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5 ,大小:191.04KB ,
资源ID:4016193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01619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doc

1、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和使用功能的抽样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以及对新

2、技术、新材料的检测。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有偿服务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第三条 省建设厅负责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具体负责实施。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第四条 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质量检测业务。企业实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仅对本企业工程(产品)质

3、量出具检验数据,其出具的检验数据仅限于企业内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定依据。第五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建材试验收费标准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收费标准中暂未列的项目,委托双方可协商解决。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六条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两类。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符合本规定附件一所规定的资质标准。第七条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须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建设厅申请;省直

4、有关厅(局)所属检测机构,由省直有关厅(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建设厅申请。第八条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可分别或同时申请见证取样检测和专项检测中单项或多项检测资质,附件二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仪器设备为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具备的检测能力。第九条 申请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当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资料:(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四)反映检测能力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五)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六)资质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

5、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体系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出具声明。复印件应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专用章”.第十条 检测机构申请材料应当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省建设厅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如存在数据不全、资料不全、印鉴不全、填报不规范或不真实、字迹难以辨认等,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检测机构隐

6、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办理资质的,省建设厅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且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第十一条 省建设厅在资质审批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自资质申请受理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如要进行现场核查的,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在“江西建设网”(www。jxjsxx。ne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需进行核查。公示和核查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之内。对符合资质标准的,由省建设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江西建设网”上公布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资质和检测业务范围。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

7、有同等法律效力。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执行建设部统一样式,证号由省建设厅统一编码。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由省建设厅在其资质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资质证书延期有效期为3年。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 工程中特殊检测项目需委托外省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赣进行检测的,应由委托方或检测机构到省建设厅办理检测工程单项备案手续,符合备案要求后方可开展检测.备案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8、副本及复印件;(2)计量认证证书及复印件;(3)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证书及复印件;(4)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和检测人员一览表、检测人员证书及复印件;(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备案表可在“江西建设网”()下载。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遗失资质证书,在法定有效的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可携相关证明材料向省建设厅申请补办。破产、撤销的检测机构,应在30日内将资质证书交回省建设厅予以注销。歇业的检测机构应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厅备案,其资质证书应交回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业的应报经省建设厅备案后,方可进入市场。第三章 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

9、获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许可的检测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严禁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检测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和技术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多页检测报告应在侧面骑缝处加盖检测专用章。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中,应注明见证人员姓名及单位,并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检测报告应向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报验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第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并对

10、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在争议当事方的见证下进行复检,所发生的复检费用先由提出复检方垫付,待明确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若无法就复检检测机构达成一致,或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当事方共同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协调或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第十九条 从事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应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省质监总站备案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检测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之内应向备案机关提出延

11、续申请,经备案机关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在原检测机构从业不满1年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条检测机构所承担检测工程项目不得与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不得从事该工程项目的检测,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向委托方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二十一条 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委托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能全部满足单位工程的检测要求,则委托方不得分包肢解检测

12、合同。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第二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送检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机构应执行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和检测结果上报制度.第四章见证取样及送检第二十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影响工程质量、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建筑材料和专项检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二十五条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项目,必须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依据国家

13、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由工程施工方与见证人员共同对检测项目取样和送样。见证人员对检测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法定责任。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的见证人员需经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每个工程见证人员不得少于1人,重要、大型工程的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如建设单位无具备专业技术的见证人员,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费用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另行商议.见证人员应由熟悉工程质量检测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需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经省质监总站备案后,方可从事取样送检的见证工作。第二十七条检测项目取样时,见证人员须对取样过程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

14、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签认。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第二十八条试样送检时,须由见证人员和施工方取样人员共同送检,填写送检单,送检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收样时须查验见证人员有关证书和身份证,检查送检单和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配置、技术资料归档、检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资质标准;(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

15、转包检测业务;(三)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四)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五)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六)从事检测和见证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七)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八)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九)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检测

16、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四)对检测问题投诉有依据的、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有疑异的,组织复检。(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六)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对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进入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应在做出相应处罚决定5个工作日之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可依法对其资质做出相应处罚。外省进赣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条款的,其检测结

17、果无效,省建设厅作出暂停进入本省市场、一年内不予办理进赣备案手续,并将情况通报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部门。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电子邮件信箱。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规定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第三十三条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违反本规定,未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未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的、未执行检测合同和检测结果上报制度的、检测工程项目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的,责令整改

18、,予以通报批评,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进入市场。检测方、委托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还应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江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赣建质字199812号文同时废止。附件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同时申请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的,其注册资本不少于180万元人民币。(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19、(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可不少于6人;(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

20、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其中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五)建筑节能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节能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六)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七)室内环境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

21、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八)设备安装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九)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混凝土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附件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和主要仪器设备一、 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浅层平板静载荷试验1000KN千斤顶2台10mm以上量程百分表4只最大受荷1000KN成

22、套主、付梁2套深层平板静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2桩的承载力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同型号千斤顶总吨位不低于12000KN最大受荷不低于10000KN的成套主、付梁1套静载自动测试仪1套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最大受荷不低于1000KN主梁1套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最大受荷不低于1000KN主梁1套带承台桩水平静载荷试验高应变动力检测100KN以上整体大锤1套拟合法软件1套3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反射波法动测仪1套声波透射法声波检测仪1套钻芯法100m钻芯机1台4锚杆锁定力检测土层锚杆抗拔试验1000KN穿心千斤顶1台岩石锚杆抗拔试验5静力、动力触探检测静力触探仪、动力触探仪注:1、“

23、”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2、“项为必备设备3、10000KN成套主、付梁必须有正规设计图纸,并标明最大受荷(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回弹仪超声-回弹综合法超声波测试仪、回弹仪钻芯法钻芯机、压力机拔出法抗拔仪2砂浆强度检测回弹法回弹仪贯入法贯入仪推出法推出仪筒压法压力机射钉法射钉枪3砌体强度检测原位轴压法原位压力机扁顶法扁式液压千斤顶原位单剪法千斤顶、压力表原位单砖双剪法原位剪切仪4钢筋保护层无损检测法钢筋保护层测定仪破损检测法5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载荷试验法荷载、百分表6后置埋件抗拔试验抗拔试验拉拨仪、百分表7建筑物

24、变形观测沉降观测精密水准仪倾斜观测经纬仪注:“”项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静压风洞气密试验幕墙自动检测仪静压风洞水密试验静压风洞抗风压试验平面层间位移试验2硅酮胶相容性检测相容性试验方法电子拉力试验机、水紫外线辐照试验箱3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剥离粘结性试验方法4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拉伸粘结性的测定电子拉力试验机5硅酮胶邵式硬度硫化橡胶邵式A硬度试验方法邵式橡胶硬度机注:1、试件高度应包括一个半层高,试件必须包括典型的垂直接缝和水平接缝。2、“”项为建筑幕

25、墙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外观质量目测焊接检验尺、目测表面缺陷渗透探伤法渗透剂磁粉探伤法磁粉探伤仪内部缺陷射线探伤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仪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测厚法覆层测厚仪3轻钢结构高强度螺栓楔负载拉伸试验万能材料试验机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或预拉力轴力扭矩法电动扳手轴力测试仪、扭矩测试仪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拉伸试验万能材料试验机钢网架结构螺栓球节点网架螺栓表面硬度硬度法硬度计杆件承载力拉伸试验万能材料试验机螺栓球最大螺孔承载力拉伸试验万能材料试验机焊接球节点试件承载力拉伸试

26、验万能材料试验机4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下弦挠度检测精密水准仪、经纬仪5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拉伸试验弯曲试验万能材料试验机6焊接材料性能检测力学性能化学分析万能材料试验机等注:“项为钢结构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五)建筑节能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建筑材料节能性能导热系统导热系数测定仪密度含水率强度2建筑构件热阻或传热系数防护热箱法防护热箱热流计法热流计3建筑外门、外窗气密性检测和保温性能检测(K值)门窗物理性能检测仪4围护结构围护结构热阻或传热系数热流计法热流计防护热箱法防护热箱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红外摄像法红外摄像仪5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耐候性耐候性试验设备抗

27、风荷载性能门窗物理性能检测仪抗冲击性能重物荷载拉伸粘结强度抗拔仪系统热阻试验防护热箱耐冻融性能冻融箱吸水量天平、磅称抗拉强度拉力试验机抹面层不透水性压力水槽水蒸气渗透性能试验箱玻纤网耐碱拉伸试验拉伸试验机注“”项为建筑节能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六)室内环境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室内环境污染物氡现场检测法测氡仪活性炭盒法低本底多道能谱仪游离甲醛酚试剂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仪现场检测法甲醛测定仪苯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仪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分光光度计离子选择电极法离子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相色谱法带热解吸装置的气相色谱仪2土壤中氡浓度氡现场检测测氡仪 注:“”项

28、为室内环境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七)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现场测试水压试压泵2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现场测试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通风与空调工程温度、湿度温度计、温度计风压风量微压计风速计风速风速仪流量流量计噪音声强计水压试压泵注:“项为设备安装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 (八)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空调与通风系统现场测试与监控值比较一致性改变系统参数对电器设备工作状态进行检查万用表电工参数测试仪点温计温湿度测量仪照度计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

29、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2综合布线多模光纤衰减现场测试值与标准要求比对综合布线分析仪双绞线衰减、串扰、回损等同轴电缆特性阻抗3信息网络系统网络连通性根据拓扑图,网管工作站应能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多种字节的数据包发送和接收分析。网络测试仪协议分析仪漏洞扫描仪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性能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检查防火墙和防病毒系统检查网络性能、流量、碰撞率、错误率、广播率、时延4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系统输出电平(60-80)dB输出端口测试场强仪5安全防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功能检查输出端口测试视频测试卡示波器耐压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万用表噪声测试仪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

30、)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6电源与接地电源与接地系统接地措施钢纤入接地万用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注:“”项为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九)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细度负压筛、天平、养护箱、抗折仪、恒速压力机、标准养护室(箱)安定性试饼法雷氏夹法凝结时间胶砂强度2砂常规检验颗粒级配烘箱、试验筛、天平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含水率、吸水率3石常规检验颗粒级配烘箱、试验筛、天平、压力试验机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强度、抗冻、抗渗、凝结时间压力机、搅拌机、振实台、标准养护室(

31、自动温湿度控制)5砂浆强度、配合比设计6混凝土掺加剂减水率、泌水率比、收缩率比、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限制膨胀率胶砂搅拌机、压力试验机、振实台、坍落度筒、贯入阻力仪、标准养护室、收缩仪、膨胀仪7沥青、沥青混合料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马歇尔稳定度、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沥青性能设备一套8掺和料(粉煤灰)烧失量需水量比细度三氧化硫量含水量抗压强度比天平、马弗炉、负压筛析仪注:“”项为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专项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二、见证取样检测序号项目名称检测参数名称主要仪器设备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负压筛析仪、沸煮箱、电动抗折机、压力机(300KN恒应力)、

32、水泥软练设备一套、标准养护室(箱)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弯曲反复弯曲万能试验机(300KN和600KN或600KN和1000KN各一台)、反复弯曲仪3建筑用砂常规检验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颗粒级配云母含量烘箱、标准筛、天平、台称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烘箱、标准筛、天平、磅称、压力试验机、压碎指标值测定仪5砼强度检验立方体抗压强度砼配合比设计抗冻性能抗渗性能凝结时间砼搅拌机、振实台、标准养护室(箱)、压力试验机(2000KN恒应力)、坍落度仪、抗渗仪、贯入阻力仪、冻融

33、箱(40)6砂浆强度检验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砂浆搅拌机、标准养护室(箱)、压力机、稠度仪等7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界限含水率土粒比重、相对密度、颗分击实密实度园锥动力触探试验环刀、烘箱、天平(0.10.01g)、密度测定仪、台称、击实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灌砂筒、动力触探仪8砼外加剂减水率泌水率比收缩率比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限制膨胀率胶砂搅拌机、压力试验机、振实台、坍落度筒、贯入阻力仪、标准养护室、收缩仪、膨胀仪9掺和料(粉煤灰)烧失量需水量比细度三氧化硫量含水量抗压强度比天平、马弗炉、负压筛析仪10预应力钢绞线检验最大负荷伸长率尺寸测量表面质量 每米质量测量万能试验机、专用夹具

34、11锚夹具检验硬度试验锚具的静载锚固性能硬度计、万能试验机12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针入度仪、延度仪、软化点测定仪13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压力试验机、马歇尔稳定度仪、沥青混合搅拌机、击实仪14防水卷材拉力试验最大拉力时延伸率不透水性耐热度低温柔度拉力机(5000N)、低温制冷仪、不透水仪、烘箱15墙体材料(强度)各类砖砌块力学性能体积密度试验冻融试验碳化试验压力试验机(2000KN恒应力)、冻融箱、干燥箱、气体分析仪、转子流量计16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低本底多道能谱仪17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游离甲醛环境测试舱穿孔萃取仪、分光光度计、干燥箱分光光度计、干燥箱18涂料、胶粘剂TVOC气相色谱仪游离甲醛分光光度计苯气相色谱仪TDI气相色谱仪19水性处理剂TVOC气相色谱仪游离甲醛分光光度计注: “”项为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所必须开展的检测项目。2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