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垃圾清运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给业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垃圾事宜,特签订此合同:一、 委托范围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小区内业主二次装修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二、委托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清运频次及时间1.清运频次:根据甲方通知;2。清运时间: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清理完毕.四、委托方式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为
2、甲方提供服务。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为¥ 元/车(汽车运载量为 吨)计算。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 日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方式支付。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合同下的装修垃圾由乙方清运。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装修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渣、漏渣、不满车”等不符合装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3.甲方的装修垃圾一律投放到固定位置。4。甲方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可能为乙方从事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5.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要求乙方3小时内清运装
3、修垃圾,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到场清理。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如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倾倒,而被政府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清理将装修垃圾清理完毕。3。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5。乙方如遇特殊原因未能过来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装修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的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8.乙方人员在装修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争议或纠纷处理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2.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