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丘二中教职员工申诉制度 为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教职员工申诉制度。学校内部教职员工申诉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允许教职员工进行申诉。4
2、、尊重教职员工的人格尊严.5、保护教职员工的个人隐私。6、为教职员工提供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条件。7、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职员工,不得打击报复。8、对教职员工提出申诉要高度重视,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好申诉问题,并给予圆满的答复,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内部。9、解决问题做到公开、公正、执法.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二、组织机构教职员工申诉工作由工会组织负责。1、教职员工直接找工会或学校领导提出口头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报告给学校职能部门;直接投入校长信箱和电话申诉均可。2、由工会找教职工应该了解情况,并做好深入调查。3、形成申诉调查报告,对教职员工申诉提出初步意见。4、申诉材料及调查报告上报法制工作
3、领导小组.5、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作出最终裁决。6、由学校领导通知教职员工申诉结果,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申诉范围教师申诉范围和程序简图1、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主要指考核、奖励、惩罚、评聘、晋职、晋升级等行为)2、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主要是指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评定学生成绩、参与民主管理、获取工资报酬、参加进修或培训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教师申诉范围和程序申诉人必须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教师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若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诉,由学校法制安全处作笔录,并告知被申诉人1、申诉的提出有明确的被申诉人有具体申诉请求和理由对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诉程序2、申诉的受理对申诉书内容不详细的,要求重新补正维持原处理结果3、申诉的处理变更处理结果撤消原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