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地税局空调维保合同编制单位:北京市易易达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零年二月一十五日甲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地税局乙方:北京市易易达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一、合同标的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格力牌智能多联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其中包括:智能多联机系统主机及室内机,年合同总价为:陆仟 元整。¥:6000 元二、维保期限:2011年 2 月 15日至 2012 年 2 月 14日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
2、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即人民币 元整,¥:6000 元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严格按照格力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如下: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2、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电气 检查坚固接线接头 主电源 控制电源 压缩机风扇电机 测量绝缘电阻 配电线缆压缩机风扇电机 测量直流电阻 各种传感器 压缩机风扇电机正常使用时检查温度及压力 空调系统高压压力空调系统低压压力正常使用地检查电流电压 主电源 压缩机风扇电机 控制电源梳整肋片 每年一次(换季时)清洗肋片 冬夏季各
3、一次清洗过滤器 冬夏季各一次五、甲方责任: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六、乙方责任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七、合同终止: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北京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1、业权变更。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八、其它约定事项:1、空调维修如果更换零配件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2、如果因第三方修理空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经 办 人: 经 办 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