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和项目施工垫资框架意向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意向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规模:约11万平方米4、建设投资额:约40000万元二、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地上防水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上结构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砌体工程、门窗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梯)、抽排风、强弱电工程、外电外水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装饰工程、
2、加建工程(如有加建,则在规划验收后进行)以及基坑、桩基础检测.三、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房建、机电一级,其他不限。四、所有施工手续由甲方负责办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则甲方须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乙方的误工费、机械停滞费、材料积压损失费、垫资资金利息等)。五、本工程垫资要求:结构部分(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地上防水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上结构工程、水电预埋部分)全带资。六、施工取费标准:按一级一类取费。七、本工程结算执行标准:按照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和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本工程造价,工
3、程总造价上浮12%为最终结算造价;工程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同期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参考价,其中主要材料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其他材料按广州地区厂商综合指导价的信息参考价执行;人工单价按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中相应的规定执行;其他措施项目费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中的标准上限值执行(包干费按定额标准的上限2计入);规费统一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有关规定和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利润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中规定标准计算;其他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八、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垫资至结构封顶,结构封顶后甲方1个月内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5(主体结构部分预算甲乙双方事先确认),以后按月进度付当月所做工程量的80%,施工完工后付至工程总额的85%,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后(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1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5%,留5为工程保修金,第一年支付3,第二年支付2。九、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章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签约时间: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