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一、各参建单位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规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要求的情况.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及相关资料。三、建设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情况。四、施工单位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及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情况,如未采纳专家意见,需有解释说明。五、基坑周边排水系统、设施及基坑内部排水措施设置情况。六、基坑支护实体情况。基坑支护与开挖方式应与设计和方案相一致;基坑支护结构上不得放置和悬挂重物;复合土钉墙
2、坑壁腰梁及预应力锚杆设置必须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排桩腰梁和顶部冠梁设置必须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基坑坑壁不得有空鼓、脱落、露筋、冻胀和渗漏水现象等。七、基坑支护质量检测情况。混凝土及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留置混凝土试块;土钉和锚杆应进行抗拔力承载力检测;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八、基坑周边荷载情况.基坑周边1m范围内严禁堆载,1m以外堆物堆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方案规定。九、基坑出现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位移速率增长且不收敛, 构件内力超过其设计值等),周边建筑物、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支护结构出现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的损坏,基坑出现局部
3、坍塌、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情况。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基坑开挖前施工现场必须完成了摄像头的安装,主要运输道路必须按要求完成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了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现场裸露地面、土堆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基坑坑底除开挖作业面外,也必须进行覆盖。十一、监理单位对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监测记录的审查情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实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后监理通知的签发及复查整改情况。京建发201442 号附件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一、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及按照
4、专家意见完善情况,如未采纳专家意见,需有解释说明。二、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承载力验算情况.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四、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基础安全稳定情况和验收情况。六、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大脚手架使用的主要构配件(钢管、扣件、碗扣、U型托撑及螺杆、可调底座等)是否符合要求。七、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实体搭设是否符合专项方案及规范要求(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立杆、连墙件、剪刀撑设置等)。八、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情况。九、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查情况,对特
5、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核情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实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后监理通知的签发及复查整改情况。京建发201442 号附件3临时用电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审批情况。二、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三、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四、外电防护情况(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外电架空线路防护措施,警示标志设置等)。五、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情况(保护零线引出情况,是否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等是否与保护零线连接牢固,保护零线是否装设开关或存在断线,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阻
6、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防雷接地情况等)。六、配电室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耐火等级,灭火器材配备,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设置,警示标志设置,防止雨雪侵入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等)。七、配电线路敷设情况(电缆选用是否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电缆是否包含全部芯线,芯线颜色是否与用途一致,电缆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八、配电箱(柜)及开关箱设置情况(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设置及接线情况,隔离开关断开时是否具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是否采用三级配电逐级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一闸多机”现象,电器是否安装在电气安装板上,电器间距
7、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九、施工现场照明情况(电源电压、灯具高度、照明变压器配备、灯具外壳接地等)。十、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及档案管理情况(临时用电工程是否验收,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是否及时补充相关图纸和资料,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等)十一、生活区用电情况(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是否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十二、监理单位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审核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后监理通知的签发及复查整改情况.京建发201442 号附件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验收和检测情况,使用过程中进行附着作业
8、后的验收情况.(二)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情况.(三)塔式起重机回转范围内的外电输电线路防护设置情况。(四)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吊装作业应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等规范、标准要求。 (五)北京市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等资料收集管理情况.(六)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建
9、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持证上岗情况。(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审批情况。(八)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九)向拆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情况(基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十)施工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注册登记、拆装告知、用登记情况。(十一)审查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二、监理单位(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持证上岗情况。(二)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0、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三)发现安全隐患后监理通知的签发及复查整改情况。(四)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六)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持证上岗情况。(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情况。(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审批情况。四、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一)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安全状况.(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情况。(四)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运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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