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界线协议甲方:乙方合肥市瑶海区漕冲村元岗队甲乙两方交界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例:1、 乙方现建房屋在甲方老房南面,所建房屋离甲方主墙50公分,基础紧靠老房墙脚,新挖墙基础不得超过老房基础。如以后拆迁,乙方所让的50公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2、 乙方新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甲方房屋层数,(不能加盖三层)如以后拆迁需要建三层要经甲方同意。3、 甲方西边的巷道给乙方使用,真正的产权属于甲方,拆迁时与乙方无关,想到不得安装门,不得封顶。4、 以上所定条例,经双方同意签字生效,不得反悔。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