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安装/拆卸单位安装资质证书号 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机械安拆费用计算与支付 1.机械安拆费用明细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机械名称 数量规格/型号生 产 厂 商安装时间拆卸时间费用标准(元/台)安拆费用小计(元)合计2。甲方支付乙方机械安拆总费用 元,乙方提供的机械安拆服务包括进(退)场、安(拆)、顶升(加节)、附墙等项工作。3。机械
2、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机械设备拆卸完工后 天内甲方付清余款 元。第二条 项目名称、机械安拆地点和安装高度项目名称: 。机械安拆地点: 。安装高度:安装高度 米,最终安装高度 米。附墙 道.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如期进场安装机械设备。2。负责组织甲方有关人员会同乙方研究确定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3.负责机械设备基础的设计与施工(含承台、桩基),并组织机械设备基础验收。4.负责机械设备基础预埋件和接地装置的埋设,负责基础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5.负责提供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基础设计图、
3、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基础砼试块报告、钢筋、预埋件隐蔽部分验收记录、。 6。 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为机械设备提供总功率为 kW的电源(380V5%)。负责提供由配电箱(房)至机械设备基础处的专用开关箱与电源线。7。机械设备安装检测合格、乙方报验后,组织安装、出租、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需顶升附着,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统筹安排;附着安装前,应按乙方编制的顶升、附着方案做好附着铁件预埋;附着铁件预埋后,应派架子工在预埋铁件相应高度处搭设附着安装人员操作防护平台。附着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9。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退场前,负责做好进
4、(退)场道路压实,作业场地的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等工作。(二)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机械设备安拆费用。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的技术指导,并参与基础验收工作。3。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审核后到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不得进行安装(拆卸)作业。4。 乙方应当在作业前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不满足作业要求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建议。5.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拆卸、退场等工作,并按约定的时间内完成。6。负责提供安拆作业
5、所需的辅助起重设备以及吊具、索具等器械.7.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8负责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相应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作业人员上岗证、安拆专项施工方案、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专项施工方案、自检合格证明、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9。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甲方验收。10。 按照如下期限完成上述工作:(1)自进场安装至检测合格报甲方验收,应当于 日内完成;(2)自进场拆卸至拆卸完毕退场,应当于
6、 日内完成;(3)甲方通知进行顶升、附着的,应当于甲方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报并甲方验收.确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按照受影响的期间予以顺延。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机械设备安拆前场地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工作,影响安拆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机械设备安拆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并完成机械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或拆卸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违约金 元。2。乙方安装或附着经甲方组织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元。经甲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安装单位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2.其他约定: 。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即机械安拆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他约定: .使用单位:(章) 安装/拆卸单位:(章) 住 所: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 传 真:年月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