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号 竣工日期:年月号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3 五、工程造价
2、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据实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本合同协议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对本合同专业术语,本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协议未约定的,按照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八、工程款支付时间方式及质保金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95%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工程在质保期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壹年)无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质保金计算时间以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据日期为起始时间)。 九、开工前三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十、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
4、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十一、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
5、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分享。 十二、甲方在开工前应解决施工用水源和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十三、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6、 十四、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十五、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GB50300—2013. 十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十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
7、方可继续施工. 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5、因政府或者财政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九、工
8、程分包 1。 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乙方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
9、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乙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应该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该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上述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后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
10、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商定或确定乙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乙方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甲方和乙方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4、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有
11、权要求乙方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甲方,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协助甲方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甲方必须参与处理的,甲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工程款的,应该承担应付款项5%的违约金。二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代理费.二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合同签约地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