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机械(设备)运输合同托运方:_ 承运方:_ 承运方车牌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被托运工程机械的名称:规格:运距:_ 第二条工程机械的起运地点_ 工程机械的送达地点_ 第三条工程机械的运输时间_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第五条托运费用、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_ 结算时,承运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依据。托运价格需双方签字确认,工作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作为结算依据.第六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2、点、把机械设备运输到指定工地指定位置。机械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机械送达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工程机械未运到指定地点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结算托运费用.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托运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应根据工程机械的特点及承运方的要求,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型号标准将工程机械停置在运输机械上,按时检查工程机械后双方确认签字。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1、承运方的权利:在运送工程机械前检查机械已经按有关的技术要求、规定停置;如果未能与现场取得联系,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
3、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输的机械。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工程机械设备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保证工程机械运输安全及正常的使用功能,如违反上述要求,应承担赔偿义务。在工程机械到达以后如需要,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第七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责任:1、造成工程机械在上下拖车过程中损坏的由托运方承担责任。二、承运方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完成工程机械的托运工作,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2、承运方如将工程机械错运,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地点。如果工程机械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运输过程中机械损坏,承运方应按机械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4、未向托运方提出具体停置要求,造成工程机械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承运应按机械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规定以书面文字为准,且经双方签字盖章.)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托运方:_ 承运方:_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