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次申请用表)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
学生编号: 申请学年:
学院信息
就读学院
就读专业
学号
入学年限
培养层次(专/本/研)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数
个人特长
单 亲
□是 □否
孤 儿
□是 □否
烈士子女
□是 □否
残 疾
□是 □否
高考分
2、数
(新生填写)
科 类
□文 □理
是否在当地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办理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是 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额度为元
□否
家庭
通讯
信息
详细通
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
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影响
家庭
经济
状况
有关
信息
1、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大写);全家年总收入(元,大写)。
2、学生入
3、学前已获资助情况:。
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情况:。
4、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5、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6、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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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部门
信息
详细通
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区号)-
签 章
学生
本人
确认
签章
本人承诺对以上所述情况真实性负责
签字:
20 年 月 日
学 生
家 长
或监护
人意见
和签章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学生
4、家庭
所在
地乡
镇或
街道
民政
部门
经办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 年 月 日
备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山东建筑大学初次申请困难等级认定的学生注册专用。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皆可填写本表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学生不需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已填写并加盖了民政部门公章的请附于本表后,则本表可不再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申请学生填写本表的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准确,电话必须正确,字迹须工整,不得涂改勾画.
2、本表一式一份(A4,正反面),由学院留存、审查,作
5、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特困补助的重要依据.
3、本表须从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学工在线”—‘学生资助’—‘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或手填皆可.
4、如申请困难认定,学生还需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必须提供);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烈属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例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其他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为方便保存备案,要求统一用A4纸提供。
5、政府民政部门意见需由乡镇(街道办)或其以上政府民政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家庭人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及奖金、福利、津贴等;“全家年总收入”指“农民纯收入”或“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总和.
7、学校将通过电话、信函调查、家庭走访等方式对学生所填家庭情况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报情况及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的,学校将不予进行认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8、“学生编号"由学院填写,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编码,格式为“学院代码-学生入学年份—序号”,如土木学院2014级新生的编号可设为“01—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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