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管理制度为确保矿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体职工及家属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矿区,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矿区垃圾的分类: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
2、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