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资 调 整 协议甲方: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地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调薪协议:第一条 甲方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主要根据甲方每年的经营状况、利润实现情况、劳动生产率、资本收益率、工资支付能力等因素,参照当地社会同行业工资水平及物价指数等其他因素,制定适当的工资调整幅度的基准值,但保障员工工资水平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水准。第二条 甲方根据第一条的规定,制定乙方的工资调整幅度,如轮流就餐时间不停机调整至_元/月;如轮流就餐时间停机调整至_元/月.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根据第二条规定调整薪资后,在正常上班时间能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规定产能的
2、(机器运转正常条件下),甲方除保证乙方的薪资调整外,予以安排平日及周六日加班,平日加班支付乙方本人基本工资的150的工资;如安排乙方在公司制定的工作日历中的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在一个月内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根据第二条规定调整薪资后,在正常上班时间未能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规定产能的(机器运转正常条件下),甲方仅保证予以乙方薪资调整,但不予以安排乙方平日及周六日加班,同时甲方保障乙方工资水平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水准.第五条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的考核评价,结合乙方实际工作业绩,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分配和奖惩。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遇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协议的,双方可提出协商修改。任何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要求时(需有明确的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收到书面协商要求后,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第七条 本协议的履行、终止、争议及其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八条本协议即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终止.甲方: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