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梁劳务承包合同甲方: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乙方:四川翔宇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为了按期顺利完成四川省巴中市巴河廊桥(以下简称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同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巴中市巴河廊桥 2、工程内容: 整座桥的劳务施工作业。 3、工期要求: 按甲方施工计划进度要求. 4、施工进场日期: 2015年 8 月 31日进场。 5、合同单价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劳务单价表,按附后报价清单结算
2、。 6、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的劳动力安排,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7、如果业主方对工程设计作变更修改,按照修改后的方案执行.没有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擅自变更方案的,不予计量。乙方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经济责任。二、主要材料供应与管理 1、钢材:工程所有的钢材均由甲方供应.钢筋施工损耗量核定为1.5,若乙方因管理不善超过此核定标准,甲方将按钢筋购置价上浮30的价格在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2、混凝土:整座桥的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商混到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损耗按3计入劳务计
3、量总额。其余辅材由乙方负责. 3、施工用电:根据甲方现场配电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外,二级配电箱以外电线及其他电器设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所发生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4、材料及设备:甲方除负责提供以上1、2、3条及附表明确的材料外,工程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和辅助材料等)、机械设备、工用具、泥浆和施工用水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5、材料管理: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一旦进入乙方施工作业范围,乙方都具有负责保管的责任。在施工期间,若材料保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则照价赔偿.三、质量检查与验收1、检查与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业主及甲方
4、为确保工程质量而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同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检验中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始资料由乙方协助甲方负责完成.2、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根据业主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3、质量要求:以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为准。4、缺陷修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应立即进行修复,以达到设计要求,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四、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5、期1、乙方必须确保桩基混凝土浇筑的完整性(以超声波检查结果为依据),若出现断桩,完全由乙方负责并进行处理.2、工程质保金:每次计量按照所施工工程量的2.5扣取,待合同工程施工结束并经业主组织交工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年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五、履约保证金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在每月计量后,甲方按乙方现场所完成工程量总额的5的比例返还给乙方,最后一次返还时间在工程结束后,经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即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六、计量与支付1、劳务单价,按附后报价清单单价表执行.1)本合同的劳务单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任何一
6、方不得更改。2)劳务单价表中的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单项工作内容除钢材、砂浆、包括路面沥青混凝土、混凝土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种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工用具、各项劳务费、低制易耗品费用、劳动保护费、管理费、缺陷修复费用、保险、利润和税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一次包干,如材料市场变化,人工工资上涨等乙方提出调价,甲乙双方协商处理。3)本合同劳务单价,由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用电、钢材等设计图纸施工中的所有原材料费用未包含在此劳务单价中,其它辅助材料结算时与劳务价格一起进行计量,全部包含在劳务单价中。2、计量1)、中期计量:以每月25日为限,项目部组织对乙方当月完成工
7、作量进行检查,仅对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量进行中期按实计量。2)、结算:乙方施工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劳务结算。3、工程款支付:1)按照每次计量金额,作为当月应计量支付金额。2)中期支付:此工程项目乙方垫资至桥梁拱圈支撑完成时按现场已完成工程量总额的50第一次对乙方进行拨款,其余部分在次月拨款支付整个工程所完成工程量总额的80%进行支付,此后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主要用于解决民工工资、民工生活费和购买施工机具及低制易耗材料.3)终期支付:按双方结算劳务总金额扣除2。5质保金金后,余额97.5的款项在组织验收合格
8、后乙方撤场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减除以前所支付金额和借支金额等),扣留的2。5质保金在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4)乙方计价款额为劳务清单单价与工程量之积扣除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种费用及损失.5)乙方保证其收取的工程款款项必须首先用于支付民工的工资,并向甲方提交劳务工资发放表。乙方将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由甲方为其办理银行工资卡,民工工资由甲方直接划入民工工资卡中,甲方留底保存划款依据。凡涉及民工的工资及其他权益问题,由乙方与民工之间自行解决。甲方与民工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如果乙方不能妥善处理民工问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七、施工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根据法律
9、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品、购买意外险及安全劳务保障(包括相关劳动及安全保障)。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国防光纤、易燃易爆地段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临时交通要道附近以及其它危险施工作业前,应作好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保护措施,并经甲方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作业。八、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1、颁发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乙方进行奖惩。2、通知乙方进场,下发正式书面通知书,向乙方
10、以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此合同签定进场日期甲方要按时安排乙方进场施工。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安排乙方顺利进场,此进场日期不能超出15日,否则甲方按违约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3、计量并支付劳务费。4、负责工程施工放样、技术指导和工程控制测量.5、因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和警告,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6、按乙方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工程所需合格材料。如不能按时按量提供,造成停工待料,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7、负责三通一平,提供不低于2000
11、平米预制场场地;负责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如临设建设等由甲方负责一切费用的支付。 8、负责各墩位施工平台、筑岛围堰,钻孔灌注桩基部分超出设计桩长的无效桩基按80予以计量签证、破桩头按800元/个签证计量.(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并接受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2、做到文明施工,搞好与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人员和地方群众的关系,遵守当地政府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扰民等管理规定,避免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及安全造成影响。3、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法纪方面教育,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管理
12、和服从当地治安管理。若乙方人员违法乱纪直至犯罪,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4、加强作业人员的技术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承担。5、负责向作业人员提供施工机具、黄泥、钻机用耗材、进出场运管费、桩基混凝土浇筑用导管、料斗等作业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安全保护设施和施工中的低制易耗品,同时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施工用材料和机械设备。6、必须按时发放劳务工资,依法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甲方有权在其每月支付劳务款中代扣并对乙方处以一定金额罚款。7、乙方负责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纳三金,施工期间若发生人员伤、亡事
13、故在20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赔偿,超出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分摊。8、乙方必须提供最近35年的桥梁施工总额达贰仟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九、奖惩办法1、乙方人员、机具设备必须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进场到位.若人员和机具设备未按时进场或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每延后一天,处罚金100元。2、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签定人为施工负责人,长驻施工现场,若需离开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请、消假手续,否则每人每次处罚款50元.3、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任务或下达的目标任务,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若工期提前按照同等额度进行奖励.4、乙方不按时发放民工劳务工资,处罚1000元/次,并在工程款中代扣。
14、5、乙方若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计划,并且质量满足要求,甲方将按每月完成产值的1奖励给乙方,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的计划,甲方将处罚乙方计划产值1的罚款。十、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由于甲方的材料、协调等原因引起乙方停、窝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签证,机械按台班每天3000。00元,人工每天300元计算,费用另行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质量甲方验收到达质量要求,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后,如无故不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合同条款,超过30日的,按银行四倍利息计息。(二)乙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下列情形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1、乙方施工质量(
15、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除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2、乙方超过双方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本合同以外的补偿要求.3、乙方施工进度不符合甲方进度要求,工期严重滯后,连续两月无法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但业主及甲方原因工期顺延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4、再次转包、分包造成不良影响的。5、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劳务合同的履行。甲方向乙方发出终止履约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五天内自动出场.清退时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五日内与甲方配合完成现场收方计量工作,否则,甲方在监理的配合下,可以单方进行计量,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如果因乙方人员阻拦,无法计量的,乙方不得向
16、甲方提出结算要求。因清退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在上述违约情形下,甲方在发出通知5天后,可随时指派新的劳务承包队伍进场继续施工。乙方及其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阻拦。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完工部分的劳务价款。实际损失超过未付的劳务价款部分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其他 1、本合同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的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执行。 2、劳务单价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之一;甲方将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收存复印,是合同组成部分(附件二)。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机械设备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人员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三。 4、其他未进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请监理或业主代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十三、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劳务费用尾款后失效。 2、合同一式四分,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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