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材料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施合字第( )号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订立合同双方托运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国法及国家相关运输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 运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及运距1、运输材料名称:2、运输材料数量:3、运输材料规格:4、运输材料用途:5、运输材料起运地点: 途经 到达地点:6、运输距离 km。第二条 承运日期: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单价: 元/吨公里(含税)。合同价款以运输单价与承运方实际拉运数量总吨数的乘积作为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以经双方结算确认的运输量为准。2、托运方根据业主给付工程款的情况对承运方支付
2、运费,承运方负责出具税务发票,第四条 托运方权利义务1、要求承运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将货物(材料)运到目的地,货物(材料)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材料)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2、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特别强调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方运输车辆司机原因发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人承担.3、承运人将货物(材料)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收料人)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
3、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量结算。第五条 承运方权利和义务1、承运完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向托运方收取运费,运输车辆由承运人负责配车。2、承运方应配备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和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为司机和运输车辆到相应保险公司交纳保险,以确保运输安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行政风险(包括路政及交警罚款)均由承运方负责并承担。3、承运方配备的运输车辆所发生的标准燃油、税费及配件、修理、过路及过桥等费用均由承运人单方负责支付.4、承运方为完成运输任务配备车辆司机的工资由承运人给付。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地点,按时向托运方的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待托运的货物(材
4、料)要负安全责任,保证托运的货物(材料)无缺损、无短少、无污染、无人为变质.如出现上述问题,应按货物(材料)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等)。在运输中的材料(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托运方的收货人未验收之前)对货物(材料)负责保管.6、承运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托运货物(材料),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7、承运方如将处于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错运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达地点。如果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付材料(货物)违约金 元/车次.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本身的过错。9、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承运方自己承担,托运方不负任何误工责任。第六条 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处理。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托运方执 份,承运方执 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 双方其他约定:托运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