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木养护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捷峰苗木基地2工程地点:东许家村东3施工范围:苗木基地面积200亩.主要包括:苗木除草、打药、浇灌、修剪、施肥等相关事宜.第二条 价格及承包方式1承包总价格: 元。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质量及相关工具.第三条 苗木养护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范围内的除草、打药、浇灌、修剪等事宜达到甲方要求。2乙方应对所承包范围内苗木的病虫害等事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想办法解决处理。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
2、符合苗木生长要求。第四条 承包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止。 第五条 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基地现场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2协助乙方解决处理苗木病虫害等问题。3甲方负责提供苗木病虫害所需用的药品。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1)合同生效后分月付款,每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自次月开始每月付 。(2)年底甲乙双方验收后一次结清余款。 第六条 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除草、打药、浇灌、修剪等事宜。2苗木养护所需工具由乙方负责。3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工作沟通及协助管理。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4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管理好苗
3、木。第七条 验收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除草、打药、浇灌、修剪等事宜,如不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当导致苗木枯萎、死亡由乙方承担并赔偿.2乙方所管理的苗木甲方每月进行一次总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支付当月工资,如不合格适当进行处罚。3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八条 奖惩规定1工期奖: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工期奖每天500元,工期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2罚款:乙方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罚款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4、,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的价值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措施,节约的资金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法律公证,由公证单位监督执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3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4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七份,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5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法律代表签名: 法律代表签名:项目代表签名: 项目代表签名: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公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