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主任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三条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第四条主任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需要,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第五条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第六条主任会议的议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2、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办公室收集汇总,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会前征求其他各位副主任的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确定。第七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八条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决定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依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草案,督促办事机构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决定提交常委会的质询案。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决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
3、其他代表中提名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对需要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及时与提请单位交换意见,待意见比较统一后,再行推荐提名。向常委会提出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案。向常委会提出由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撤职案。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区直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评议。必要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贯彻等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其中审议的重大事
4、项,应当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检查、督促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来信来访。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一府两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办法、规章、命令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以及“两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建议。向常委会提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方案。决定加强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指导和协调各办事机构的工作。研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
5、项事宜。处理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第九条主任会议议事结果,要印发主任会议纪要对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或意见,由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督促落实。第十条未列入本规则的有关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为切实抓好管理分局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管理分局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 一、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月日,在管理分局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正职19个,其中管理段段长9名、分局办公室主任1名、分局人劳科科长1名,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1名、分局工程管理科科长1名、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工程公司经理1名、水政大队队长1名、后勤服务中
6、心经理1名、物业管理中心经理1名,堤防林业管理站站长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三年,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分局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月日至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月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月日改革领导小组
7、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3.公布名单:月日在管理分局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 四、演讲、答辩 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人员组成,共人,评委主任由同志担任。 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名,由担任。 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 4.答辩出题。月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 5.考前准备 (1)预备考场:月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 (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 (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8、,月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 (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月日时到分局办公室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旁听者进场。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 (3)评委入场。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 (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
9、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 (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
10、字。 五、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分局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 六、公布成绩 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月日在分局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分局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考察 分局根据竞争者演
11、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分局研究决定。 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八、决定任命 月日召开分局会议,分局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分局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分局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
12、由分局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为保证我局的后勤供给,更好地为房产业务工作服务,本着既注意节约经费开支,又尽量满足实际需要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购置 1、局机关所需物品(包括印刷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购置物品单价超过二百元以上的,需经主管局长批准。各科、室、特需物品,应事先提出计划,交办公室核定并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可根据经费情况和轻重缓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入。 2、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一般办公用品。在特殊情况下,急需购买少量物品,要经办公室同意。物品购回后,需经总务验收、记帐并办理领取手续,方可报销。3、凡购置财政专
13、控的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绝对禁止购买 (二)保管 1、总务要建立办公用品明细帐。在记帐时,要写明购入时间、品名、数量、规格等。 2、总务要尽职尽责,库房要保持整洁,各种物品摆放要井然有序;要严防丢失、被盗和霉烂变质等事故发生。每年要清点一至二次,做到帐、物相符。 3、局机关所有物品,非经办公室和主管局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用、外借、处理或挪做它用。在特殊情况下,外借物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事后及时收回,如有丢失或损坏应予赔偿。 (三)使用 1。各科、室、局对配置的桌、椅、沙发、卷柜和其它固定用俱,不得随意调换使用人,如需变动应事先与办公室协商。 3、各科、室要在每月末向办公室提交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注明上月节余情况),由总务做好供应准备。对于固定格式的各类印刷品的供应,各业务部门在需要时,应提前十天向办公室提出计划,以保证及时供应。 4、每月初各科、室、内勤按办公室核定的品种和数量,从办公室总务处领取办公用品,并逐一登记、签字。除特殊情况外,日常不再发放。 5、全体机关干部都应自觉爱护公物,节约办公用品,如发现浪费现象,应予批评教育。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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