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顶 房 协 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房屋抵偿工程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将甲方所拥有的位于小区楼住宅房,抵顶给乙方用于顶付乙方 小区工程款,所顶住宅房房号: 室,预测面积,单价, 元/,房屋总价(人民币)元整(¥: 元)。二、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抵押或出售;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交付等系列交接、过户手续,房屋总价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所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预测面积
2、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载面积不符,超出面积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因抵偿工程款房屋与第三方所产生的民事、经济纠纷及其法律权责概不与甲方有关,乙方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四、违约责任1、乙方接收抵偿工程款房屋后,在销售或顶账过程中扰乱了甲方抵偿房屋所在项目的市场秩序或给甲方声誉造成极度损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抵偿工程款房屋总价5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2、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没有履行完双方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甲方有权收回所顶房屋,本协议失效.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