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国税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试行)》(苏国税党字〔2002〕22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副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顾一兵同志担任,市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室
2、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由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队伍建设项目组和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组成。 二、职位职数 全市国税系统内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副职8名,其中,40周岁(1973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4人。 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男同志年龄50周岁(1963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女同志年龄48周岁(1965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 2、在税务部门工作5年以上(2008年1月以前参加税务工作
3、一般应有两个以上岗位工作经历; 3、现任市局机关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2010年1月以前任职);近年新招录的公务员任市局机关科员职务且工龄满4年以上(2009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现任市区各分局、开发区局科长(主任)、稽查局副科长(正股级);现任各县(市、区)局机关科长(主任)或基层分局副局长合计满3年以上(2010年1月以前任职);各县(市、区)局后备干部中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全系统现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全系统现任副科级分局长;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
4、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并填写《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市局机关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局人事处负责,市区各单位、各县(市、区)局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市局人事处审查,经领导小组确认后予以公布。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由领导推荐和群众推荐两部分组成。领导推荐占总分的10%,群众推荐占总分的20%,民主推荐合计占总分的30%。民主推荐在市局干部考核评价系统中进行,由市局统一发布民主推荐任务。 参加领导推荐的人员为:被推荐对象为市局机关的为市局机关处长(主任);被推荐对象为市区各单位的为所在单位正、副局长;被推荐对象为县(市、区)局
5、的为所在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 参加群众推荐的人员为:被推荐对象为市局机关的为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被推荐对象为市区各单位的为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被推荐对象为县(市、区)局的为所在县(市、区)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基层分局局长。 民主推荐计分公式:(领导推荐有效票得分合计÷领导推荐有效票数)×10%+(群众推荐有效票得分合计÷群众推荐有效票数)×20%。 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 (四)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评价 本项总分为5分,其中,管理经验评价占2.5分,业务能力评价占2.5分。 担任科员职务的,每任职满一年得0.1分;担任副股级职务的,每任职满一年得0.15分;担任
6、正股级职务的,每任职满一年得0.2分;担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每任职满一年得0.25分;担任主任科员职务的,每任职满一年得0.3分;担任副科级分局长职务的,每任满一届得1分(管理经验评价最高不超过2.5分)。 通过省局初级等级考试的得0.5分、通过省局中级等级考试的得0.8分、通过省局高级等级考试的得1分(等级考试情况从高计1次);获得省局“能手”称号的得1分;参加省局组织的领军人才培训的得1.2分;取得“三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的得1.5分(业务能力评价最高不超过2.5分)。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命题内容紧扣科级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分占总
7、分30%。 (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根据民主推荐、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评价、笔试三项折分总和,按竞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24名同志进入面试程序。其中,各县(市、区)局14人(40周岁以下不少于7人),市区国税系统10人(40周岁以下不少于5人)。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主要考察竞争者综合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判断理解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占总分25%。 (八)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评议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占总分10%。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合竞争者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综合
8、成绩,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评议。 根据民主推荐、笔试、面试、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四项综合成绩,经市局党组研究,按照竞争职位数的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40周岁以下不少于5人)。 (九)组织考察 由市局组织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入围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达前实施考察预告。考察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注重干部推荐人选的群众公认度、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发展潜力等。在此基础上,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分别提出全面、客观、个性化的考察报告。 (十)讨论决定 市局党组听取考察组的情况汇报,根据竞争者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择
9、优录用的原则,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对不服从组织调配者,取消任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时间一周。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任职,办理有关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任职试用期满后,对任职一年的情况再次实施组织考察,经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工作要求 在全市国税系统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是市局党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
10、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开展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国税干部了解、关心、支持这次选拔工作。 所有参与组织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本着对国税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恪尽职守,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现象的发生。要认真执行有关公务回避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同志,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接受组织挑选。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对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和不良行为,特别是通过不正当方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
11、止。一经发现,无论涉及到谁,要严肃查处,以保证选拔的公正性和有序性。 六、本实施办法由市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附件: 1、《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2、《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群众推荐表》 3、《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领导推荐表》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及职务 任现职时间 年度考核情况 2010年 2
12、011年 2012年 工 作 简 历 学 习 简 历 是否愿意服从组织调配 所在 单位 审查 意见 年 月 日 市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本申请表必须由竞争者本人填写,内容要真实; 2、所在单位要根据本人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副科级领导
13、干部竞争上岗群众推荐表 2013.1 姓 名 任职情况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100分 德 20分 能 20分 勤 20分 绩 20分 廉 20分 说明 1、表中竞争者姓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2、在任职情况综合评价栏目“德、能、勤、绩、廉”中,分别打分,满
14、分均为20分,每项均不得低于12分; 3、将前五项之和合计,计入综合得分栏目内; 4、请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独立思考,认真填写,实事求是。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领导干部 竞争上岗领导推荐表 2013.1 姓 名 任职情况综合评价 综合得分 100分 德 20分 能 20分 勤 20分 绩 20分 廉 20分 说明 1、表中竞争者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 2、在任职情况综合评价栏目“德、能、勤、绩、廉”中,分别打分,满分均为20分,每项均不得低于12分; 3、将前五项之和合计,计入综合得分栏目内; 4、请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独立思考,认真填写,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