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管理定额奖惩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企业生产、 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节水降耗的指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1、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之中.2、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并下达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各车间应按企业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车间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关的处罚。( 1)、对于不超额受用节水考核指标的单位,按照年终奖10%进行奖励。( 2)、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以下的按照年终奖的5%进行处罚。( 3)、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 10的,按照相应的超额额度从年终奖中扣除.( 4)、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10%以上的按照年终奖的15进行处罚。4、安装用水设备器具时,应选用质量合格的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非生产用水水龙头应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卫生设备水箱应安装节水阀门.6、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7、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8、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节水小组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