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标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通畅,预防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订本预案。1.2工作标准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依据突发事件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应急资源和影响范围等原因,分级设定和开启对应预案,组织对本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汇报、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
2、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亲密协作、形成协力。在洪泽湖区设置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统一领导下,具体负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规范处理工作程序。1.2.4决议科学、反应快速 搜救中心决议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组员和各相关教授作用,决议果断,方法有效。开启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步骤要表现反应快速性,确保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抵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1.3编制关键依据1.3.1中国安全生产法1.3.2中国环境
3、保护法1.3.3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4中华人民共和中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3.5中国水污染防治法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7中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要求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要求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措施1.3.10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3.11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1.3.12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编制背景、现实状况及趋势1.4.1编制背景 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船闸船舶经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
4、集区,日均经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常常发生。所以,对加强对本市内河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很紧迫。1.4.2应急现实状况 现在负担本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任务关键是全市各级地方海事部门。海事部门担负日常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现在仅靠海事力量已不能适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1.4.3突发事件趋势估计 伴随本市经济快速发展,内河运输将愈加繁忙,因为船舶流量增加,大型化发展趋势加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尤其是干线航道堵塞,湖区风灾险情有增加趋势,
5、损失也可能深入扩大。1.4.4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计划 市水上搜救中心将关键开展京杭运河、淮河、洪泽湖等水域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反应预案研究工作。加紧各县(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本市辖区关键水域突发事件预控、应急预案,加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抢救援队伍组建和装备建设。1.5适用范围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适用于淮安市所辖通航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遇险,干线航道大面积堵塞,船舶严重污染水域等突发事件。1.6制订和公布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制订,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公布,各组员单位立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
6、职责2.1水上搜救中心机构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组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航道管理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境监察局、驻淮各通信企业、相关航运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2.2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落实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水上遇难搜寻救助、船舶防抗灾难性天气、船舶大范围污染预防和应急反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全方面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救援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7、。督促检验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搜救所需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组织、动员、贮备和调动方案。立即总结交流水上搜救工作经验,表彰、奖励搜救工作优异单位和个人,不停提升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指导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公布.2.3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2.3.1落实落实上级搜救中心要求和决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搜救中心日常工作。当全市通航水域洪泽湖区重大水上遇难发生时,依据搜救中心指示,指导和帮助湖区前线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展搜救。如水上遇难尤其重大,应提议搜救中心调集市直相关力量或协调驻淮军队、武警部队支持,赶赴事发觉场,参与搜救工作。2.3.2拟订全市水上搜
8、救力量组织、动员、贮备、调动和建设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2.3.3拟订重大水上遇难应急反应预案和各项具体实施方案。2.3.4具体承接搜救中心关键会议,组织召开搜救专业会议;组织起草搜救中心文件。2.3.5拟订水上搜救演练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2.3.6承接搜救中心其它工作任务。2.4湖区前线指挥部职责(洪泽县政府)2.4.1亲密关注洪泽湖区水上安全动态,随时掌握相关气象、水文、船舶航行等现场信息。2.4.2一旦发生湖区险情,应立即正确地向搜救中心汇报,并根据险情等级,快速开启应急预案。2.4.3依据搜救中心指示,立即指挥组员单位开展搜救。必需时,调集当地社会力量参与搜救。假如水上遇难尤其重大,应
9、立即请求搜救中心从市直单位调集力量或协调驻军、武警对搜救工作给支援。2.4.4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遇难调查、统计和遇险、遇难人员安置、救助、遣散等工作。2.5搜救中心各组员单位职责2.5.1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航道管理部门):负担水上搜救行动现场指挥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以搜救中心名义调动和协调专业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水上搜救,协调各组员单位关系,负担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航道管理部门提供航标、船闸等支持和保障.2.5.2 市安监局:负责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落实国家相关水上搜救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重大水上遇难搜救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2.5
10、.3市委宣传部:负责水上搜救行动新闻公布,从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有利于水上搜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做好搜救信息公布和对外宣传新闻把关工作。2.5.4市发改委:负责水上搜救资源保障协调工作。2.5.5市公安局:参与失火船舶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搜救现场治安工作,组织公安船艇参与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搜救行动道路交通控制,负责110接报水上遇险信息转递工作。2.5.6市财政局:支持搜救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工作,对相关搜救工作经费依法纳入部门预算,并给政策和经费支持。2.5.7市民政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获救人员善后、死亡人员遗
11、体处理等开展社会救助。2.5.8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获救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及水上紧急医疗援助。2.5.9市环境监察局:制订水域污染应急反应预案,参与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组织协调指挥,负责污染情况化验和估计,提供必需环境保护技术支持。2.5.10市气象局:负责立即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公布恶劣天气警报,并为搜救工作提供气象保障。2.5.11市水利局:负责立即向搜救中心提供全市水情改变,开展搜救时湖区和全市通航水域周围相关水利设施、水位调控等方面配合协调。2.5.12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按水域分工负责渔业船舶、人员遇险遇难搜救指挥协调,帮助和配合水上交通遇险遇难搜救。2.5.13驻淮各
12、通信企业:依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负责提供水上搜救区域段应急移动通信保障;提供船舶、人员失踪移动通信定位技术支持。2.5.14其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搜寻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遇险人员临时安置、维稳等工作。2.5.15辖区内航运企业:应市水上搜救中心要求,组织相关船舶参与水上救助行动。2.6现场应急响应及指挥现场指挥: 事件发生地政府县(区)长或副县(区)长。现场副指挥:市地方海事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长。指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决议等工作。现场指挥部职能和任务:在水上搜救中心领导下,调动一切主动原因,现场指挥和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
13、作;分析、判定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决议、确定应急处理方法,成立对应应急小组;布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相关部门根据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开展工作;聘用相关行业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立即向市水上搜救中心汇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实状况、发展趋势、采取方法和损失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相关指示。2.7应急组织体系图市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市水上搜救中心各组员单位件应急指挥中心件应急指挥中心件应急指挥中心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部信息评定组现场救助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维护组交通管制组信息处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防疫组教授指导组信息公布组3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3.1I级(尤其重大)突发事件3.1.1造成
14、特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11人以上,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3.1.2发生154小时以上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3000艘以上。3.1.3造成特大水域污染事故。3.2II级(严重)突发事件3.2.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7人以上10人以下,危及30-50人以上生命安全。3.2.2发生72小时以上至154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1000-3000艘。3.2.3造成重大水域污染事故3.3III级(重大)突发事件3.3.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6人以下,危及30人以下生命安全。3.3.2发生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500-1000艘。3.3.3造成较重水域污染事故3.4级
15、(较大)突发事件3.4.1造成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人以下。3.4.2发生航道堵塞48小时以上至8小时以下,滞留船舶500艘。3.4.3造成通常水域污染事故4 信息上报和分析处理各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地方海事机构是接收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汇报首要部门。同时,海事机构要采取一切主动手段,主动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生I、II、II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要根据要求程序进行上报。4.1信息起源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早期信息关键来自以下汇报:4.1.1海事日常巡航、关键水域执勤点、GPS监控系统。4.1.2“12395”电话、VHF甚高频等接报。4.1.3船员和信息员汇报。4.1.4“110”接警联动转报。
16、4.1.5天气预报和突发气象警报。4.2信息上报关键内容4.2.1汇报人姓名、单位、联络方法、汇报时间;4.2.2突发事件发生时间;4.2.3突发事件地点(水域名称、地理位置、陆地标志);4.2.4突发事件简明情况(人员遇险、航道堵塞、船舶污染等);4.2.5人员、船舶损失情况,经过初步判定情况要努力争取正确;4.2.6事发水域通航情况、是否有恶化趋势;4.2.7事件发生关键原因;4.2.8现在所采取方法、深入采取方法和救助需求。4.2.9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汇报内容要简练、明了、全方面,尽可能正确,并不停掌握最新情况,立即补报。4.3上报方法、上报程序和上报时限见下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
17、息基层海事处所、执勤点12395、110联动等(信息起源)省地方海事局省内河搜救分中心市水上搜救中心(市政府相关领导)向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市地方海事局)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上报关键利用甚高频电话系统,移动、固定电话网,传真。口头汇报后,有条件单位和部门,要组织书面汇报材料。4.4信息初始评定和分析市水上搜救中心接到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汇报后,除对汇报单位和汇报人要求对事件最新情况继续汇报和补充汇报外,要立即对突发事件进行初始评定和分析,目标是立即报警,开启应急预案,不失时机采取应急反应方法。伴随信息量不停增加,要对突发事件情况深入评定和分析。初始评定关键内容为:4.4.1依据突发事件类型、规
18、模,初步评定突发事件等级,判定是否立即开启对应等级预案;4.4.2评定突发事件遇险人员威胁程度、对航道通航影响、对水体污染程度,和是否有深入恶化趋势;4.4.3对事发水域目前气象、水文、水域特点等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最好救助或处理方案。4.5信息通报市水上搜救中心依据初始评定和分析结果快速报警,并立即采取应急行动。接收报警关键单位和个人:4.5.1上级水上搜救中心、上级主管部门;4.5.2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5.3水上搜救中心领导小组组员,和各组员单位责任人;4.5.4可能受到影响水域沿线海事机构;4.5.5必需时立即向社会公布航行警告。4.6现场信息采集应急反
19、应行动过程中,现场动态信息要立即传输到现场指挥部,和应急指挥中心,为应急行动现场指挥提供决议支持。信息类型信息内容采集方法采集部门现场信息人员伤亡调查、统计海事等相关部门淹没、滞留船舶现场勘查海事部门现场救助和处理现场调查海事等相关部门水域通航秩序治安维护管制、巡航电视监控海事、公安部门气象信息文字上报气象部门船民生活情况调查了解、摄录民政部门社会治安情况调查公安部门4.7确保信息通畅方法4.7.1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和市水上搜救中心通信无阻。事发水域海事甚高频电话处于统一频道。12395电话网络通畅,全部应急专用固定、移动电话,传真设备保持通畅。GPS定位、导航系统运行。4.7.2
20、全部救助海巡艇配置甚高频电话,关键救助海巡艇装备GPS定位导航系统,指挥用海事车、艇装备甚高频电话和车载移动电话。各级指挥中心关键人员配置专用手机,必需保持整年不间断天天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4.7.3必需时能够调用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保障队伍为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提供临时应急通信。5 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程序5.1.1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开启程序:依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严重性,由水域管辖所在市水上搜救中心决定,开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等级和成立应急响应期间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省内河搜救中心依据市水上搜救中心情况汇报,决定开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级
21、应急响应开启最高部门为省内河搜救中心。5.1.2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开启程序:依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严重性,由水域管辖所在市水上搜救中心决定,开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等级和成立应急响应期间现场指挥部,指挥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省内河搜救中心依据市水上搜救中心情况汇报,决定开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级应急响应开启最高部门为市水上搜救中心。5.1.3II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II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报市水上搜救中心相关领导开启对应应急预案。5.2应急反应对策依据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析、评定,水上搜救中心应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对策。制订应急反应对策多个
22、关键原因:5.2.1依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种类、等级,和对相关信息分析,制订安全、快速、有效应急反应对策方案。开启洪泽湖水上搜救、防堵保畅、溢油应急或关键水域专题预案。调动各应急反应小组投入应急工作。5.2.2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应急任务。救助遇险人员,是应急反应对策第一考虑原因。5.2.3必需时派遣船艇对事发水域实施警戒或交通管制,预防事态深入恶化。5.2.4实施应急方案必需而临时无法调集资源,应市水上搜救中心请求相关部门给予支援。5.2.5一个地域应急队伍和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反应需要时,考虑从其它地域调集,甚至请求周围省、市支援。5.2.6对突发事件造成事发水域外通航及安全产生影响,应主动
23、加强预控。5.3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处理方法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指挥中心应成立次生灾难防御组,包含卫生、环境保护、消防、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在事发水域易于发生次生灾难地段和设施,采取紧急方法,并加强监视和控制,预防灾难扩散,减轻环境污染危害。灾 种处理部门处理方法避免方法次生事件疫情卫 生防 疫提前防治火灾消 防灭 火危险品船舶立即疏散等爆炸公 安紧急扑救、隔离、转移爆炸物等危险品船舶立即疏散等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安 监切断源头、消毒加强对危险品船舶管理治安事件水 警平息,处理犯罪分子主动做好滞留船员思想稳定工作。5.4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为保障突发事件应抢救助行动快速性
24、、有效性,现场指挥部能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反应行动。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包含:突发事件水域能够参与应急处理或救助一切有效力量。动员社会力量组织程序:现场指挥部提出需求,市水上搜救中心研究分析,通报市政府,市政府进行决议。政府各部门、单位依据政府指令精神,向各自系统进行布署落实,从而全方面动员。参与应急反应行动社会力量,应急指挥中心应考虑从预案实施保障经费中给一定消耗赔偿。对在应急反应行动中表现突出,由市政府给表彰。5.5新闻报道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公布,由市委宣传部门负责,按要求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新闻稿须事先送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并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关键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事件新闻报道必需遵照
25、实事求是标准。5.6应急结束5.6.1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由省地方海事局提出,经省内河搜救分中心决定,宣告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5.6.2I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终止,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决定。III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终止,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报中心领导决定。6 后期工作6.1善后处理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立即消除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立即恢复正常秩序。6.1.1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善后工作,由地方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6.1.2沉船、沉物打捞工作,由地方海事部门负责。6.1.3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有环境保护部门和地方
26、海事部门共同负责。6.1.4损失评定由指挥中心组织海事、船检和其它专业人员,对人员伤亡、船舶、货物,和其它物体等损失情况进行评定。6.2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调查分析市水上搜救中心应立即成立以地方海事部门为主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调查组,负责调查分析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防范提议,并提交调查汇报。6.3经验教训总结及改善提议由参与应急处理和救助各单位、各部门分别提供单项总结,市地方海事局汇总。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教授,依据汇总材料和调查汇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提议,不停完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其它局部水域专题预案。6.4奖励和责任6.4.1奖励。在
27、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应给表彰或奖励。6.4.2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负有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求给处罚;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根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和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实施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违反市水上搜救中心命令,拒不负担应急方法和救助任务;有特定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反应期间不坚守岗位,或玩忽职守;不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汇报相关情况,随意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妨碍社会稳定,影响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贪污、挪用、偷窃水
28、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有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其它行为。7 应急保障体系7.1艇力保障全市地方海事部门在关键水域布署海巡艇,其装备必需含有多个功效,能适合水上搜救、抢险、消防、排档等需要。参与洪泽湖水上搜救海巡艇,必需抗风等级高,装备雷达、GPS等导航系统。投入工作海巡艇,在任何时刻,从接到指令后必需开往事发水域。在事发水域公务等社会船艇,必需服从市水上搜救中心及海事现场指挥调遣,随时准备参与救助行动。7.2通信保障在发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时,首选通讯系统是地方海事系统甚高频电话网络,必需时对其它甚高频电话网络进行限制。市水上搜救中心应配置手持式甚高频电话,紧急情况供指挥
29、人员使用。备选通讯系统是固定或移动电话。7.3应急队伍保障深入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航政、水警、专业技术等队伍为一体应急反应队伍体系。由市中水上搜救中心加强对各组员单位领导,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市水上搜救中心应成立教授库,为应急处理提供专业技术人员。7.3.1人员培训市地方海事局应组织教授定时开展海事人员应对内河交通突发事件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应对能力。现场海事人员必需经过应急突发事件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评。市中水上搜救中心要加强对专业搜救人才培养,定时开展对应培训、学习、学术交流,增强应对多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升水平。7.3.2应急演练选择关键水域,如洪泽湖、京杭运
30、河、淮河、盐河,分别开展应对人员遇险、航道堵塞、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地方海事应急队伍为主,各组员单位主动参与,充足锻炼应急队伍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争取每十二个月开展一个科目标演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7.4应急安全保障应急人员进入事发觉场应穿救生衣,预防落水。在大风气候条件下实施应急行动,现场救助艇应满足抗风等级要求,在保障本身安全情况下,实施应急行动。突发事件造成大量船员长时间聚集,市、县(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应确保正常生活必需品,尤其是水和食物,确保应急期内船民基础生活保障。7.5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卫生部门成立医疗防疫组要快速实施初步抢救方法,稳定伤情,运出
31、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诊疗。必需时在突发事件水域建立救护站。另外,在大量船员聚集情况下,要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7.6应急治安保障公安水警部门负责突发事件水域聚集船民治安保障,维持秩序,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犯罪行为,预防不稳定原因产生,必需时立即疏散滞留船员。7.7应急经费保障7.7.1市水上搜救中心应急处理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并由审计、财政部门对应急保障资金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定;7.7.2对发生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必需专题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给予保障;7.7.3应急处理专题资金使用范围包含市水上搜救中心确定工作项目和用于应急处理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相关科
32、研和结果转化、预案修订等。8 预案管理8.1预案修订和完善8.1.1应急组织机构发生重大改变时,经演练、实战检验发觉重大缺点或辖区搜救力量发生较大改变时,对预案应立即进行修订。8.1.2预案附录中组员、通信地址及搜救力量布局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更新。8.2预案报备8.2.1淮安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同意后,报省内河水上搜救分中心立案。8.2.2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在制订或修订预案时,在结构上应和江苏省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一致,并和其预案相衔接。8.3奖励和责任追究8.3.1对水上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由市水上搜救中心报水市人民政府按摄影关要求,给奖励。8.3.2市水上搜救中心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各组员单位领导会议,对水上搜救工作进行总结,对搜救表现突出单位、个人和船舶进行表彰,依据实际搜救情况,对组员单位补助合适燃料费用。8.3.3对推诿、有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水上搜救机构协调指挥,未按本预案要求推行职责或违反本预案相关新闻公布要求单位、责任人,由市水上搜救中心给予通报,并提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要求追究行政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组成犯罪,交由司法部门法办。9 附则9.1本预案解释权属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9.2本预案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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