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品储罐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x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 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租赁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储油罐租赁给乙方并提供相关服务等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依法所有适合于 储存 的油罐 1座 ,罐号为 xx ,总储量xxx吨 。甲方保证提供的上述保管场所内的一切成品油的保管及附属设施,符合成品油保管的安全要求,取得监管机构的许可,达到国家石油库管理规范要求。其它配套设施满足承租方油品的储运和收发要求。确保
2、承租方租赁后可立即投入运营。二、租赁期限:xx油罐自 年 03 月 8 日至 年 04 月 8 日止.三、出租方必须在油罐出租起始日前,提供符合承租方租赁要求的储罐及配套设施,并确保出租罐在出租期间与其它罐体间保持阻断,即出租罐与其它罐体间的管线在出租期间不能互通,不能流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保管场所及保管条件,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四、承租方租赁方式是按月计算:xxx#油罐每月租金xxxx元人民币。承租方必须在入油前付清租金。超期超过3日但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 , 到期后承租方如需续租,下期租金在上期租期到期前3日付清。在油罐出租期间,月出入库总量超过合同约
3、定数量(xxx#罐xxx吨),出租方按每吨xxx元收取承租方油品出入库装卸费.五、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单独的储罐、保证乙方油品的专罐专储,24小时保卫、设施维修、收发油及油品化验服务(根据承租方需要单批次出入库油品超过1000吨可免费提供一次常规指标化验服务,化验结果仅做内部质量控制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为承租方免费提供不固定办公场所(不作经营使用)。甲方为乙方中转保管柴油的油罐付油管线的阀门钥匙由乙方管理人员保管,该油罐的所有收、发油业务均应在乙方监督下操作。六、油品计量1、油品出入库计量以出租方电子磅为准,计量误差为3 。2、乙方油品到达甲方油库,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计量。经双方一致确认后,
4、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计量确认单,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的入库凭证。未经双方共同计量确认,甲方不得进行油品卸载及入库操作。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计量延迟或重复计量,导致超过2条规定的计量期限而造成压车,因此而发生的压车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4、甲乙双方因计量结果发生争议,应及时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认计量。确认计量结果符合或接近乙方主张计量结果时,因此而超过计量期限的,按3条的规定执行;确认计量结果符合或接近甲方主张的计量结果时,免除3条规定的甲方责任。5、甲方未经计量或计量结果未经乙方确认,而进行接卸或入库操作,则按乙方提供的有效单据载明数量作为入库数量,由甲方出具入
5、库凭证。七、租赁期满后,对于承租方留存的余量,经双方协商拿出处理方法。八、租赁期间因维修与保养储罐及配套设施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否则由此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九、储罐用途:承租方所租储罐只作中转储油,不作调和使用、不作罐区所在地销售库使用。承租方车辆及人员在出租方库内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相关、合理管理规定。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处置乙方库存或待入库的油品。为保证乙方油品经营活动的开展,甲方不得留置甲方的库存或待存油品。十、为了保证承租方油品的安全,承租方在提油时必须出示承租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有公
6、司红色公章的介绍信亲自到场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付油。承租方指定提货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为本合同有效附件。甲方必须保证正常发油,正常发油时间为每天的24小时.甲方保证付出的油品质量与乙方入库凭证所载的油品质量一致。十一、租赁责任期间1、租赁保管责任期间从乙方的油品开始卸入甲方油罐时起,至甲方依照乙方的出库提单将油品装车出库完毕后油品离开甲方库区为止。2、租赁保管责任期间油品的一切风险及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诉讼解决.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租赁期满前 5 天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十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五、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