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制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银行法,公司开设一个银行基本账号,并设立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公司设立出纳一名,经营现金收入、支出和保管以及银行收付由出纳负责办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经管现金。二、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合法的收付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并于每日下班时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清查,保证账款相符。每一笔现金的支出,事先应先经过财务核准、经理审批。三、 公司日常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收入的现金以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及时解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以收抵支。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随意经手现金和空白支票的支付与填开。四、 不得以白条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保存账外现金,
2、严禁公款私存。支票由会计主管会同出纳人员共同签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印鉴由财务主管和出纳分别保管。五、 银行支票应根据编号按序签发,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作废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联一起保存在支票本内以保持号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设置支票登记簿,对已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六、 出纳人员每月按时向银行索取对账单,并由出纳人员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并调整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人员签章确认。七、 公司出纳设立应收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库存的每一种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人、票面金额、到期日和利率等,当某张应收票据到期收到本息或提前向银行贴现或背书后转入,均应在登记簿上作说细的声明。八、 会计每月稽核现金、银行存款总账与日记账相符情况,确保账账、账款、账存相符,每月月末应在各日记账“月末结存”年加盖会计人员印鉴。九、 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及总部下发的财务规定操作要求进行业务处理。十、 发票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填制发票规定开具发票,并存放在保险柜.填写发票时,应项目齐全,保证其合法性。十一、 财务人员每月按时编制报表,并进行登账,按时审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