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夏县电视台节目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部全体员工责任意识、把关意识,尽可能减少电视节目差错,努力提高节目质量,根据各岗位职责,特制定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节目播出前各岗位差错及责任追究 (一)监制 电视节目当天编辑稿件、修改串联单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13分。 (二)责编、编辑 1。当天编辑稿件、撰写串联单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12分。 2。节目终审发现图像、声音及文字错误2处及以上,扣13分。 (三)记者 1。节目出现文字、画面局部失实,声音处理不当,扣36分. 2.节目中出现人名、地名、头衔、数字错误,一次扣4分,重复该错误,按出错次数加扣。3。采
2、访人物调度方位不当,导致过光、太侧,扣12分.4。提交的文稿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12分。 5。稿件采访字幕错误、遗漏2处及以上,扣1-2分. 6。时政新闻领导画面编辑缺乏规范,扣13分. 7。编辑画面黑场1处或裹帧2处及以上,扣12分。 8。节目中该有同期声而没有编辑,扣23分。 9.节目中个别偏黑、过光、焦虚、偏色、晃动明显、歪斜等画面确定是文字记者或摄像记者责任后,对当事人相应扣12分。 10.不执行部门负责人指派任务的,按情况予以扣除1030分. 11。记者采写的稿件须及时交稿和剪辑,无故影响电视时效性和播出的,每条视情扣除515分. 12。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稿分,一经发现每
3、次扣50100分. (四)播音员 1。播音形象不合要求,扣23分. 2。当天播音读错句、破句、别字、裹字等2处及以上,扣12分。 3。播音员在配音中音量过重或过轻,扣12分。 4.播音员在记者已编稿件中抹去同期声、采访声,扣12分. (五)制作 1。节目终审发现内容提要、题目错误1处及以上,扣1-3分。其它字幕错误2处及以上,扣13分. 2。节目终审发现画面黑场1处或裹帧2处以上,扣12分. 3。节目终审导语、新闻漏传或错穿,扣23分。 4。编辑保留带遗漏新闻,可补救的按节目重要性和后果每条扣14分。无法补救的按节目重要性和后果每条扣10-14分.产品保留带遗漏,可以补救的按后果每档扣36分,
4、无法补救的按后果每档扣30-60分。 5.节目计时发生错误,扣2-4分。 二、节目播出后差错追究 (一)重大政治、政策性差错,由记者、编辑、责任编辑、监制、总监制根据责任轻重层层负责.从重从严层层追究相应责任.由中心编委会专题研究扣罚金额,并提交党组研究作其它相应处理。 (二)重大新闻事件应报漏报,或经别人指出补报,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责任为记者,次要责任为监制.重大新闻事件处理明显不当,主要责任为记者,次要责任为编辑、责任编辑和监制,并追究中心分管领导责任。主要责任者扣200-250元,次要责任者扣100-150元,并视情作其它相应处理。 (三)电视节目标题、同期声文字、图像、声音播出出
5、现差错,主要责任为采编播、制作,次要责任为监制,并视情追究中心分管领导责任.一般文字每字扣20元;重要文字及片头贴错,人名、地名、数据、时间、内容差错,每处扣50150元;标题差错,每处扣100250元;一般性失实以及稿件重复刊登,每处(次)按性质程度扣100250元。涉及区级以上领导及重要人物的差错(含视频有损领导形象)的,每处扣150元,标题中每处扣250500元.广播稿差错与文字稿差错同等处理. (四)节目计时发生错误;正常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交接手续主要责任为制作,次要责任为监制。每次扣250500元. (五)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扣罚比例原则上为1:0.5:0。3. 三、差错追究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总编办审核,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同意,特殊情况由编委会或党组研究决定。总编办做好差错追究监督工作,并统一将差错扣罚单交办公室财务执行。 四、本制度由中心编委会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三年元月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