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乙方系甲方员工,经乙方自愿申请不愿意在甲方参加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由于乙方申请自愿不在甲方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甲方将每月支付人民币400元作为乙方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该费用不属于乙方的任何工资收入.二、乙方领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后,乙方应将该 费用用于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参加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险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义务。三、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事宜,从乙方递交购买基本社会保险申请次月起,甲方再为其办 理基本社会保险。同时本协议第一条将自动作废;另外,乙方提出申请之前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是基于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五、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