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年12月16日,市水利局在三明组织召开《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大田县水利局,石牌镇人民政府,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的设计汇报及业主单位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初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3月1日提交了《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初步报告》),经复审,《初设报告》总体深度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2、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均溪全流域面积为1604km2,主河道长97km,拟治理河段位于大田县均溪石牌镇下坡村河段,起始断面以上流域面积106.6km2、河道长27.65km。现有河道两岸未经有效治理,河岸主要由抗冲能力差的土层组成,局部岸坡坍塌;现有防洪设施薄弱、堤防工程标准低;河道淤积严重、行洪能力差。因此,为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设计暴雨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福建省暴雨等值线图推求项目区所在流域暴雨参数的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
3、二)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推理公式法推求控制断面及计算断面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三)设计洪水水面线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起始断面选用泉三高速桥桥址拦河低坝,基本同意采用堰流公式推算起始水位及采用伯努利方程式推求设计洪水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四)设计涝水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华东地区特小流域推求涝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 (五)施工期洪水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复核施工期洪水计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区域地质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区域地质的论述与结论。同
4、意工程所在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的结论。 (二)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本阶段的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三)天然建筑材料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天然建材的论述,其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工程任务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本项目主要工程任务是开展以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旧堤、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等为主的综合性治理水利工程。 (二)工程建设规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综合治理河长4.0k
5、m,新建堤防606m,新建护岸2638m,加固旧堤65m,新建排涝涵管2处,河道清淤疏浚4.0km。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涝水不漫溢。 (二)防洪岸线拟定和堤线布置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岸线布置原则,堤线的布置与走向基本合理。 (三)工程总布置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结合村镇规划,以“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旧堤、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相结合”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四)主要建筑物 1.堤防及护岸 ⑴堤
6、顶高程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顶高程的计算方法及其成果。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护岸顶高程确定的原则。 ⑵堤型选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及护岸堤型的选择,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及施工条件等进一步优化堤型。 ⑶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及护岸断面抗滑稳定、抗倾稳定、地基应力的计算方法,堤身断面设计基本合理。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条件等对堤身断面进一步分析计算和优化。 ⑷防冲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堤脚冲刷深度计算方法。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完善河道弯曲段堤脚的防冲保护设计。 2.排涝及穿堤建筑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
7、》提出排涝涵管的布置与设计。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完善排水涵管的设计工作。 3.交叉建筑物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方案。 4.清淤整治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河道清淤整治4.0km的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总布置等内容。同意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工程建设与管理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意见,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八、工程占地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拆迁实物及占地面积指标。 九、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论
8、述。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确保方案实施到位。 十、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工程概算 同意《初设报告》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定额和取费标准。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总投资按2003.64万元控制(不含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09.05万元)。 (二)资金筹措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筹措。 附表: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 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评审专家组 2018年3月1日 附表: 大田均溪石牌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9、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 合计 Ⅰ 工程部分 1899.01 一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397.65 1397.65 二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三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0.00 0.00 四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62.92 162.92 五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248.01 248.01 一至五部分合计 1560.57 0.00 248.01 1808.58 基本预备费 90.43 Ⅱ 水土保持工程 59.60 Ⅲ 环境保护工程 45.03 Ⅰ+Ⅱ+Ⅲ合计投资 2003.64 Ⅳ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 109.05 Ⅰ+Ⅱ+Ⅲ+Ⅳ合计投资 211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