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内部经营管理责任合同经营合(2012)第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建设单位:1.4、 结构类型:1.5、 建筑层数:1.6、 建筑高度:1.7、 建筑面积: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准。甲方把富士庄园 水电安装工程以及设计变更,承包给乙方(电梯、消防除外)施工。乙方按工程含税总造价的向甲方上缴施工管理费用
2、(包含施工水电费用),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第三条、 承包方式:第四条、 工程质量:第五条、 安全事故:1、 凡不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人为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2、 凡离开施工现场米以外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和刑事犯罪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第六条、 付款时间及拨款数额1、主体框架结构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2、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3、安装工程基本完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4、验收完工后半个月内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5%.5、余5待保质期满一个月内将所有工程余款付清。第七条、工程验收和结算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会审
3、纪要及有关说明,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二天,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业主到现场检查,经甲方会同业主检查合格才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若乙方自行隐蔽,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3、 在工程验收前二十天内乙方应将本工程分部分项承包值结算(含计算底稿和签证资料)以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乙方与各班组结算情况资料送交甲方核审.并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的建筑工程档案内容的要求,收集资料。按规定的分数在工程竣工时提交给甲方。4、 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如遇返修工程,乙方应在双方议定期内整修完成,并按工程未竣工继续计算工期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并以此确定实际施工日历天数.5、
4、 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保险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在保险期内,凡属保修范围,均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进行保修,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保修,乙方除承担所有费用外,还应另支付费用的给甲方。6、 工程结算按2008定额和2012年二季度调差信息价进行决算,由甲方审结程序办理结算,由审计部出具结算审计结论,最终明确承包值,留下保修金,待业主工程款结清后付给乙方。第八条、 工期要求1、 工程总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工程开工日期以总合同及业主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2、 工程顺延:3、 工期奖罚:4、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施工作业计划,报甲方与业主审批后执行.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若措施不力,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甲方可另行组织劳务进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额度:元 2、缴纳时间及方式: 3、保证金返还: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开户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