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层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发电厂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标准通用部分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河发电厂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的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CDTITP 200162009生产区域无线电通信工具管理标准Q/CDTITP 20021-2009安全生产问责制管理标准Q/CDTITP 20022-2009安全生
2、产奖惩管理标准Q/CDTITP 20011-2009文明生产管理标准Q/CDTITP 200872009经济责任制管理标准Q/CDTITP 200012009标准化管理Q/CDT-ITP 201812009会议管理标准Q/CDT-ITP 201172009劳动合同实施管理标准Q/CDTITP 201182009人力资源管理标准Q/CDTITP 20123-2009考勤管理标准Q/CDTITP 20146-2009民主生活会制度Q/CDT-ITP 20156-2009领导干部谈话制度Q/CDT-ITP 20157-2009共产党员行为规范Q/CDT-ITP 20163200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
3、施办法Q/CDTITP 20164-200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Q/CDTITP 201662009管理人员参与对外经济交往活动的有关规定Q/CDT-ITP 201742009机关管理人员政治理论学习规定3 岗位职责3.1 责任3.1.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下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3.1.2 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不得有损坏和诋毁企业形象的言论。3.1.3 在企业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以及双文明责任状的各项工作,并对企业主管领导负责。3.1.4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令行禁止,带头执行企业的各项决定.3.1.5
4、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3.1.6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产各项安全事件的透明度,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1.7 有责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间的制约关系.3.1.8 有责任实事求是地向企业主管领导报告工作中的弊端和错误,并积极整改。3.1.9 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及申诉,有责任尽快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答复。3.1.10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同时
5、,中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有责任保守企业秘密.3.1.11 对本部门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3.2 权限3.2.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室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3.2.2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3.2.3 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3.2.4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同时,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3.2.5 对本部门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调查和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的权力.3.2.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
6、作情况。3.2.7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3.2.8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建议。3.2.9 对企业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与实际不符,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3.2.10 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安排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培训。3.2.11 对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违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4 岗位技能4.1 基本条件4.1.1 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正确的思想和信念,事业心、责任感强。4.1.2 品德条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能严格依法办事。4.1.3 业
7、务条件:熟悉和掌握本部门有关的专业知识.4.1.4 岗位条件:聘任中层副职一般应具有生产或管理中、高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聘任中层正职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4.1.5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4.1.6 文化程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1.7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突破上述条件的限制,破格聘任。4.2 技术知识4.2.1 掌握与本岗位、本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4.2.2 熟悉企业的发电生产过程。4.2.3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企业标准。4.3 实际技能4.3.1 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
8、理方法开展工作.4.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4.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和决策。4.3.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能独立撰写常用公文。4.3.5 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知识,能利用企业信息化系统开展相应的工作。5 工作目标5.1 完成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5.2 努力为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实力献计献策,起到上一级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5.3 认真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6 工作内容6.1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
9、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6.2 在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指示时,应按照企业主管领导的批示认真办理。6.2.1 凡需要本部门人员了解并贯彻执行的,应研究传达贯彻的方法,确定传达时间,及时组织传达.6.2.2 各项需长期贯彻执行的方针、政策、指令或指示,在传达之后,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组织落实.6.2.3 有些内容要补充到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标准或各岗位工作标准中的,应及时组织修改。6.3 中层正职应通过制定工作标准的形式规范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授权各岗位分担本部门的一项或若干项工作职责。6.4 中层正职(副职)应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处理好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企业主管领导(本部门正职
10、)汇报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6.5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应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本部门员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6 中层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教育本部门各岗位人员,既要搞好本职工作,又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共同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6.7 中层管理人员除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外,还应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流和业务联系。6.8 中层管理人员应完成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自觉地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及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达到效率高、效果好的目标。6.9 中层正职负责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的检查与考核。6.10
11、 应努力学习电力企业管理知识,最大限度地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所辖专业的工作,能够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的专业管理,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6.11 应经常了解国家有关改革的方针、政策及动态,清楚企业目标任务,积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使所辖的专业管理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6.12 一岗双责的中层管理人员,应同时承担和履行本部门和党支部的工作职责.7 检查与考核7.1 按照本标准及企业Q/CDT-ITP 20087-2009经济责任制管理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7.2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企业主管领导检查与考核,并委托人力资源部对各岗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对各岗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奖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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