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河路中心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3
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 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 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
3、,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校务会议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校务会议在处理申诉案件
4、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校务会议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2、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或规章规定的职责,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3、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规章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校务会议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校长署名,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十五
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效力。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2016.2教师、学生申诉程序 为维护广大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保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制定本程序。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申诉人可以是是教师或学生。 2、校内教师、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部门或学校.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有关部门或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工会
6、、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代会代表组成. 2、学校德育处负责受理学生申述事项,校办室负责受理教师申诉事项。 四、申诉程序 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德育处、校办室提出。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德育处、校办室接到学生、教师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教师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 (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制作笔录; (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 (3)调查有关证人
7、并制作笔录; (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 (5)提请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德育处、校办室自接到学生、教师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制作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书面通知申诉人,请申诉人签字留存校办归档. 5、申诉决定最后一行:应明确告知申诉人,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6、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决定的,以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有关部门重新做出决定,并在原处理决定公布范围内重新公布,复查决定生效。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