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 – 1999 – 0206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 年月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期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
2、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遗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
3、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做好现场围挡、因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清运。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甲乙双方协商)。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已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5、0300-2001)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发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查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乙方承担,但工程不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
6、受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合同价款采用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款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条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首付30%,剩余款项按工程进度付款.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7、6。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保金。 6。5 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保修。 第七条 关于资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
8、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
9、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
10、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不在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节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
11、止。 11。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户 名: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 价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