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活动室管理制度为了办好老年人活动室,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开展活动,使之成为安全、优雅、文明、和谐的活动场所,以老年法法律依据,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一、该活动室是中老年人学校娱乐、交流思想、沟通信息、建立友谊、坚强团结、消除孤独、扩大交往的理想园地.做到室内整洁卫生、环境优雅。二、该活动室的指导思想是:以“老有所乐”为中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破除迷信思想、崇尚科学文化推动老年人精神文化健康发展、三、服务对象是中老年人,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活动。四、老年人活动室坚持自办、自养、自我巩固的发展原则,利用对外有偿服务的经费来源维修和保养。五、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动用活动器材等一切室内设施
2、,否则造成的器材、设施损坏和遗失等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六、娱乐器材、报刊杂志概不外借。七、增强防火防盗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老同志的生命财产及室内公共财产的安全.八、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九、本活动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周到服务,礼貌待人,忠于职守,搞好本职工作。十、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室内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十一、活动室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为主十二、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注意事项(一)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杂物。(三)爱护公物,报纸连夹阅读,报刊、
3、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五)在职人员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活动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必须在社居委和社区活动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围绕社居委的中心工作来安排好各项活动和事务。二、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为重要途径,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三、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岗位,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在活动室内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务。四、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各个活动室内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五、管理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定期对活动室的器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六、活动室的一切财物属于社居委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擅自挪用或外借他人。七、活动室的使用情况及收支状况要定期向管理办公室汇报。活动中心卫生制度一、参加活动人员要自觉维护,保持各活动室和公共场所卫生。二、活动中心内严禁存放、摆放个人物品,禁止随地吐痰、泼水、乱扔废纸、果皮、餐盒、烟头等杂物.三、严禁在活动室内吸烟,吸烟者请到室外。四、要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用具、室内备品。五、服务员要认真清扫活动中心卫生,保证活动中心按规定时间正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