7、具有安全技术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的矿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8、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牵涉“一通三防的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9、规程的内容应包括“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10、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部门提供地质说明书,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科提供通风系
4、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图件资料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提供给编制措施单位.11、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要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12、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13、掘进工作面开口、过老巷、断层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包括“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在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通风科及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14、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15、采、掘
5、、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科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16、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17、规程措施审批权限为:业务部门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的矿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18、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单位工人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负责人、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
6、避免违章指挥。19、安检科参加全矿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执行负监督责任。20、生产科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和质量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1、机电科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质量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2、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23、规程、措施编制、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24、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