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47.54KB ,
资源ID:4008393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00839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专职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专职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doc

1、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试行)为切实加强管理,促进学院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0624号)和福建省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实施细则(闽委教宣200651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第二条 辅导员

2、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第三条 学院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设置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第二章 招聘第四条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与各系辅导员人数的比例需求,有计划地向学院申请招录人数,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组织学生工作部(处)或配合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实施招聘的有关工作.

3、第五条 聘用条件(一)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艰苦奋斗,为人师表。(二)具备一定理论水平,了解教育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美学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全面发展.(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研能力,善于培养典型、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

4、力。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四)热爱辅导员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第三章 工作职责要求第六条 工作职责(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

5、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团

6、、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九)完成学生工作部(处)和所在系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

7、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第四章 工作制度第八条 辅导员实行坐班制;辅导员工作的前两年要求住校,满两年者则按照辅导员值班及进学生宿舍“双查安排表的值班安排住校。第九条 辅导员应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一)每两周对所带年段各班级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内务安全检查。(二)平均每天找一名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三)每周在辅导员工作手册上记一篇工作笔记,认真记录和总结一周内所带年段各班级的工作。(四)每学期至少一次参加所带年段各班级的班会,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总结和安排班级工作.(五)每学年与所带年段每位学生的家长联系一次,通报学

8、生情况,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六)每两年发表一篇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七)值班辅导员在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晚二次深入学生宿舍巡查学生的作息等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第五章 管理考核第十条 辅导员一经录用,即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见习期为一年。辅导员五年内(含见习期)原则上不得离岗、转岗。在岗期间,确因学院工作需要调任其他岗位的由学院职能部门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工作满五年后,根据情况可续聘或转聘。第十一条 辅导员接受学院和系的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门作为具体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与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和系部共同承担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任务。第十二条 辅导员的日常管

9、理,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各系党总支共同负责.学生工作(处)部负责制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培训计划,对辅导员的任用资格进行审定,并指导各系对辅导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核各系对辅导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结果;各系党总支具体负责辅导员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检查、督促辅导员按照辅导员工作手册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填写周工作记录表.第十三条 各系根据学校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按照辅导员日常工作月量化考核表的内容,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做好辅导员的“自评、(学)生评、系评部分的工作,在月初将上个月的考核结果送学生处,由学生处完成“处评(议)”并计算出辅导员的“月评”成绩.辅导员每学年”月评

10、按10个月进行,“月评”成绩作为辅导员月工作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和其它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 学生工作(处)部组织各系根据辅导员学年工作考核基本指标,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学年考核.第十五条 辅导员学年考核总成绩=辅导员月评积分/1060+学年考核成绩40%。辅导员的学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年考核总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十六条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与职务职称晋升、工作补贴、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学院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学院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不胜任工作的

11、辅导员应调离辅导员岗位、直至解聘。第六章 待遇第十七条 辅导员月工作津贴,包括月基本津贴、浮动津贴和夜间值班津贴三部分,根据辅导员月量化考核表的考核成绩和关于辅导员节假日夜间值班的有关要求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 1、91-100分,月基本津贴200元+浮动津贴100元+夜间值班津贴;2、81-90分,月基本津贴200元+浮动津贴60元+夜间值班津贴;3、71-80分,月基本津贴200元+浮动津贴40元+夜间值班津贴;4、6070分,月基本津贴200元+浮动津贴20元+夜间值班津贴;5、低于60分,月基本津贴200元,取消浮动津贴;夜间值班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为:1、 辅导员夜间值班时间为17:0

12、0至次日上午8:00;辅导员逢节假日夜间值班津贴为每人次100元。特殊情况需替班者,每人次转给替班辅导员50元;逢节假日替班者,每人次转给替班辅导员150元(另50 元从原辅导员月津贴300元中扣除)。辅导员在无人替班情况下不得请假,脱岗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辅导员需替(换)班应事先向本系分管领导及学生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报学生处及保卫处。辅导员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或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辅导员的职称评定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具体评定办法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培养与发展第十九条 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继续担任辅导员;符合老师任职条件的可申请转为专业教师;经考核可在学院内转岗从事党务或行政工作;表现突出者由学生工作部(处)向学校干部人事管理部门推荐,按干部任用条例和程序选拔任用。第二十条 辅导员任职满1年可以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党课的教学工作,参加思政(含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每周工作总量不超过4课时。第二十一条 辅导员试用期满可报考在职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报考脱产研究生。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辅导员日常工作月量化考核表 2、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二一五年八月一日6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