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丘市新区第一城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P.LTD.2015年06月15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工程技术资料是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2、2001)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七办2009281号)编制。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总工程师是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检查、验收、归档工作。第五条 公司总工程师是所属区域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部负责所属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检查、验收,协助指导项目部整理移交归档资料。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计划、人员分工,确保工程资料与施工同步,负责工程经营、施工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资料的积累、整理组卷、归档移交。第七条 对工程项目档案的形成与管理必须纳入项目风险抵押承包责任书,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的第一
3、责任人,实行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负责制,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是项目专业施工资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专业施工资料的管理,并对施工资料的及时、完整、真实、有效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应逐级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资料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考核、奖罚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工程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种文件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有效.第九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对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将本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城建档案
4、馆、建设单位及局综合档案室。第三章 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从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等.第十二条 技术资料的内容: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管理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竣工图等.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开始时,就应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工程技术资料内容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和中建总公司企业标工程施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组卷排列标准内容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列入的文件、资料,必须经各级
5、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分类装订成册,不得伪造和事后补作。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资料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为维护工程技术资料的技术性和严肃性,在收集、整理、归档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和以假乱真,更不得将资料转借给他人或私自借阅。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要能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完善性.若须要调换人员时,必须由技术部门组织进行交接,并办理移交手续,以防资料遗失和损坏。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送交由局档案室保管。第四章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1)技术资料的归档内容主要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和声像资料三大部分。文字资料包
6、括施工及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及各专业竣工图等,声像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电子档案等.2)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地方有关标准执行.第十七条 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项目档案至少编制三套原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当地城建档案馆),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当地城建档案馆要求。2)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3)技术资料一般采用计算机打印,也可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书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7、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传真件收到后应及时复印,避免退色。4)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手续完备。5)技术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的尺寸规格统一采用A4幅面(297mm210mm),若有幅面尺寸小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应采用A4白纸粘贴(单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6)竣工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7)所有竣工图纸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图章中的责任单位应填写全称,责任人应由本人签字。8)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纸,必须标明变更修改
8、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纸.9)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统一折叠成A4 幅面(297210),图标栏露在外面.第五章 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第十八条 施工管理资料:1)施工管理资料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副经理负责收集并交项目专职资料员组卷,项目竣工后移交局档案管理部门。2)当施工管理资料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资料:1)施工技术资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公司
9、技术负责人审批。2)项目开工前,用于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编制完成并获得建设(监理)的批准.3)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前,其施工方案或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编制完成并已获得建设(监理)的批准.4)当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时,施工技术资料必须进行相应调整,重新编制的技术管理文件必须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5)施工技术资料均应交项目资料员组卷、归档.第二十条 施工测量资料:1)施工测量资料由项目部测量部门(岗位)组织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2)在每次测量工作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设(监理)方签字确认,并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岗位)及时追回.3)施工测量资料项目部技术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交项目
10、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第二十一条 施工物资管理资料:1)应由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附带的性能检测报告等应随所供应的施工材料、设备、半成品同时进场,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在1个工作日内向建设(监理)方报验,报验合格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应编制进场物资汇总表。如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附带的性能检测报告不齐全,亦应由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岗位)负责再追讨,其时限为5个工作日。2)需要进行进场复试(复验)材料、设备,在进场报验合格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必须送出复试(复验)。复试(复验)报告由项目部试验员负责收集并报送建设(监理)。3)报验合
11、格、复试(复检)合格的施工物资管理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收集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4)施工物资管理资料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审核,以确保其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记录资料:1)施工记录资料由专业工长负责编制,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审核。2)施工记录资料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3)施工记录资料必须保证与施工进度高度一致,应作施工记录的施工作业,在作业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将施工记录资料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4)施工记录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及时追回后,交项目资
12、料员汇总、组卷、归档。第二十三条 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1)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由试验员负责,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2)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在试验与检测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将试验或检测记录资料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3)施工试验与检测资料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岗位)及时追回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第二十四条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专业质量工程师编制,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并在验收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建设(监
13、理)确认、签字。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岗位)收集后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第二十五条 竣工图:1)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收集.2)当建设方委托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时,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负责组织编制工作,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负责人对竣工图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3)竣工图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由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岗位)交项目资料员汇总、组卷、归档。第二十六条 资料目录:1 归档后的施工资料应编制资料总目录、卷内目、卷内分目录(汇总表).2 资料总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1)总目录应能够反映资料的完整性。2)总目录应能够
14、准确指向各项资料具体所在的卷、册.3)大型工程亦可按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分别编制总目录。3 资料卷内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1)卷内目录应能够反映卷内每项资料的完整性。2)卷内目录应能够准确指向具体资料所在的页码.3)当一册资料内有多项资料时,亦可编制册内分目录.此时的卷内目录可仅列出卷内资料的项目名称及分目录所在页码.4 资料卷内分目录由项目部资料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1)卷内分目录应能够准确索引具体某一资料所在的具体页码。2)卷内分目录可以用资料汇总表代替,但必须满足前一项的要求.第六章 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
15、随时自检,事业部/项管中心应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应每季组织一次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情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第七章 工程技术资料的验收、用印及归档第二十八条 验收时间: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最终检验时,应报请公司(事业部/项管中心)技术质量部同时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第二十九条 工程技术资料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1)技术资料齐全、系统、审批手续完整。2)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实际状况。3)技术资料符合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分类进行整理、组卷,应按单位工程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卷内详细目录等三级目录。4)竣工图绘制方法、
16、图式及规格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5)技术资料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齐全、完备.6)文件的材质、幅面、书写、给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7)文件按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装订成册、规范。第三十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用印在公司(事业部/项管中心)技术质量部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验收合格,经公司(事业部/项管中心)总工程师批准后,技术质量部专人去局(子公司)档案室用印.验收不合格时,不得用印。第三十一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1)用印后至少有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留交局(子公司)档案室归档。2)归档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第八章 考
17、核与奖罚第三十二条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纳入项目责任人绩效考核。对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按要求移交工程资料档案的,追究其领导者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不能评先、晋升和奖励,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参加工程评优。第三十三条 公司技术质量部、事业部/项管中心每年对各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归档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定,考核项目以当年度竣工项目为准,其考核情况予以通报。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经理承担10000 元的赔偿责任、项目总工承担5000 元的赔偿责任、资料员承担2000 元赔偿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1)工程竣工后,未如期移交工程项目档案的; 2)报送工程项目档案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3)编制的竣工档案与建设工程不符的; 4)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或上缴不及时的;5)造成工程项目档案损坏、丢失,给评优报奖、清欠索赔带来困难的。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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