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 充 协 议 书发包人(甲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乙方):凯里市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约双方于2016年8月27日签订了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九寨排污沟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工程量清单的排污沟是以600米计算。由于在现场600米排污沟无法全部实施及无法满足村民需求,因此需要生活污水排污沟变更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增加排污管道,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承包内容承包范
2、围:生活污水排污沟由原来的600米变更为269.3米的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330。7米生活污水排污沟;增加工程量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331。1米、项目简介碑1块、水源点周边硬化1口。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月日竣工日期:2016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及等级增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计价及结算1、原合同排污沟198元/米不变。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排污管道综合单价包干,按260元/米算。3、 生活污水排污管道为:(269。3+331。1)m260元/m=156104.00元)。4、 生活污水排污沟为:330。7m198元/
3、m=65478.60元.4、项目简介碑1500元/块。5、水井周边硬化1500元/口,共一口。6、总工程量造价为224582.60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捌拾贰元陸角整).7、最终工程造价以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的结算价为准。五、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为排污管道工程增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六、其他事宜1、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 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