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椿镇村党支部书记管理激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各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指导,加强督查考核,培养造就广文守信念、讲奉献、有木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的管埋,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原则。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根据党内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推动
2、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童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备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扶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三)密切联系
3、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申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土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土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享做好享,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土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对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品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大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
4、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大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贪济困的良好风尚、(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木村党员大会的块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丈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纽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三章选任第五条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5、。第六条村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遣,廉洁自律;(二)带富能力强。有见识、思路宽、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致富;(三)协调能力强。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四)法制观念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按章理事;(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初始任职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况的一般不宜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
6、的;(二)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孟在被立案侦查的或纪委已立案检查的;(四)劳改、劳教人员释放后,在其威为正式党员之日起不满乒年的;被判缓刑执行期满两年内的;(五)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两年内,受辙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辙职以上处分两年内,受其他党纪或政纪处分期满年内的;(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从共完全履行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七)严重违反社会遣德和村规民约的及一些村霸、地痞、流氓;(八)私心严重,热衷拉帮结派;(九)信仰邪教和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十)年老体弱,不能履行职责的.第八条选拨任用方式和程序(一)选拨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
7、镇党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了般呆取”两推下选”、”“公推直过”的方式进行臣无法组织选举,乡镇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申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直接委派或任俞村党支部书记.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拨产生村党支部书记;(二)村党支部书记主要从木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员贵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
8、部申选派。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拨村党丈部书记;(三)村党支部书记选举产生或任职后,乡镇党委要下发任职通知,并且一周内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办埋工资手续、建立或转交档案。第九条选拨任用村党支部书记,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选拨.同时,要注重村后备于部的墙养选拨,把年纪较轻,公遣能于,勇于奉献,文化程度较高,土作能力较强,,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后备干部及时选进领导班子.第四章考核第十条村党支部书记的考核主要由目标实绩、党员群众测评和乡镇领导测评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量化考评。其申可
9、标实绩占60分;党员群众测评占20分,乡镇领导测评占20分。第十一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木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丁70分为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一60分为墓木称职(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考评小组或县直有关部门书面提出,经乡镇党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一)任职期阿木人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二)任职期间木人及户籍在任职行政村的子女、班子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所在村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的;(三)本人无视组织原则,煽动或带头越级上访,造成重大不
10、良影响的;(四)木人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决定的;(五)严重违反纪律的其也行为.,第十三条备乡镇根据实际细化考核项目,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目标实绩考核;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好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党员群众测评,向乡镇领导述职、乡镇领导测评人员确保对村党支部书记考核公平,真实、有效。第十四条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备乡镇给予表彰或奖励;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提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协商为政协委员。考评为“基木称职”等次的,由乡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莲续两年,考评为基木称职等次的,给予免职.考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予免职;有违法违纪行
11、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第十五条备乡镇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档案;并于每年年末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五章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县委组织部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个于部培训规划,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二次村党文部书记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且采取灵活形式;举办一些示范性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第十七条加大学历培训力度,积极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取得高二级学历,参加农村党员干部大专班、农函大、农广校学习。第十八条培训工作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的原则,分级负责,分层次,分期分批地进行.改进墙训形式,因人施教,讲求实效,既讲授理论知识,叉注重实际能
12、力的提高。第十九条乡镇也要根据木地实际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采取不周形式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经费。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第六章奖惩与待遇第二十条各村党支部书记处在农村改茸和建设的第一线,工作任务重,面临的矛盾多.乡镇党委要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政治上高度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第二十一条对公正廉洁、勤奋工作,为我县农村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要大力宣传、表彰和绘予奖励.第二十二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有计划地考录乡镇公务员
13、、事业编制人员或领导干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第二十三条对坚持原则、努力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要绘予大力文持、爱护和帮助,属于上级立作上的问题,上级领导要主动承捍责任。对于打击报复村党支部书记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制生,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严惩。第二十四条严格落实关于认其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备项待遇,及时兑现规定的报酬和办理养老保险,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每两年为所有文部书记体检+次;所需经费由县乡财政共同负担.第七章监督第二十五条县委组织部和备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第二十六条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
14、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七条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和木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遏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第二十八条严格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乡镇党委每年对各村财务进行一次审计,村党支部书记离任时,由乡镇党委负责进行离任审计;第二十九条实行村党支部书记问责制和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或诫勉;对岗位自标任务完成较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法纪时,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三十条乡镇党委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请销假制度、辞职制度等;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切实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