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品牌策划 网站策划 企业宣传片 软件开发画册设计合同书甲方: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扬中巨橡网络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画册设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服务内容(网站下单内容):服务项目选择类别具体说明费 用备 注环太画册设计设计策划规格:2852601000元无二、 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 1000 元整(¥ 壹仟 元含税金),由甲方付给乙方。三、 甲乙双方责任:1. 甲方需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工作配合;甲方需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乙
2、方支付有关费用。2. 乙方需通过电子文件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交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需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合同规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四、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计¥ 1000 元。甲方需通过银行将合同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或以其它方式出示付款证明(注:如未付清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得使用该作品)五、 知识产权约定: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作品版权归甲方所有.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3. 甲方
3、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 其它事项:1 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2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给甲方。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同意。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书自签定之日起即告生效.4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扬中巨橡网络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