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中国的原始社会一、 原始社会社会组织及婚姻形态的演变1.猿人时期 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早期。这一时期,人们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勉强生存,在原始群团里盛行原始的杂乱性交,过着群婚生活。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有意无意的在原本无序性交的关系中形成一定的规则,开始排除不同班辈之间的杂乱关系,而只允许年岁相仿的同辈男女通婚,即班辈婚。同一辈的男女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从而进入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第一个家庭形式血缘家族时期,这也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曾广泛的存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古老民族的早期阶段。2.古人阶段 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中期。血缘家族有了进一步发展,逐渐排斥了同一家族内同胞兄弟
2、姐妹之间的杂乱状态,进而又逐渐排除了由近及远的旁系亲属间的婚姻关系,由于血缘家族的繁衍分裂,形成新的血缘家族,这就为同一家族的一群兄弟与另一家族的一群姐妹之间的群婚创造了条件,这种新的更高级的群婚形式,即后代一度盛行的族外婚。这是人类家族婚姻时尚又一次重大进步,氏族制度在这一时期逐渐萌芽。3.新人阶段 即晚期智人阶段,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晚期,与新人阶段相一致的是氏族公社的形成。 随着原始社会的发展,血亲婚配逐步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氏族就逐渐形成。新人阶段氏族制的第一个时期,即母系氏族公社就逐渐确立了。当时盛行族外婚制,即一个氏族的一群青年男子集体出嫁到另一个氏族中,与一群青年女子互为夫妻,
3、在这种群婚状态下,由于男女双方关系不固定,子女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氏族成员只能按女系的血缘来计算,一个母系氏族公社有一个共同的女性祖先,同一始祖母生的若干后代,便形成一个氏族,若干代以后便分离出新的氏族,几个氏族组成胞族或直接组成部落公社。 妇女在确定血缘关系,维系氏族生存等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她们是氏族公社原始共产制经济的主持者,也是重要的社会劳动者,由此决定了她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尊崇地位。 在母系氏族社会,没有凌驾于群众之上的暴力机构,人人平等和睦相处,一切按传统的习惯行事,重要事件由氏族民主集会决定,充分体现民主精神,人民生前平等,死后都埋葬在氏族公共墓地里,随葬品一般较少,无论
4、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没有明显的差别,图腾在母系氏族极其盛行,以至于被某学学者成为图腾时代。 到了距今一万年前后,我国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呈现出一片繁荣的图景,族外婚逐渐发生变化,形成了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的对偶婚制度。4.父系氏族公社距今5000年左右,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转化,子女的男系血缘关系得以确认,母权制十分自然地过渡为父权制。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众多氏族部落,先后进入父系氏族公社,在考古学上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后期。父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还是生活在以集体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共产制度下,血缘关系仍是维系氏族组织和成员的基础,一个父系氏族公社,包含肉感父系氏族大家族,其主要成员是由同一男性所生的几代
5、人及其个体家庭组成,个体家庭当时还包含在大家族中,经济上尚未完全独立。几个氏族公社组合成一个部落,以后发展成部落联盟,父权家族有族长,氏族有氏族酋长,部落有部落首领,部落联盟有共同的首领。父系大家族是氏族的一个基本单位,而个体家庭则是它的一个细胞。到后来,私有制不断扩大,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父系大家族的父权族长、家长,拥有对家族成员的统治和奴役之权,而且还役使被收养的成员和奴隶,父系家长控制下的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后来阶级社会才有的对立和矛盾,我国最早的宗法家长制家庭即告萌芽。二、 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时期的政治特征。1.号令征伐的权力 号令征伐是公共权力形成的典型表现形式。2.榨取贡赋
6、虞舜时期已经开始向百姓征收贡赋,并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3.禅让选举制 中国古代部族实行禅让制度,其领袖是通过禅让选举产生的,被选举的人一般是能力强,又有实力,德才兼备的人。4.中国古代部落酋长的任职是终身制。部落首领不受习惯法的约束,没有监察酋长的组织,部落酋长在处理部落事务时具有否决的权力。三、禅让时代按照军事民主制的传统,部落联盟最高首领的产生,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由众多的部落首领代表氏族成员共同推举才能确立。这就是我国原始社会后期一度盛行的民主选举首领的禅让制。从尧到舜,从舜到禹,禅让制至少在表面上还在产生作用,但企图凭借强权和实力,变禅让为世袭的斗争在这一时期也愈演愈烈,强力在实际
7、上起了决定性作用。到禹子启时,王权世袭取代了禅让制。四、 原始群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的智力处于原始蒙昧阶段,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往往十几个或几十个生活在一起,依靠集体的力量才得以生存,于是产生了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原始群。在原始群团里,盛行原始的杂乱性交,一个原始群就是一个血缘大家族,彼此之间都有血缘关系,在群居杂处、男女无别的原始群体中,子女绝不可能辨认父亲,而母子之间的关系则是很明确的。第二章 夏商时期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一、 涂山之会为巩固王权,禹沿颍水南下,在淮水中游的涂山(今安徽蚌埠市西郊,现属怀远县)大会夏、夷诸部众多邦国君长或部落首领,这就是涂山之会。史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
8、万国”他们前来参加大会,对禹朝贡,行臣服礼,成为王朝统治下的诸侯,涂山之会是夏王朝正式建立的重要标志。二、 钧台之享禹死后,子启继立,由于传统的禅让观念没有完全消除,东方偃姓之族的伯益就曾借此与启争夺王位。竹书纪年载“益干启位,启杀之。”西部同姓诸侯有扈氏起兵反对,启亲率大军讨伐,剿灭有扈氏。为使世袭王权为众多的诸侯所承认,夏启在都城阳翟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的钧台之享,这是继涂山之会之后又一次重要的朝会,至此,夏王朝的统治基础确立。三、 太康失国启在巩固统治之后,放纵于淫湎康乐的生活,启死后,太康继立。不久,五子(太康的五个兄弟)内讧,夏王朝内部发生争立的动荡,接着又发生武装叛乱,太康在挫败
9、政敌取得政权之后,很快沉湎于享乐,“盘于游田,不恤民事。”疏于朝政,不关心民生疾苦,这就给有穷国方伯后羿以可乘之机,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一度夺取了夏王室的统治权力,这就是历史上的太康失国。四、 少康中兴太康失国之后不久死去,其弟仲康在斟鄩建立了一个小朝廷,但无力复国而亡,仲康子相在帝丘,依靠斟鄩、斟灌等东方诸侯和亲夏势力的支持积蓄力量。杀后羿而代之的寒浞,用兵灭掉斟灌,斟鄩,又攻杀相于帝丘。相的妻子逃回母家有仍生子少康,少康初在有仍充当牧正。寒浞子浇派人追捕少康,少康逃亡有虞,在此积蓄力量。最后,少康联合夏臣伯靡,灭掉寒浞和有穷国,少康被拥立为夏王,重新恢复夏王朝的统治。五、盘庚迁殷商仲丁以后
10、,王室多次迁都。据说在盘庚以前,先后迁了五次。如此频繁迁都的原因,由于史料缺乏,无法确切说明,而由仲丁到阳甲,前后五代九王,多次发生“弟子争相代立”,史称九世之乱,据此推断,可能与王室内部争斗有关。盘庚继立时,政治上的混乱仍相当严重,阶级斗争日趋激烈。盘庚为拯救政治危机,缓和阶级矛盾,决定再一次迁都。他选择了“左津门而右漳、滏,前带河,后背山”的殷,作为新都所在。但贵族和平民都反对,他一面劝说贵族,一面恫吓平民,于公元前1300年,强行迁都于殷。迁殷之后,盘庚行汤之政,出现了百姓由宁,殷道复兴的政治局面。从此商朝结束了荡析离居,不常厥邑的动荡岁月,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崭新时期。在商代后期的250多
11、年间,殷成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中心。第三章 西周奴隶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一、 文王治岐的政策1. 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几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等。这是巩固经济基础、安定人心的重要措施2. 为稳定统治秩序,制定“有亡,荒阅”的法规。当是保证追捕逃亡奴隶交还原主的共同规约。3. 文王勤于政事,率领民众努力发展生产,效法公亶父,季历的作风,礼贤下士,广罗人才,士以此多归之。二、 孟津之誓经过几年的灭商准备,武王九年,大会诸侯于孟津,前来参加大会的诸侯和部落首领据说有八百之多。在大会上,周武王举行了誓师仪式,此即为著名的孟津之誓,是一次诸侯所由用命的重要盟会。从此众多诸侯都听从周的指挥,灭商
12、已有充分把握。三、 三监之乱公元前1046年,武王克商,正式建立周王朝,封纣子武庚于殷,统率殷的遗民,以弟管叔、蔡叔和霍叔领兵驻守在殷都周围,就近监视,号称三监。克殷后两年,武王病,后二年而崩。公元前1042年,成王诵继立,成王年幼,武王弟周公旦辅政管叔、蔡叔等贵族怀疑周公有夺取王位的企图,对周公极为不满,散布谣言,认为周公将不利于孺子。武庚趁机拉拢管叔、蔡叔,又联合东方的徐、奄、熊、盈、薄姑等部,起兵反周。史称三监之乱。四、 周公东征三监之乱发生后,周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及时协调好内部关系后,便亲率大军东征。他首先集中兵力诛灭了武庚,又杀死管叔,流放蔡叔,消除了叛乱的主要势力,再经三年苦战
13、,相继平定了东方诸国,这次战争的规模比武王伐纣时要大得多。经过这次战争,周的灭商事业才告完成。五、 宗法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它构成了我国早期社会的等级阶梯,形成我国奴隶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和分封制结合起来,达到较为完备的程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西周宗法制是政权与族权相结合的产物,是周天子巩固王权的工具。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和任命职官借以亲亲尊尊为标准,即周天子根据与天子血缘的远近,而确定其身
14、份贵贱尊卑和封国大小。在家族基础上形成的宗法制也是周王朝进行统治的重要原则。宗法制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继承王位的一支应算作大宗,周天子的诸子之中除去王位继承者,其他儿子称为别子或庶子,是为小宗。周王的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为国君。国君在诸侯国中为祖。国君位由嫡长子继承,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又有大宗小宗之分,小宗的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西周宗法制以家族为基础,以宗统为顺序而形成。宗法制下,大宗为尊,小宗相对大宗为卑贱,小宗没有祭祖的资格,只有大宗才有资格。宗族是按家族的宗统为顺序排列的,宗族长是 宗族统治者,嫡长子是继承先祖先君的宗子。
15、西周按照亲亲尊尊的原则,以家族为基础进行分封,分封的对象是各个宗族的族长,封国封邑的土地和人民皆属于宗族长。周王室是天下的大宗,周王是周族的宗子,周王既是国家的国王,又是天下大宗的族长,同样,西周王朝分封的国君,亦是诸侯国大宗的族长。六、 井田制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古代奴隶制国家的垦田是有限度的,主要集中在一些都邑周围,特别是王都和诸侯王都的近郊,即所谓的国中,比较好的熟田大多集中于此,这些良田都是经过精心的疆理,按正南北和正东西的方向,有纵横交错的大小道路和灌溉沟渠,整治成十分方正的大小相连的方块田,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作为一个耕作单位,称为一田。这就是井田。在井田上实行集
16、体耕作。周代一般是按一夫百亩来疆理田地的,贡税的征收比率,都是按收获量十分取一。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不得随意买卖转让,因而成为公田。西部黄土高原实行的是换耕的爰田制,即把田分为休耕的田,休耕二年后的田,休耕三年后的田,进行轮换耕作。七、 国人暴动和共和执政西周中期以后,周王朝逐渐趋于衰落,到周厉王时期,由于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爆发了国人暴动,加速了周王朝的衰亡。国人是居住在国中的平民,多数是各级贵族的疏远宗族成员,还有失势的贵族和贫困的士,百工、商贾以及其他一些居于社会下层的群众。周厉王是一个贪婪暴戾的统治者,他在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统治危机日益严
17、重的情况下,任用好专利而不知大难的荣夷公等人,垄断山林泽川的一切收益,断绝了平民的生计,并命虢仲征伐淮夷,又多次南征荆楚,都以失败告终,这又给一般平民带来沉重的负担。周厉王的暴政激起广大国人的愤慨,出现了国人谤王的情况,周厉王却利用卫巫监谤,想以严密监视和屠杀来制止民众的议论,钳制舆论。用镇压的手段来消除民众的反抗,只能激起更为强烈的反抗斗争,周厉王仍继续倒行逆施,不到三年,广大的国人实在无法忍受,终于爆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群众暴动。这次暴动,以聚居在宗周国中的国人为主,处邦人以外,还有正人、师氏人等参加,四方邦国的人民纷纷起义,周厉王狼狈出逃,太子静躲藏在召公家里,被国人包围,召公只得将自己
18、的儿子冒充太子交给国人杀死。国人暴动发生后宗周一片混乱,于是周公,召公临时主持政事,收拾残局,号称共和执政。这次暴动,对西周王朝的打击是沉重的,它不仅赶走了周厉王,而且动摇了西周王朝的统治基础,加速了它的崩溃过程。八、 宣王中兴周宣王继位以后,由于统治力量的削弱,对周边各部和一些地方势力,更加难以控制。当时,对周王朝威胁最大的是黄土高原上的群翟部落的 狁,面对 狁的威胁,周王室一方面派南仲驻兵朔方,加强防守,同时又派尹吉甫领兵北伐取得较大胜利。宣王在战胜 狁后,又派方叔南征荆楚,也取得一些胜利。并在西周王朝与楚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线,即汉阳诸姬,以藩屏周。周宣王用武力取得一些胜利,被后来的史家誉为
19、中兴。其实,这些胜利不但没有缓和各种社会矛盾,反而暴露了统治力量的虚弱。到后来,除了战胜一次申戎外,伐太原戎,条戎和奔戎,都遭失败。特别是在宣王三十九年伐姜氏之戎,大败于千亩,他调去的南国之师,全军覆没,周王朝已经面临着全面崩溃的危险。第四章 春秋时期奴隶社会的瓦解一、 西周灭亡与平王东迁宣王死后,子宫涅继立,是为幽王。幽王初立时,宗周社会动荡不安,三川又连续发生强烈的地震。幽王以善谀好利的虢石父为卿士,引起国人极大怨愤。他又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引起朝政混乱,诸侯叛离。申后是申候的女儿,申候联合缯与犬戎等部,于幽王十一年(前771年),发兵进攻宗周,攻占镐
20、京,杀幽王于骊山之下,宗周呗犬戎摧毁,西周灭亡。幽王死后,申候、鲁候、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是为平王。鉴于好景残破,偏居西部,又处于犬戎的威胁下,周平王与公元前770年在郑武公,秦襄公,晋文侯等诸侯的护卫下,迁都洛邑,建立了东周王朝。二、 管仲改革齐桓公继位后,任用管仲为相,积极改革内政。管仲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明确提出“修旧法,则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的治国原则,在整饬旧制的基础上,对各项制度加以改进创新。1. 在政治、军事方面,基本维持国野分治的制度,叁其国而伍其鄙。即在国中设置二十一乡,其中工乡三,商乡三,士乡十五。士乡又分为三个部分,此为叁其国。在野设置五属,叫伍其
21、鄙。2. 各级设官治理,严格执行士农工商分区定居制,不许杂处、迁徙,企图使四民各有所务,以利于老传少习,安心生产。3. 在国内采用轨(五家为轨,设轨长)、里(十轨为里,设有司)、连(四里为连,设连长)、乡(十连为乡,设乡良人)的编制,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的政军合一制度。4. 加强对国家常备军士的控制和定期操。为增加兵员。还提高部分鄙野庶人的社会地位,选择其中的秀民充当军士5. 除继续维持井田畴均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外,对鄙野出现的大量私田,实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收政策,即按土质肥瘠征税。6. 规定泽立三虞,山立三衡。即由官吏统一管理山林河泽并采取,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实行关市几而不征的鼓励贸易,促进生产
22、的政策。三、 弭兵之会春秋时代,先后召开过两次弭兵会议。周简王七年(前579年),邲之战后,由宋国执政华元发起,约合晋楚,于宋相会,订立了彼此不使用武力,互相帮助,救助危难,共同讨伐违命反抗的诸侯盟约。晋楚之间的暂时休战正是为新的争夺做准备,盟约订立后仅三年,楚国就撕毁了盟约。周简王十一年(前575年),晋、楚战于鄢陵,周灵王十五年(前557年)又战于湛阪。楚国两战皆败。那时,晋国内部有大族与国君的斗争,国内一片混乱,外部强敌压境,陷入内忧外患中。楚国也因遭受东南新兴的吴国的连续进攻,无暇北进。其他诸侯国长期追随晋楚之后,疲于奔命,更希望和平。一时弭兵成为大势所趋。宋大夫向戌于周灵王二十五年(
23、前546年)发起第二次弭兵运动,在宋都西门举行了有楚、晋、齐、秦、鲁、郑、卫、宋、许、陈、蔡、滕、邾、曹等14个国家参加的弭兵大会,楚国主盟。会议主要做了晋楚之从交相见的决议,即除齐、秦两大国和邾、滕等属国外,原来晋的属国和楚的属国,现在变成双方共同的归附国,对两国尽同样的义务。晋楚两大国利用弭兵会议,以牺牲中小国利益的办法,瓜分了霸权,形成均势。虽然如此,弭兵会议的举行,毕竟赢得了比较安定的和平环境,客观上为生产的发展和新兴势力的夺权创造了有利条件。四、 大国争霸的实质及其历史意义春秋时代,大国诸侯的争霸战争,是奴隶制接近衰亡的反映。齐桓公、晋文公提出的尊王攘夷的口号,具有维护奴隶制统治秩序
24、的含义。然其真实目的,是要利用这一口号,作为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手段。列国的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实际上是大国对小国的掠夺。尽管大国争霸战争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灾难和痛苦。但也产生了有利于历史前进的客观效果:第一,争霸战争加快了统一中国的步伐。第二,争霸战争加速了新旧制度的更替过程。第三,争霸战争,促进了民族大融合。五、 田氏伐齐春秋时期,陈国内乱,公子完惧祸奔齐,被任命为工正,这是陈(田)氏立足于齐的开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田氏得宠于齐,与公室的关系密切。后来,齐国统治阶级形成了以国君为首的奴隶主贵族集团和田氏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集团,并开展了长期而剧烈的斗争。代表新兴势力的田氏家族,采用施恩
25、授惠的手段,与公室开展争夺民众的斗争。可是,齐国的旧势力并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以田氏为首的新兴势力不得不以暴力手段对旧势力展开了猛烈的进攻,于是出现了三次武装斗争。第一次于公元前532年的夏天,田桓联合国人,驱逐高氏、栾氏。田氏除对国人分赐粮食外,还有效地分化孤立了守旧势力。第二次在公元前489年,田乞联合大夫,带兵冲入公宫,打败了齐国国氏、高氏、弦氏、晏氏四大家族。第三次在公元前481年,田常以武力战胜监止。监止、齐简公出逃,后来被捉回杀掉。田常后又掌握了齐国的刑罚大权,对残留的旧贵族鲍氏、晏氏、监止以及有势力的公族尽行杀戮。在消灭了旧贵族势力后,又任命田氏兄弟和同族人做都邑大夫,扩大了自己
26、的封地。到公元钱476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公元前386年,田和列为诸侯,仍沿用齐国国号。田氏伐齐实际上是地主阶级政治革命在齐国的实现。六、 三家分晋公元前7世纪,在晋献公执政期间,尽杀群公子。骊姬得宠以后,又尽逐群公子。一时晋国无公族。到春秋中叶,旧贵族只剩下栾氏、羊舌氏和祁氏等寥寥可数的几家,而晋国的私家力量却逐步强大起来。不断与晋国的旧公族展开斗争。公元前574年,晋厉公举兵杀三郤(郤至、郤犫、郤锜),结果很不得人心。次年,厉公被杀。后来韩、赵、魏、智伯、中行、范氏六家新兴势力,对晋国的旧贵族发起了连绵不断的进攻,形成六卿强,公室卑的局面。公元前550年,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打败了栾氏。后来
27、,栾氏、郤氏、胥氏、原氏、狐氏、续氏、庆氏、伯氏等旧贵族继续受到打击,降为奴隶和平民。接着,新兴势力又以法尽灭祁氏、羊舌氏。分祁氏领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领地为三县,任命韩赵魏等族的子弟和有军功有才能的人做县大夫,旧公族的消灭,为晋国社会发展去掉了一块绊脚石,公族世袭采邑制的瓦解,有利于封建因素的增长。在同旧势力斗争的同时,晋国新兴势力内部也进行了激烈的斗争。那时,六家在经济政策上有比较大的差别。范氏、中行氏在亩制的改革上很不彻底,而且又独断专行,在与以赵氏为代表的先进力量展开的斗争中自然处于不利地位。公元前493年,范氏、中行氏与郑、齐、鲁、卫等联合,和韩赵魏在铁地发生战斗。赵鞅实行按军功赐爵
28、、赐田,提高庶人工商业者社会地位以及依军功免除奴隶身份的政策,赢得了人民的支持,结果打败了范氏、中行氏。这一政策的实行,起了促进晋国阶级关系变化的作用,使地主阶级势力得以迅速发展,加速了封建制的形成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又联合起来灭掉智伯,分别建立三个封建政权。公元前403年,周王室正式承认它们为诸侯。第五章 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1. 李悝变法魏国在战国初年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 废除奴隶主官爵世袭制。李悝“以食有劳而禄有功”为原则,根据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使地主阶级的代表得以牢固的掌握政权。(2) 推行“尽地力之教”。目的在于挖掘土地潜
29、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封建政权的田租收入。(3) 实行“平籴法”。年成好时,政府以平价购进粮食,灾年再以平价出售,用“取有余以补不足”的办法来平衡粮食价格。(4) 创制法经。为了确立封建法制,李悝作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法经是一部保护封建制度的法典。这部法经不仅集以前各国法律之大,而且是秦汉法律的张本,所以李悝被列为战国时代法家的始祖。此外,魏文侯还任用吴起改革军事制度,创立武卒制。李悝变法的结果,使魏国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地主政权逐渐巩固,国力日渐强大,成为战国初年一个强盛的封建国家。2. 商鞅变法商鞅入秦后,通过景监得见秦孝公,以强国之术说服了秦孝公,秦孝公让
30、他主持变法。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公元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两次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 用法令形式废除了奴隶制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具体说,就是把原来百步为亩的小田界阡陌和每一井田的大田界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240步为一亩,重新开设田界,不许私自移动。把土地授给人民,土地可以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2) 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根据“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军功爵制。还规定国君的宗族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公族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这对旧贵族是个沉重的打击;而对于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来说,是个鼓励;对于下级士兵,也可以通过
31、军功在政治上获得一点优待。(3) 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商鞅规定,凡是努力经营农业生产,多缴纳租税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凡是弃农经商或怠惰以致贫穷而交不起租税的农民,没收为官府的奴婢。商鞅还采取加重关市的商品税,不许商人贩卖粮食,商人的奴仆必须服徭役等措施,迫使商人弃商归农。为了增加农业劳动力和纳税服役的人口,鼓励一家一户的生产,规定男子成年必须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女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出嫁,以促进封建性的小农经济的发展。(4) 普遍推行县制。秦国在秦孝公以前虽有设县的事实,但未成为制度,到了商鞅时才开始普遍推行。他在没有建立县的地方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一共新建了
32、31个县(一说41个县),每县设置了令和丞等官职来掌握全县政事,使县成为直属于国君的地方组织,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时秦国土地不广,所以没有设郡。(5) 建立什伍连坐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有相互纠察告发奸人的责任。不告发奸人,处以腰斩,告发奸人的可与斩敌同赏。如果一家藏奸,什伍要同罪连坐。(6) 统一度量衡。商鞅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其标准尺约合今0.23米,标准量器一升约合今0.2公升。商鞅所采取的改革措施,目的是破除奴隶制度,巩固和发展封建制度,从本质上说这是一场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王即位,“宗室多怨鞅”,商鞅被车裂而死。但是,由于变法内容顺应了封建制发展的历史
33、趋势,加上新法已推行了18年,所以商鞅虽死,“秦法未败”。商鞅变法的成功,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最先进的强国,为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3. 吴起变法公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基本上承袭了李悝在魏国实行的变法,并根据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的状况而进行改革。它的主要内容是:(1) 凡是封君传到第三代的就收回其爵禄,废除公族中疏远者的特殊待遇,把一些旧贵族迁移到荒凉地区。这就从政治上和经济上削弱了旧贵族的势力。(2) 精简无关紧要的官职,削减过高的官吏俸禄,把节省下的经费用来训练战士。(3) 整顿吏治,要求官吏私不害公,行义而不计毁誉,一心为地主政
34、权效力。吴起变法沉重的打击了楚国的旧贵族,加速了楚国封建化的进程,使其国力迅速强盛。4. 都江堰秦昭王时,李冰做蜀郡守,他在前人治水的基础上,依靠当地民众,在岷江出山流入平原的灌县,建成了都江堰。都江堰是一个防洪、灌溉、航运综合水利工程。李冰采取中流做堰的方法,在岷江峡内用石块砌成石埂,叫都江鱼嘴。鱼嘴是一个分水的建筑工程,把岷江水流一分为二。东边的叫内江,供灌溉渠用水;西边的叫外江,是岷江的正流。又在灌县城附近的岷江南岸筑了离碓,离碓就是开凿岩石后被隔开的石堆,夹在内外江之间。离碓的东侧是内江的水口,称宝瓶口,具有节制水流的功用。内江自宝瓶口以下进入密布于川西平原之上的灌溉渠道,保证了大约3
35、00万亩良田的灌溉,使成都平原成为旱涝保收的天府之国。5. 郑国渠关中的郑国渠,是一个规模宏大的灌溉工程。公元前246年,秦王政刚即位,韩桓惠王为了诱使秦国把人力物力消耗在水利建设上,无力进行东伐,派水工郑国到秦国执行疲秦之计。郑国给秦国设计兴修引泾水入洛河的灌溉工程。大约花了10年的时间这项工程才告竣工,称为郑国渠。6. 合纵连横所谓合纵连横,从地域上来说,原是以韩赵魏为主,北连燕,南连楚,南北相连为纵;东连齐或西连秦,东西相连为横。从策略上来说,合纵是合众弱以攻一强的意思,是阻止强国进行兼并的策略。连横是事一强以攻众弱的意思,是强国迫使弱国帮助他进行兼并的策略。起初,合纵既可以对秦,又可以
36、对齐,连横既可以连秦,又可以连齐,直到长平之战后,才凝固成合纵是六国并立抵抗强秦,连横是六国分别投降秦国的意思。7. 长平之战公元前262年,秦昭王派大将白起攻打韩国。韩国想献出上党郡向秦求和,但上党郡守冯亭不愿降秦,请赵国发兵取上党郡。赵派老将廉颇带着大军驻扎在长平,秦也派白起、王齕率兵向长平进攻,开始了战国时期从来未有的大战。廉颇鉴于秦军攻击力量很强,采取筑垒固守,坚不出战,以逸待劳的策略,消耗秦的力量。双方相持三年,不分胜负。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中了秦的反间计,改用赵奢的儿子赵括代替廉颇。赵括一反廉颇的战略,向秦军大举进攻。结果,赵括被秦军射死。赵军失去了主将,全军40多万人都投降秦
37、军。白起把战俘中年幼的240人放回,其余全部活埋了。8. 窃符救赵长平之战赵军主力损失殆尽。公元前259年,秦派王陵领兵包围赵都邯郸。公元前257年,魏楚准备救赵,魏派将军晋鄙带领10万大军驻守在汤阴声援赵国,但因畏惧秦国,不敢进兵。魏相信陵君无忌设法窃取了魏王的虎符,击杀了晋鄙,夺得了军队的指挥权,发兵进攻秦军。这时楚春申君黄歇也派大军前来救赵。秦军在赵魏楚三军的内外夹攻下,终于大败。9. 秦统一六国的历史条件及历史意义结束诸侯割据局面,完成封建国家的统一事业,是春秋战国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从经济条件上讲,由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区的经济联系已有一定程度的加强。这给统
38、一局面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其次,从民族关系上讲,经过春秋、战国长期的民族融合,在中国境内形成一个相当巩固的民族共同体,且有较高的经济、文化水平。所以华夏族能够作为一个核心民族,克服周边各族的离心力,促成各族人民逐渐融合。第三,各阶层民众及统治者都要求统一。经过长期的大国争霸和兼并战争,改变了大国之间的均势,逐渐使秦国成为实现统一的中心力量。由秦国来完成统一,不是偶然的。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由于社会改革比较彻底,建立了比较巩固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比骄强大,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军队装备精良,供给充足,战斗力强。从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到秦王政公元前238年亲自执政,共历
39、六代123年,关东六国一个一个衰败下去,唯独秦国越战越强。在此期间秦消灭了六国150多万军队,领土从今关中地区扩展到陕南、陕北、甘肃、宁夏、四川、山西、河南、湖北、湖南等地区,因而秦国最有条件来完成统一的事业。秦国从公元前230年灭韩国开始到公元前221年灭齐为止,前后10年,就完成了统一六国的事业,从此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割据混战的局面,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战国时代的诸侯混战,给社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秦统一后,人民可以有一个比较安定的环境从事生产。秦王朝推行了许多消除分裂因素的措施,加强了各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为我国长期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这对我国历史的发展,
40、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封建社会,以高度发展的经济和文化,屹立在世界文明的前列,而且能有效的抵抗外来侵略,保持国家的独立,这与公元前3世纪秦统一的开创之功,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10. 百家争鸣 战国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文化繁荣,对各个阶级、阶层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们对当时社会大变革中的许多问题,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主张、愿望和要求。这是产生百家争鸣的阶级基础。战国时代的士,是当时知识分子的统称。他们一部分是从奴隶社会的士转化而来,一部分是从地主和平民中涌现出来的。由于他们锁投靠的对象不同,或出身经历不同,成了各阶级在思想上的代言人。而
41、在诸侯割据纷争的时期,统治者还不可能推行封建的文化专制主义,这就使各个学派有了发展的机会。战国时期的各个学派,人们总称之为诸子百家。各派各家都著书立说,议论政治,既相互批判,又相互影响,在学术思想领域内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参加争鸣的主要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还有阴阳家、名家、农家、纵横家、杂家、兵家等。这对于当时的社会变革及文化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在这一时期形成的各种学术思想,成为以后中国思想文化的主要源头。11. 左传左传是一部编年体春秋时,亦称春秋左传。就传是春秋时鲁国人左丘明所撰。近人多认为战国初年以春秋为纲,博采各国史料编成的。左传的记事编年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72年),与春秋相同
42、;止于鲁悼公四年(前463年),比春秋多出17年,其叙事直到悼公十四年(前453年)。本书对东周王室和各主要诸侯国的盛衰兴亡,对春秋时代的重要政治军事活动,都有比较具体的记载。此外,还保存了一些夏商西周的事迹和传说。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史学名著,是研究春秋历史最重要的文献资料。12. 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国编年体的官史,因原本写于竹简而得名。该书久埋地下,知道公元279年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时才发现。记有上起夏代,下迄魏襄王二十年(前299年)的历史。可惜此书到宋代已经散失,现在所看到的是王国维的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和范祥雍的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这是研究古代史的重要史料,可校正史记所记载战国史事年代
43、的错误。13. 战国策是一部关于战国时代纵横家游说辞和权变故事的汇编,也有一些战国史事的记载,分国编辑,是战国时代最基本的史料。但其中夹杂有游说之士的拟说、拟作,不可尽信。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发现的战国纵横家书可订正战国策中的部分错误。第六章 秦帝国的建立和秦末农民战争1. 焚书坑儒公元前213年,在一次宴会上,博士淳于越又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针对这个问题,丞相李斯进行了反驳,他建议:第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嫌弃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第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第三,严禁私学
44、,欲求学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发表了不满的言论。始皇得知后大怒,于是以“为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下令追查,捕捉方士和儒生460人,并全部坑杀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师古与师今的两种历史观激化的表现。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为了巩固统一,禁止以古非今的反动活动,采取统一思想的措施是必要的。但是,焚书坑儒的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特别是焚书毁灭了许多古代文化典籍,造成了文化上的重大损失。2. 大泽乡起义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七月,秦二世下令征调淮河流域一带贫苦农民到渔阳戍守。陈胜、吴广也在被征之列,并
45、指定为屯长。这些戍卒,在秦尉的监督下,行至蕲县大泽乡,适值大雨,道路不通,无法按期到达指定地点。按秦律,戍卒误期要处斩。陈胜吴广发动戍卒起义,号称大楚,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举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的旗帜。陈胜、吴广在中国封建社会里首举义旗,领导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鼓舞着后来的千千万万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战争,虽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而失败了,但它沉重的打击了秦王朝,为推翻秦王朝奠定了基础。第七章 西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发展1. 约法三章刘邦率军进入咸阳后,采纳了樊哙、张良的建议,退军灞上,封闭秦朝的珍宝府库,宣布废除秦的苛法,与关中父
46、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让秦的一些地方官留任原职,以维持社会秩序。刘邦的约法三章,一方面是重建封建法制的开始,是保护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政治宣言,另一方面,它具有稳定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因此得到了关中各阶层人民的支持。2. 文景之治汉高祖总结秦亡的教训,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到惠帝时进一步推行黄老无为政治。到了文、景帝时期,倡导以农为本,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约法省禁的政策,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文景之治。文帝采纳贾谊、晁错的建议,倡导以农为本,多次发布诏令劝农、减税,以发展农业经济。文景时期又减少地方的徭役、卫卒,停止郡国岁贡,开放山泽禁苑给贫民耕种;并颁布了赈贷鳏
47、寡孤独的法令。这些措施的施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生活得到相对的安定,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粮价大大降低,“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这是社会经济恢复的具体体现。文景时期,在恢复经济的同时,施行约法省禁的政策,废除了一些严刑苛法,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约法省禁是文景时期无为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平定七国之乱。 面对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之间的尖锐矛盾,景帝采取了晁错削藩的建议,开始削夺王国的一部分土地,划归中央直接管辖,吴楚等七国遂于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举兵叛乱。景帝派周亚夫历时三个月平定叛乱,并借此把王国的行政权和官吏的任
48、免权收归中央,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不能掌握政权和军队。从此以后,王国实际上变成了和中央直接统辖的郡一样的地方政权。3. 七国之乱汉初汉高祖分封同姓王,旨在以血缘关系作为政治支柱。诸王掌握着封国内的征收赋税,任免官吏、铸造钱币的政治、经济大权,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面对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之间的尖锐矛盾,景帝采取了晁错削藩的建议,开始削夺王国的一部分土地,划归中央直接管辖,吴楚等七国遂于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举兵叛乱。吴王刘濞是这次叛乱的主谋和首领。他联合胶西王、楚王、赵王、济南王、菑川王、胶东王,借口请诛晁错,以清君侧,共同起兵。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后,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等率军反击,同时又杀掉晁错,命袁盎为太常去吴国劝刘濞退兵。刘濞非但不退兵,反扬言“我已为东帝”。于是景帝决心讨平叛乱。周亚夫率大军迎击吴楚军,仅用三个月就将叛乱平定。中元五年(前145年)景帝“抑损诸侯,剪黜其官”改王国丞相为相,废除其御史大夫、廷尉、宗正博士等官,对大夫以下的其他官吏也予以裁减。把王国的行政权和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不能掌握政权和军队。从此以后,王国实际上变成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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