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学校保健老师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登记卡上,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学校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 5、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