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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防支队度消防规范培训疑难问题20151211课案.doc

1、《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其它消防规范 执行中的疑难问题 适用范围 1、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 【问题】本规范是否适用于汽车库、屋面停车场? 当有专业的国家标准时,专业规范优先,即:专业规范有明确要求的以专业规范为主,专业规范未明确要求的,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社区用房是否商业服务网点 2、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

2、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4.11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问题】单层或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是否可定性为“商业服务网点”并执行第5.4.11条规定; “社区服务用房”是否属

3、于商业服务网点,如按公建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均要提高;另外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中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此条是仅指住宅建筑投影范围之内,还是可以增加范围?若能增加范围,是否有具体的范围要求? 非承重外墙 3、 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问题】本条中的“非承重外墙”是否包括“幕墙”?本条中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上是否可开设普通窗、开设的门窗是否有面积比例要求? 幕墙不属于非承载外墙,设置幕墙的建筑上下层开口部位之间应满足6.2.5

4、 疏散计算 4、 5.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问题】敞开式外廊(有顶盖、无外围护结构)如何计算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按其投影轮廓的面积全计还是计一半或不计,敞开式外廊的人员疏散如何计算? 敞开式外廊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全面积计入人员疏散计算。 有顶步行街 5、 5.3.6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问题】无顶棚的步行街,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是否须符合本条规定?

5、 不同功能防火分区 6、 5.4.2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问题】普通商业与餐饮用房是否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餐饮用房可与商业营业厅划分为同一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按一般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执行,餐饮用房内的厨房应按照6.2.3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电影院 7、 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

6、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5.4.8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问题】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如何确定?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设置明显标示,其目的在于解决晚场电影商场停止营业后的交通疏散问题,同时在火灾等非正常情况下,人员能够尽快到达安全地带,以提高综合建筑内电影院专用疏散通行能

7、力,独立疏散楼梯数量不少于1部,宽度不应小于1.2米。 【问题】阶梯式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跨层设置(即疏散门在三、四层均有设置)时,如何认定其楼层位置、布置疏散门、厅的建筑面积? 核定厅室楼层以疏散门所在层数为准。 【问题】如在电影院影厅的上层仅设置放映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因其建筑面积小(不大于200㎡),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可参照《建规》5.5.15公共建筑房间散门的设置要求。 汽车库电梯分隔 8、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

8、车库分隔。 【问题】是否可设置为常开乙级防火门、或电梯候梯厅的防火隔墙上另增设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电梯厅经常有人通行,可采用常开式防火门,火灾时应联动关闭,并应设有信号反馈功能;为保证防火分隔措施完善,电梯厅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防火卷帘。 一个疏散楼梯 9 5.5.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问题】如公共建筑中的某一部分符合表5.5.8规定,该区域是否可设置1个安全出

9、口或1部疏散楼梯?例如一幢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多层民用建筑中有独立的一部分为3层,该部分以防火墙与其他区域隔开,每层建筑面积200㎡,第二、三层人数总和不超过50人,是否可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可以。 借疏散 10、 5.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问题】

10、在符合上述总净宽度要求(“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条件下,该甲级防火门的实际总宽度是否可大于“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例如:“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为1.5米,且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甲级防火门的实际总宽度是否可设计为2.0米? 部分防火分区疏散宽度不足或疏散距离过长时,可以利用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疏散,但相邻防火分区应有富余的疏散能力,不能继续向第三个防火分区借用疏散。防火

11、门宽度不低于计算宽度即可。 11、 5.5.13(条文说明)……对于不需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公共建筑,其首层门厅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疏散设计需要总宽度之内,可不设置楼梯间。 【问题】该“楼梯间”是否不包含“敞开楼梯间”? 是 客货电梯厅分隔 12、 5.5.14 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问题】是否可以在电梯厅门处设置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防火隔墙处不宜设置防火卷帘 疏散距离 13、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

12、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 【问题】“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是否不包括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问题】“房间”是否不包括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

13、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5.5.17(条文说明)…… 3 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开敞式办公区、会议报告厅、宴会厅、观演建筑的序厅、体育建筑的入场等候与休息厅等,不包括用作舞厅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 【问题】面积较小的餐厅例如办公楼内小规模内部餐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师餐厅是否只能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是否不能执行本条的第1、3项规定? 【问题】地下非机动车库的疏散距离是否参照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 *房间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房间最远点—>房间疏散

14、门==袋形走道房间门的疏散距离;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大空间场所设有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距离配合功能需要较普通房间有所放宽 *歌娱场所、儿童游乐的大空间场所不属于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不能放宽,执行第3项: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地下非机动车库的疏散距离可参照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 14、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

15、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问题】如何定义“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15、 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问题、】一幢二级耐火等级、5层建筑内第三层为电影院(不超2500座)、其他楼层为商业,3层电影院疏散

16、楼梯的总净宽度按0.75(m/百人)计算、其他楼层商业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按规范第5.5.21条第1项的1.00(m/百人)计算? 是 疏散人数 16、 5.5.21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问题】“有固定座位的场所”是否包括学校各种教室、非经营性食堂餐厅? 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 5.5.21(条文说明) 5 ……据表5.5.21-2确

17、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比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时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 【问题】如零售、餐饮和娱乐等中小型商业设施或商铺类的商店或者步行街形态的商业建筑,其建筑规模均较小(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如何取人员密度值? 取上限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 17、 6.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6.1.1(条文说明)……实际上,防火墙应从建筑基础部分就应与建筑物完全断开,独立建造。但目前在各类建筑物中设置的防火墙,大部分是

18、建造在建筑框架上或与建筑框架相连接。要保证防火墙在火灾时真正发挥作用,就应保证防火墙的结构安全且从上至下均应处在同一轴线位置,相应框架的耐火极限要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相适应。…… 【问题】实际工程中如何执行本条对防火墙的规定?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区别。一方面耐火极限不同,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防火隔墙耐火极限根据不同部分防火分隔要求有所不同;第二构造要求不同,防火墙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在火灾条件下,防火墙两侧的屋顶和其他内部结构倒塌都不会影响该墙的整体性和稳定性;防火墙必须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建造; 防火隔墙有:独立式防火隔墙、悬臂防火隔墙、承重墙、双防火隔墙、

19、束缚式防火隔墙、单防火隔墙、翼墙等。这些墙体具有3 h的耐火极限时可作为防火墙。防火隔墙具有较低的耐火极限,且不需象防火墙一样从基础开始一直砌筑到屋顶。一般是从建筑物内的地板面到上一层顶板底。 现行国家规范关于防火墙用于防火分区,防火隔墙主要用于重要部位的防火分隔。 建筑小尺寸内天井 18、 6.1.4 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问题】“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是否包含乙级防火门?如小尺度天井四周房间均属同一防火分区,内转角

20、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是否须控制距离?是否须控制天井短边长度? 考虑烟囱效应,短边不小于6米 防火玻璃墙 19、 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

21、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问题】如何定义“防火玻璃墙”?开设在小尺度通风天井四周外墙上的外窗等开口是否需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玻璃墙是一种消防产品,玻璃及外框均应满足产品检验报告相关参数的标准。其中的防火玻璃分为A类和C类,用于建筑外墙上下开口防火分隔可采用C类防火玻璃隔墙,即仅有耐火完整性要求 屋顶开口防火分隔 20、 6.3.7 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3.7(条文说明)……要采取一定的防火保护措施,如将开口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较远的地方,一般不宜

22、小于6m,或采取设置防火采光顶、邻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采用防火墙等措施。 【问题】开口是否必须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不小于6m的地方?邻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是否可采用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该防火卷帘是否须按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 可以选择或多种防火分隔措施,如防火墙、防火玻璃、防火卷帘等,考虑具体建筑分隔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楼梯间要求 21、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问题】“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是

23、否包含其在首层外墙上开设的外门?如水平距离小于1.0m,是否可以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两侧门窗洞口指的是其他房间的开口,可采用防火门窗 合用前室内是否可设置普通电梯 22、 6.4.3 防烟楼梯间……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问题】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前室内是否可设置普通电梯? 23、 6.4.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

24、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问题】如何定义“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开向首层室外地面的楼梯间外门是否属于“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满足要求”? 可以 24、 6.4.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问题】作为疏散走道的敞开式外廊在防火分区处是否须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考虑具体防火分隔需要 下沉广场疏散 25、 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

25、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问题】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的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的设计疏散宽度如何计取?该疏散宽度与该防火分区的其他疏散宽度的分摊比例如何计取? 下沉广场疏散条件较好,可以解决每个防火分区50%疏散宽度,多个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广场疏散时,应考虑下沉广场同时可容纳的人数和通至地面疏散楼梯宽度,不应造成拥挤踩踏 3 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问题】利用下沉广场

26、进行疏散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其地面以上的建筑三面围合该下沉广场,地上建筑的顶部是否可设置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防风雨篷?是否须参照执行本规范第5.3.6条对步行街顶棚的规定? 【问题】用于防火分隔的“室外开敞空间”,如非下沉式广场而是“地面室外广场”、三面有建筑围合,是否可参照执行本条规定? 不执行 连廊疏散 26、 6.6.4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6.6.4(条文说明)……采用这种方式连接的建筑,一般仍需分别按独立的建筑考虑

27、……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灾蔓延和保证用于疏散时的安全。此外,用于安全疏散的天桥、连廊等,不应用于其他使用用途,也不应设置可燃物,只能用于人员通行等。 设计需注意研究天桥、连廊周围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情况,如位于天桥、连廊下方相邻部位开设的门窗洞口,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应考虑天桥两端门的开启方向和能够计入疏散总宽度的门宽。 【问题】作为安全出口的天桥、连廊的宽度是否有限制?天桥、连廊作为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如何确定?位于天桥、连廊下方相邻部位开设的门窗洞口,应采取何种相应的防护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不考虑连廊疏散。 穿过建筑消防车道 27、 7.1.5 在穿过

28、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7.1.5(条文说明)……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设施主要有:与车道连接的车辆进出口、栅栏、开向车道的窗扇、疏散门、货物装卸口等。 【问题】在该消防车道两侧的建筑物外墙上是否可开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门窗洞口?该该消防车道是否需按本规范第7.1.8条第4项的要求、宜距离建筑物外墙5米以上? 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可以不限5米 灭火救援窗 28、 7.2.5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

29、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问题】如防火分区临外墙的长度小于20m时是否仍须设置不少于2个的窗口?如外墙一侧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或消防车道,是否可以不设? 建筑四周均应设置,并结合救援场地和消防车道 消防电梯 29、 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问题】“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是否不包括“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不大于10m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设置消防电梯,主要指当建筑的上部设置了消防电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时,该

30、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设置消防电梯应根据其埋深和总建筑面积来确定。对于无电梯到达且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或地下汽车库,不考虑消防电梯 30、 7.3.5 ……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问题】“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是否可以包括门厅、入口大堂等空间? 疏散通道、扩大前室等安全疏散区域均可 【问题】在首层的两个扩大前室或合用前室是否可以直接相连通(即合为一个)而不以防火隔墙分隔? 两个出口的概念是指两部疏散楼梯,而楼梯在首层直

31、通室外或通过扩大前室直通室外,均在安全疏散区域的范围内,没必要强调必须分隔。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问题】消防电梯前室内是否可开设普通电梯厅门(即设置普通电梯)? 普通电梯存在可燃性装修材料等火灾风险,不应设置在消防前室内。 31、 8.1.8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8.1.8(条文说明)……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 【问题】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是否只在疏散门内侧做截水、排水沟即可,门槛是否可以采用活动门槛?如设置在首层,其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是

32、否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 均应设置 下沉广场 32、 6.4.12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规定,按条文解释是针对5.3.5条的即地下或半地下商业。所以6.4.12是只针对地下商业的下沉广场的要求,还是针对各类公共建筑的下沉广场的要求。 下沉广场的适用:1用于大于二万地下商业防火分隔同时用于安全疏散;2仅用于解决部分人员疏散; 33、 6.4.12:此条是否适用于地下几个防火分区与下沉庭院相连,需通过下沉庭院解决疏散宽度的建筑?是否不仅仅为商业建筑?条文解释中提到此条为5.3.5的技术要求,而在解释的(1)中又提到下沉式广场主要用于地下商业建筑,那若遇到

33、非商业建筑,此条还成立吗? 非商业建筑下沉广场同样可以解决人员安全疏散 34、 6.5.3:此条对防火卷帘的要求中提到除中庭外,此中庭包括下沉式广场吗? 中庭不同于下沉广场。 35、 7.2.4:此条提出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这个每层包括一层吗?根据图集示意,包括一层。 7.2.5:此条提出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是对设置位置的补充说明,即多层公共建筑只有消防车道,则消防车道对应处均需设置?而非只需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位置设置? (重复) 住宅 3

34、7、 住宅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且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其地下一层的楼梯间或前室是否可不设机械加压送装置或对外开启的窗?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有明确 外保温 38、 6.7.8中采用B1B2级材料时,外保温表面要做不小于15厚的不燃材料防护层。6.7.9中要求当外保温系统与装饰层有空腔时,每层楼板出要采用防火材料封堵。问题是当外挂石材有空腔时,使用B1级材料作为保温材料时,除了做300宽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封堵,还需要做15厚的防护层吗?(图集上6.7.9未表达防护层做法及厚度) 别墅 39、 5.5.29条是否适用于别墅建筑?三层及三层

35、以下的别墅,户内的疏散距离是否需按照跃层式住宅的疏散方式计算?(按照梯段水平投影长度1.5倍计算,从户内最远点一直算到户门22米)由于小别墅为直通室外,不是到疏散走道,可否按照户门到敞开式外廊距离计算增加5米计算?或者有其他计算原则?(一般三层中等户型别墅,楼梯乘以1.5以后很难满足22米以内的疏散要求) 40、 7.2.1关于高层建筑长边(如下图所示)的确定应为何种: 方案一: 方案二: 41、 7.2.1、7.2.2两栋高层若每隔n层有连廊连接两栋主楼,应该认定是一栋高层还是两栋高层?

36、若为一栋高层,长边如何确定?空中连廊是否需要考虑消防扑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是否要考虑空中连廊的扑救要求? 42、 6.5.3.1下沉庭院的防火卷帘设置的总宽度是否与“除中庭外”一致?或是下沉庭院处的防火卷帘是否可以与中庭设置一致? 43、 6.5.3. 若有变形缝经过防火卷帘,是否可设双柱断开设置防火卷帘? 44、 地下室(包括地下汽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和其他地下空间)利用其顶板开洞解决地下空间排烟通风的问题,其开洞的边缘距离地上建筑物的最小水平距离有什么样的规定?如果相邻地上建筑侧墙为防火墙,这个开洞是否可以与建筑物的这个外墙贴临? 6米。防火墙不限 外

37、墙开口 45、 住宅中的外窗内衬墙是否可计入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 实体墙 灭火救援窗 46、 灭火救援窗的设置:GB50016-2014第7.2.4条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救援窗口;那多层建筑是否也需要设置?首层是否要设置?阳台、外廊处是否要设置?这又与第7.2.5条:消防救援窗口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场地相对应,有矛盾。 47、 GB50016-2014第3.4.1条注3中规定的可缩减防火间距的条件:“…,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此处的“外墙”的耐火时间等有要求吗?如丙类厂房可以是彩钢板外墙吗?

38、 48、 GB50016-2014防火规范条文中的“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称谓,如条文说明中无明确解释,是否均以《消防法》中的“人员密集场所”为准? 消防车道 49、 GB50016-2014第7.1.8-2条,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实际设计、审查中如何操作,是否按照多层建筑9m,高层建筑12m来控制? 消防车转弯半径应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和区域内的建筑物建设与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m~20m。 敞开汽车库 50、 按GB500167-2014第5

39、1.1、5.1.2条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敞开式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2500㎡*2(敞开式)*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10000㎡吗? 没错 观光电梯 51、 建筑内设置的观光电梯井的墙也要求不燃烧体2.00h吗?(实际都是玻璃的) 中庭内的观光电梯无要求 屋顶水箱 GB50974-2014第6.1.9-2条,规定了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条件及措施,对于“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有无确切的定义?设稳压泵,是否还需要设置与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相等的气压罐? 安全可靠的供水方式包括水源可靠、压力可靠、供水设施可靠、供水方式可靠,是综合判定结果

40、 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设泵房水池 对于室外有两路市政水源的较小型建筑,室外消防可采取低压系统,由市政管网供给(流量和压力均满足要求);由于市政给水压力不能满足室内消防使用要求(根据GB50974-2014第7.4.12-2条),室内消防须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应设置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因建筑物较小,考虑经济和造价,能否采用屋顶消防水箱设置增压泵(增压泵流量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形式? GB50974-2014 第6.1.10 52、 按GB50016-2014第8.2.4条,高层住宅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该灭火设备由专用消防接口、水带及水枪组成,箱体标准尺寸500×380×130,户内布置

41、有一定困难(如小户型),能否按GB50974-2014第7.4.14条,预留一个DN15接口也可。 53、 GB50974-2014第6.1.9条,有关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要求,与GB50016-2014第8.4.4条不同的是不再提气压水罐,是否意味今后设计时不再允许采用气压水罐储水方式? 54、 GB50016-2014第10.3.1条提及丙类仓库应设疏散照明,具体指丙类仓库哪些区域;是否仅指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是的丙类仓库内是否存在需设置疏散照明的疏散走道(如何定义疏散走道,是否仅指两面有墙面的通道)。“人员密集的厂房”如何界定。 疏散指示标志 55、 幼儿园、

42、学校教学楼、宿舍楼按消防法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活动兼寝室、中小学、高校普通教室或实验室、宿舍房间的疏散门口是否需要按 GB50016-2014,10.3.5.1要求设置灯光出口指示标志;本条所指“人员密集场所”有无具体量化指标。 安全出口标识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门上 丁类厂房排烟 56、 GB50016-2014第8.5.2条2及GB50016-2006第9.1.3条1,对丁类生产场所设置排烟设施的表达有所不同: 〈1〉对于“建筑面积>5000㎡”的前提条件,新规范取消了“任一层”的定义,则应理解为总建筑面积,还是仍确定为任一层建筑面积? 〈2〉新规范名称定为“丁类生产车间

43、GB50016-2006第9.1.3条1名称为“丁类厂房”,二者是否有区别?“丁类厂房”是否理解为整个丁类生产场所;“丁类生产车间”可以是丁类厂房的一部分,如8000㎡的单层厂房,设有2个4000㎡的“丁类生产车间”,则就可不设排烟设施? 5000平方米为建筑规模,具体设置要求依据规范 57、 地下层内走道如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计算自然排烟口所需有效面积时,是否可仅按内走道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注:前提是各房间建筑面积均小于50㎡)。 58、 建规GB50016-2006第9.2.4条要求自然排烟窗“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本条的条文解释“方便开启的装置,包括手动和自动装置”

44、 问题:对于高大空间或层高较高的场所,其净高一半以上的自然排烟窗正常人站立伸手够不到,有部分设计院采用手动摇杆机构开启上部排烟窗,是否可行? 物流仓库 59、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使用中的反馈意见 第3.3.10条,物流建筑中的储存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相关规定增加3.0倍。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订版)第27页,关于丙类物流储存区面积增加的图表数据有误,与规范不符。 以规范为准 钢结构防火 60、 表3.2.1和5.1.2对梁柱板等结

45、构构件的耐火极限有具体要求,而对钢桁架等空间整体钢结构形式的建筑的构件耐火等级无具体要求,建议增加说明。 老年人场所 61、 第5.5.4条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对于超过三层的老年人建筑来说,一般每层需要设置一些老年人休息活动场所,是否受此条文的约束? 解释待出 剪刀楼梯 62、 第5.5.10条,高层可采用剪刀楼梯作为一个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但规范中关于多层是否可以采用剪刀梯未见相关规定。 多层不应采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 ,对于不同防火分区可以作为各自独立安全出口 避难层 63、 第5.5.23

46、规定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为不宜大于50m,可以允许超出多少?什么情况下允许突破50m? 耐火风管 64、 第6.3.5条规定,“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请问常用的镀锌钢板风管是否属于耐火风管?如果是,是否只要加厚就可以?如果不是,应采用何种风管才算耐火风管?另外,是否有钢板风管的耐火极限和厚度的对应的数据?能否采用附表形式列出可用的耐火风管及其耐火极限? 楼梯间 65、 第6.4.3条,“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

47、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的门、窗、洞口”,请问如果桥架等穿越楼梯间、前室并且做好防火封堵,是否还在此“洞口”范围内? 不允许 保温材料 66、 第6.7.2 条第2款“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建议增加说明:列举可以使用的低烟、低毒的保温产品和禁止使用的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保温产品。现在有在住宅里用挤塑聚苯板做分户楼板的保温隔音,是否可以? 多层邻水建筑 67、 第7.1.2条,高层临水建筑可只沿一个长边做消防车道,多层是否可以?未见相关规定。 屋顶停机坪 68、 第7.4.1建筑高度大于100m标准层面积大于2000m²的公共建

48、筑,宜在屋顶设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具体是哪种类型的建筑需要设直升机停机坪没有具体规定。 疏散人数 缺少关于餐厅和办公建筑疏散人数计算的具体要求,饮食建筑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仅规定了每人使用的最小面积,按此计算出的人数与实际使用人数有较大差距。 大型购物中心中儿童游乐厅内一般游乐设施会占据较大面积,对儿童人数计算缺少具体要求。 喷淋全保护范围 69、 第8.3.3条,二类高层建筑的卫生间是否需要设喷淋,规范没有明确。 均要求设置 避难走道 70、 第8.5.1: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设防烟设施,是否意味着避难走道不管是否大于20米,都不需要设排烟

49、措施?我们认为不应该排烟,否则可能引起前室负压。 不需要设置 消防电缆敷设 71、 第10.1.10条第三款对消防配电线路在管井内的敷设及选型作了要求:当消防及非消防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两侧,是否应定义两者的最小间距,否则对住宅等管井很小的情况,即使设置在两侧,距离也很近。建议可以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等级区别对待。 视觉连续疏散标志 72、第10.3.6条:(1). 视觉连续性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多少?(2).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如果疏散通道地面设置了视觉连续性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的墙面是否就可以考虑不再设疏散指

50、示标志? 地下自行车库排烟 对于地下自行车库排烟问题,在2008年由省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专家,省、市设计院专家,南京审图中心专家参加的“消防审查研讨会”上,一致明确:对于住宅用自行车库,可不设排烟设施。对于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大型商业自行车库,其排烟设施的设置与汽车库相同。现在是否仍然按此执行?有人提出按14版“防火规范”第8.5.4条住宅自行车库也应设排烟设施,但06版“防火规范”第9.1.3.6条规定与上述第8.5.4条相同,为何以前不需要?同时对于住宅自行车库,一般没有烟感报警系统,所以也不能单独设置排烟系统。 考虑电瓶车数量增多,应设置机械排烟 73、 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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