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中材建福水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编 制 人: 审 批 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第24项目部目 录1 目的12 适用范围及处罚形式13 编制依据14 处罚内容24.1 强制性处罚内容24.2 处罚细则25. 附则5 5 / 7苏州中材建福水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工程安全进行,树立本项目部文明的施工形象,特制定该管理处罚措施,望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同时也欢迎参建方相互监督和举报。2 适用范围及处罚形式适用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第24项目部
2、即建福水泥厂综合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目前管理的所有参建单位。项目部有权对下属参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权:如责令限期整改、停工、罚款、责令相关人员出场、责令单位退场等。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可以单处或并处执行。处罚金由项目部开具处罚单,负责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缴纳处罚金,月度金支付前必须交清安全处罚金;项目结束时将公布处罚金使用明细,并投送公司审核。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3、保护法(自1989年11月26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6年10月29日起施行)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9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号)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自1998年9月4日起施行)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3福建省劳动安全条例14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1)SZC/IMS、03、11、11200
4、3高处作业指导书2)SZC/IMS、03、11、12200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SZC/IMS、03、11、142003安全标识使用管理规定4)SZC/IMS、03、11、16200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GJG160-20084 处罚内容4.1 强制性处罚内容所有参建单位各项处罚条款都将按处罚细则中的详细规定
5、进行经济处罚:1. 必须遵守现行国家和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和要求;2. 必须遵守建设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和条例;3. 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并报总承包方备档;4. 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总包方审定后实施;5.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报总包方备档;6. 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罚,并做好相关记录;项目部将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该记录;7. 每周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并将该函件于每周六下班前报总包进行备档。4.2 处罚细则1 现场文明施工(1)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经发现后,一次性处罚10
6、0元/人:现场施工人员或本工程的临时服务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在施工现场有赤膊、光脚或穿拖鞋进行作业的;对2m及2m以上的高空作业没有正确或未系带安全带的;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在施工现场酗酒或酒后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后立即清理出场);进场的工人或退场时未及时向项目部进行申报和备档;施工人员无故破坏安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进行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渗漏及浪费,线管布局不合理;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有积水现象的;施工现场的泥浆在施工现场内漫流或淤积,未进行合理的组织排放;配电柜外观不整洁,标识不清晰,每天未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并进
7、行记录;现场材料及机具未分类堆放,摆放杂乱,并且影响临时交通或生产单位正常生产的;凡发现施工建筑物、构筑物的“四口”(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没有防护或防护不严;凡发现施工中的建筑物、构筑物不按规定张挂安全网,每处(按照10m计算10米)。出现以上三种违章行为的,未在限期整改内完成的,一次性处罚500元。(3)现场施工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性处罚5005000元不等的罚金: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第一次未进行安全的合格检查记录的(发现后清理出场);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和随意卸倒建筑垃圾;建筑工人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并支付相关费用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并处罚参与者所在项目部500元/
8、人*次);对有罢工意向的工人必须及时清理出场。2. 现场施工用电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书面警告:(1)施工现场的电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超过米;配电箱、开关箱内堆放杂物;(2)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设置位置不便操作,配电箱或开关箱无编号、责任人、配电线路图及箱内有杂物的;(3)施工现场的总漏电保护装置和开关箱(末级)漏电保护装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有2处及以上未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施工现场有3处及以上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符要求的及3处及以上设漏电保护装置失效的;(4)施工现场在潮湿地方施工用电及安全通道的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5)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穿过道时无保护、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
9、求;(6)未按规范要求建立齐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7)现场使用交流电焊机无防护罩,无防雨措施,未按要求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的;(8)现场临时用电接线不合理,主要电动设备没有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配电箱;(9)现场的用电的电缆电线布置杂乱,乱拉乱接的;(10)夜间施工照明不良的;出现以上违章行为的,未在限期整改内完成的,一次性处罚2002000元。不等的罚金。3. 安全消防有下列违章行为的一次性处罚100500元不等的罚金:(1)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被挪为他用的;(2)气焊的气瓶间的距离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3)没有保持乙炔气瓶的直
10、立放置;(4)配电室或总配电箱未配备灭火器或消防砂箱等灭火器材的。4. 安全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有下列违章行为的一次性处罚5001000元不等的罚金:(1)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或监护的;(2)明知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施工的;(3)不是特殊工种人员随便操作机械,用机动翻动斗车载人;(4)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没有隔离防护措施的;(5)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5. 事故处理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100万以下的经济损失)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1)未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2)谎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5. 附则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2.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解释。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遵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定实行持续改进的原则。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四项目部审批人:技术负责人:日期:2011年8月1日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