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 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广陵区家宽二灰水稳搅拌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材料供应合同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广陵区家宽二灰水稳搅拌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发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使用方工程所需的水泥稳定碎石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供应要求及价格1、1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水泥稳定碎石T13
2、8001552139000。00含摊铺养生23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佰壹拾叁万玖仟元整 ¥2139000。00备注:1、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2、上述价格为到货含税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单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第二条:供货起止时间:2018。3-2018。4第三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3、1 结算方式:(1)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 专人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2) 每月2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3) 最终凭有效送货单,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合同单价计
3、算3、2 约定的资金支付条款:(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甲方有权在价款中进行扣除,价款不足时,乙方应依法赔偿。(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
4、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甲方有权在价款中进行扣除。(4)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需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质、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甲方有权在价款中进行扣除。(5)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须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6)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货款,支付条件按以下约定执行:在完成合同,建设单位第
5、一次付款后,甲方付给乙方20%货款,当年春节前付至50,次年春节前付清尾款。第四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4、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4、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甲方要求。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3 天向乙方提出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5、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做换货处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前进行
6、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负责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第七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2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
7、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7、3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 10 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 10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 10 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 8、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8、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广陵区家宽二灰水稳搅拌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高邮市菱塘回族乡邮天路 地址:沙头镇邱卜村芦圩江滩边电话号码:051484687109 电话号码:13013745250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纳税人识别号:91321084661328214J纳税人识别号:9231002MA1T6CPA1P账号:3210840101201000085949账号:3210271001201000034863行号:314312100019开户银行: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扬州农商行霍桥支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乙方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