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1996年WHO(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一个担保。在中国食品安全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一个国家或社会食物数量保障,二是食品中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公共卫生问题,它和“食品卫生”同义。中国在基础处理食物“量”安全同时,食物“质”安全越来越引发全社会关注。尤其是中国作WTO组员国,和世界各国之间贸易往来日益增多,食品安全已成为影响农业和食品工业竞争力关键原因,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据WHO估量,进
2、食不安全食品造成亿万人发病,这一问题在不发达国家愈加严重,如食源性腹泻仍是发病和死亡关键原因,每十二个月全世界大约有220万人为之丧生。在过去间,世界各大洲食源性疾病不停上升,并全部有严重食源性疾病爆发。食品生产及加工新技术和新工艺带来了新危害,由此引发食品贸易纠纷不停。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也已成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是制约中国食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关键原因,直接影响着中国食品出口。加入WTO后,各组员国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市场和中国同行业余地已很小,便纷纷转而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行使贸易保护主义,贸易技术性壁垒大大增加。据报道,中国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出口额达95亿美元。 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和食品安
3、全关注和日俱增。WHO、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各国多年来均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包含完善机构设置、调整政策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和科技投入。在FAO、WHO支持下,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WTO关键文件卫生和植物卫生方法协定(SPS)和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关键内容之一,协定明确要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订标准、准则和技术规范被认定为处理国际贸易纠纷仲裁标准。现今技术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涵盖内容庞杂,包含文件范围广泛,包含WTO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要求内容,也包含卫生和植物检疫方法协议、服务贸易总协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助和反补助方法协议等相关环境、农产品方法和要求
4、。很多世界贸易组织以外其它国际条约、国际组织要求影响国际贸易技术性方法也全部属于这个体系。发达国家是绝大多数技术性贸易壁垒方法起源地,她们依靠优异经济和科技优势,不停设置新技术标准,提升农产品进口门槛。中国出口农产品包含经香港转口贸易在内,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地域,肉类制品、茶叶、水产品等受影响最大,绿色、有机食品、有机农产品越来越受到欢迎。 中国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关键是微生物污染造成食源性疾病问题。中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及体系不完善和发展不平衡、监测和预警体系刚起步、危险性分析标准还没有真正作为决议和管理基础、优异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使用还未形成规模,和缺乏对食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进
5、行评价和控制技术能力,成为目前发展中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科技瓶颈。多年来,中国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上已取得阶段性结果,如二恶英检测监测技术取得国际公认、人畜共患病检测技术有所突破、食品工业用菌安全性评价技术在完善、建成了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了中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食源性疾病监控技术进展显著、颁布了中国HACCP应用实施指南。 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应加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主动参与国际法典工作,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以保护中国利益。第二,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自职责范围
6、,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步入法制管理阶段。第三,整合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权威高效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整合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标准化委员会、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农业部农产品农业行业标准、食品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等机构,避免多头管理。第四,推广优异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加紧建立安全可控性强食品供给组织体系。提倡农产品生产协调统一,保持病虫害防治根本性和同时性,提倡科学用药,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引进优异技术标准,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白色通行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实
7、施“三绿”工程,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订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开展绿色促销。 构建食品安全体系,还必需加强食源性检测技术研究。现在,中国在这方面还有不少空白或不完善之处。如在危险性评定方面,中国对于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暴露评定和定量危险性评定还没有应用。中国出口食品企业已应用了HACCP技术,但却缺乏覆盖各行业HACCP指导标准和评价标准。 第二篇建立食品安全九大保障体系接连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深切关注,也促进政府重新审阅这一关系国家公共安全问题。应广大读者要求,本报特刊出中国社科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法律演进研究”课题阶段性结果。课题组认为,中国
8、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晚、问题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关键原因在于缺乏完整保障体系。在以后较长一段时间里,应该把从整体上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九大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和战略目标。 编者一、建立并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现行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指导作用已大大降低。关键原因包含:1、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食品”概念是狭隘,并没有包含种植、养殖、储存等步骤中食品和和食品相关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法律应该反应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食品
9、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法律监管盲区。2、食品卫生法确定执法主体职责已和现实情况有所脱节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中国食品监管关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和食品卫生法比起来,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监管体制。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造成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大多还未包含和经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比,中国缺乏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制度。比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等。同时,中国食
10、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关键、最基础概念还未有明确法律定义。4、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要求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食品卫生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责令更正,给警告,能够处以5000以下罚款;拒不更正或有其它严重情节,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础要求,对违反卫生要求当予重罚。然而依据该法,在通常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更正和警告之外,5000以下罚款落在执法机关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上限太低,如此“能够”也为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发明了迂回空间。5、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管职责落实和渎职责任追究机制在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过程中,
11、应该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提议方法有二:一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做一次全方面修订和补充;二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础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母法”,其基础内容最少应该包含以下方面:(1)目标: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形式提出中国食品安全基础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重视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它各阶层食品安全责任。(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
12、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推进。(14)法律责任。二、建立统一协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长久以来中国对食品实施多头管理,首先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其次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这么就造成了食品安全全部管但全部管不好局面,也为部分部门权力寻租发明了借口。3月10日,国务院宣告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显著,在政出多门情况下,期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因为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和部门协调等很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处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
13、向集中统一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因为食品产业链太长,中国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无须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统一在一两个部门。目前,应关键处理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情况,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相对集中,权责深入明晰,并经过建立一个有效率和权威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一,能够考虑在现行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包含国家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根本改变现在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反复管理、执法软弱局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键职责有:(1)审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或实施细则;(2)研究确定加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3)审议全国食
14、品安全工作总体发展计划、计划;(4)确定需要向国务院汇报重大议题;(5)督促计划、计划和相关重大工作落实;(6)协调部门、地方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重大事故查处;(7)指导各部门、各地域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进食品安全健康发展。另外,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应该成立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应机构。第二,深入探索多个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品种可由一二个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方法方法,尤其是信息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方面应急管理过程应包含事故发生前、发生中
15、和发生后3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全部需要建立对应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该围绕5个关键步骤进行:应急信息搜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练、损害控制处理和事后恢复。所以,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含决议者和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教授)、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暴发前。事故发生中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现在,北京、安徽、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立即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能够发挥一定主动作用,不过,应急预案不一样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
16、机制,它们关键区分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含有可变性,“机制”含有长久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提议在各地现有应急预案基础上,逐步总结中国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实施。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前提是有法可依。所以,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有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
17、全部必需追究法律责任。四、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1、立即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在,中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食品标准体系存在关键问题是,总体水平偏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或反复,关键标准短缺,标准前期研究微弱,部分企业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分标准实施情况差,甚至强制标准也未能得到很好实施。另外,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标准可对接程度不够,从而造成标准在国际上可信度不高。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中,应参考遵照国际通行CAC标准,将中国食品标准立即和CAC标准接轨。2、加大对食品检验检测研究和应用投入在实施从农田
18、到餐桌管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该紧随标准修订不停完善。伴随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和信息共享前进。设置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检测质量确保体系和加强检测技术贮备和人员贮备是从总体上提升中国食品检测能力根本举措。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统一完整,将为中国大力开展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供良好技术支持。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一直以来,中国对食品安全监管是以对不安全食品立法、清除市场上不安全食品和负责部门认可项目标实施作为基础。这些传统做法因为缺乏预防性手段,故对食品安全现存及可能出现危险原因
19、不能做出立即而快速控制。我们必需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新方法,同时加强对和食品相关化学、微生物及新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原因评价,从而逐步建立中国自己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停完善。以新技术安全评价为例,基因工程和辐照等高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引进,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特殊挑战。一些新技术即使会提升农业生产量,同时也可能使食品更安全,但若让广大消费者接收,必需对其应用和安全性进行评定,而且这种评定必需公开、透明,并采取国际上认可方法。中国应采取国际认可手段,创建食品安全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做法关键包含:立即而适宜地对食品安全事件开展危险性评价,方便为国际和国家
20、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制订提供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搜集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致病菌污染数据资料;立即、快速地获取来自其它国家危险性评价资料;就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和致病菌污染和微生物学危险性评价技术及数据加强和其它国家之间有效交流。六、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监管,也需要政府在信用体系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利用市场规律,把食品企业对社会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自己自觉意识。1、法律建设是信用体系外在保障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表现诚信标准、确立信用机制法律法规不管在总体上还是在食品行业专门领域全部偏少,有待于深入完善。征信管理条例早日颁布将为相关配套方法起草发明条件。2
21、、道德约束是信用体系内在要求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道德约束和法律建设是一对互补关系。道德和法律相比较,在食品安全覆盖领域方面要比后者广泛得多,能够填补法律规范不足。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开展道德教育、进行社会舆论引导、深入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道德标准,把对食品行业道德评判一样纳入到食品安全诚信范围中去。3、健全机制是信用体系内容信用信息取得机制、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信用信息使用机制、信用信息公布机制和企业申诉机制等均是信用体系应该囊括内容,而一个完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能够确保整个系统有序运转,愈加好地发挥其作用。4、公平气氛是信用体系基础政府在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时,越重视营造公平气氛,就越能够
22、为信用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在对食品企业责任追究和信用权益保障上,政府应该一视同仁;信用信息搜集、统计和使用单位应该遵照公正、规范标准,客观中立;奖优惩劣,在政策扶持、权利义务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避免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发生食品企业间以大欺小、相互贬损事件。去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委已正式开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在,这一工作正在进行中。受外界种种影响和其它条件制约,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难度不小,能够考虑关键在一两方面有所突破而无须面面俱到,关键是要取得实效。七、建立统一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现在,中国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是各职能部门自行公布和其相关信息,但现实中不仅不一样部门
23、对同一内容公布信息不一样,甚至同一部门对同一内容信息公布也出现不一致。所以,立即建立统一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公布网络运行体系是确保中国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必需条件。信息共享不仅能够使各部门随时了解目前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也从整体上节省了监管成本。网络便捷和立即能够实现国家对食品安全动态监测,有利于政府部门立即做出决议,把突发、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小。经过网络运行体系,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在搜集、归纳和汇总后统一对外公布,能够引导公众在对食品选择中趋利避害,同时避免了因为公布信息矛盾而造成政府威信下降和公众选择困难。应立即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建立通畅信息监
24、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食品安全信息评定和预警指标体系,立即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觉、早预防、早整改、早处理。八、建设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体系1、建立食品安全教育机构教育机构分为专业培养和业余培训两类。国家能够在大学设置和扩大食品安全专业本科、硕士和博士教学点,为社会培养食品安全人才。业余教育机构则专门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业余教育机构所需部分经费可由政府补助。2、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坚持经过固定媒体向公众定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扶持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类节目和专栏,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建立全国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周”;把食品安全常识列入中小学生教育课时
25、,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食品;教育公众掌握食品质量识别方法和正确食品加工烹调方法。九、构建食品安全推进体系从最近中国部分地方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能够发觉,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安全推进作用并不理想。其实,只要食品行业内发生一起食品安全问题,就可能给整个行业带来巨大危害。中国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应该担负起推进食品安全重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维护着行业整体利益:对内为协会组员服务,以期提升行业竞争力;对外作为本行业代言人,成为政府和企业沟通桥梁,目标是谋取和促进协会组员正当合理利益。行业协会必需对协会内组员加以必需纪律约束,维护行业整体声誉。另外,应发挥研究机构专长,
26、加强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不停深入和完善。第三篇世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刻不容缓据权威部门估计,年上海世博会游览人数将突破万人次,成为有史以来人气最旺世博会。面对数以千万计中外贵宾,食品安全问题事关重大。科学、规范食品安全体系能够确保市民饮食卫生和安全,提升生活质量,增强体质。试问假如市民饮食问题全部得不到安全保障,那我们还能向世界展示什么?更为关键是,完善食品安全体系才能够确保世博会举行期间众多中国外和会者饮食卫生安全,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轻则影响大家正常参观和生活;重则造成会展期间参观人数降低,同时还会带来长久、连锁反应,进而造成更大间接经济损失。这么多人口要在六个月时间内进
27、入这个城市,无疑会给城市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尤其是在食品供给方面,要提供远远多于日常供给数量食品本身就存在困难,而且要确保全部食品全部是安全卫生,这就愈加苛刻。假如没有一套长久形成食品安全体系作为保障、形成习惯,会展期间食品安全问题是极难确保。对此,市政协科协界别组委员们提议:立即开启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工程,建立健全以“监测预警应急保障”为关键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首先,成立世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授委员会。前者明确包含食品监管各个行政部门责、权分工,实施机构联合监管,提升工作效率,杜绝管理漏洞,实现食品安全有效控制;后者帮助政府开发食品安全体系和制订发展战略,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分析和
28、评定,为政府决议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建立世博食品市场准入和认证制。建立和国际接轨、符合世博会要求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规范食品质量和生产、加工、营销过程,修订、丰富各步骤标准,并适时开展上海世博会指定食品、定点加工企业、销售网点评定认证活动。第三,加强源头和过程控制。实施农业标准化,把好上海食品原料供给源头,明确食品安全各步骤责任,建立可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强过程控制,改变末端市场抽查为主监测方法。同时,可将上海农区建成安全食品生产集成基地,并向全国辐射,在原料组织工作中,强调生产管理、生产标准、生产控制,并注意生产配套设施和生产补助问题。最终,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应急系统。完成预警及应急方案,明确
29、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方法程序、参与人员、有毒食品快速检测、疾病诊疗和病因分析、决议过程和控制程度等。第四篇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摘要 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9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方法,深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包含多部门、多层面、多步骤,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从目前来看,应立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定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公布网
30、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推进体系等九大致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全方面提升。关键词 食品安全; 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础物质条件。在中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依据相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中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十二个月递增12。中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亿元,远远超出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水平。不过全球及中国接连不停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也促进各国政府重新审阅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4月16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
31、式挂牌,标志着中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和具体监管相结合新阶段,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和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决心。然而,以后相关食品安全负面消息仍然不停,经过新闻媒体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一项相关食品安全调查显示,近期频发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82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担心,13人表示可能会。中国现在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关键原因还是在于中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以后较长一
32、段时间里,中国应该把在整体上建立中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础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中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相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础法律法规107篇、专题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公布了中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公布了中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
33、会于1995年10月30日公布了现行有效中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要求从法律层面上相继组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关键,对中国食品安全起到了关键、不可替换作用。但伴随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大家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不停深化,中国现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该今食品安全形势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关键,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关键原因包含: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要求:凡在中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全部必需遵守本法。以后条能够看出,食品卫生法食品概念是狭义,并没有包含种
34、植、养殖、储存等步骤中食品和和食品相关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法律应该反应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很多问题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执法主体职责和现实情况有所脱节。依据该法第三条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中国食品监管关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5、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监管体制。9月1日颁布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再次对相关部委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相关执法主体职责内容应该顺应现实改变做出对应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造成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大多还未包含。和经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比,中国缺乏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制度。比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等。同时,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关键最基础概
36、念还未有明确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要求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关键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责令更正,给警告,能够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更正或有其它严重情节,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础要求,对违反卫生要求当予重罚。然而依据该法,在通常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更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罚款落在执法机关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上限太低,如此能够也为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发明了迂回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要求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要求:违反本法要求,生产经营不符
37、合卫生标准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严重食源性疾患,即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二者相比较能够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含有些人身伤害后果才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含有危害人身健康危险性时即组成犯罪。二者尺度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严重食源性疾患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还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决定,用行政处罚替换刑事追究。
38、法律衔接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可能,削减了法律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拖延。其关键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不管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关注程度全部有加重之势,刑法修订是顺应了当初食品安全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管职责落实和渎职责任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过程中,应该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问题上,还有不一样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一部分,不管是从法律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内容考
39、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全部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关键加以建设。提议方法有二:一个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方面修订和补充;另一个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础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母法,其基础内容最少应该包含以下方面: (1)目标: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形式提出中国食品安全基础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重视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它各阶层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含和食
40、品相关行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推进。(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违法责任、做好和刑法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尊严是实施出来,而不是制订出来。不管多严密、多完善法律,还必需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强大规范作用。假如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出于多种原因错误地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效果。在现今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
41、研究部分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因为渎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和利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和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需重视对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停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国现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同时,
42、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步开创中国科学、协调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长久以来,中国对食品实施多头管理,首先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全部能够执法,其次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么就出现了中国食品安全全部管但全部管不好局面,也为部分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3月10日,国务院宣告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显著,在政出多门情况下,期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因为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和部门协调等很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处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尚不容乐观。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
43、统一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因为食品产业链太长,中国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无须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目前,应关键处理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情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相对集中,权责深入明晰,并经过建立一个有效率和权威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一,能够考虑在现行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包含国家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根本改变现在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反复管理、执法软弱局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出任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
44、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领导或主管领导均成为该委员会组员(关系较为重大正部级单位一把手可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秘书长(或常务副主任)及委员会办事机构或秘书处能够设在某个部委(局、办),负担该委员会具体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键职责有:(1)审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或实施细则;(2)研究确定加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3)审议全国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发展计划、计划;(4)确定需要向国务院汇报重大议题;(5)督促计划、计划和相关重大工作落实;(6)协调部门、地方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重大事故查处;(7)指导各部门、各地域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进食品安全健康发展。另外,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应该成立和国
45、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应机构。第二,深入探索多个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方法方法,尤其是信息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现在,中国在对食品安全监管中还未建立起较为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急忙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相互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应急处理方法已经不能立即控制原因日趋复杂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信息
46、沟通迟缓和不力。建立并不停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利于上述问题处理,还能够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全部需要建立对应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该围绕5个关键步骤进行:应急信息搜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练、损害控制处理和事后恢复。所以,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含决议者和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教授)、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
47、状,汲取教训。现在,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立即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立即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主动作用。不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一样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关键区分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含有可变性,机制含有长久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提议在各地现有应急预案基础上,逐步总结中国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实施。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前提是有法可依。所以,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有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全部必需追究法律责任。 四、完善统一全方面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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