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资核算管理制度一、薪资构成员工的薪资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1、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学历工资、企龄工资所组成;2、浮动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助、加班工资、全勤奖、奖励(或扣罚)所组成。二、薪资说明1、基本工资:即一般生活费,参照太原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取其相应比例确定。2、学历工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以员工所受的最新、最高学历教育为依据,分为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级别;员工经国家正式考试、获得正厅级以上单位的职称认证证书,可按照助理、中级、高级等职称高低享受相当于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学历工资;员工拥有学历或职称两种资格的,享受其中一种学历工资,取其资格高者.3、企龄工资:以
2、员工在人力资源部的起始注册时间为准,逐年递增.4、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5、岗位津贴:主要是为了补偿员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6、通讯补助:基层主管、部门主管及项目经理根据其工作性质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通讯补助。享受通讯费补助的员工,应保持开机状态,特殊原因无法保持联系者应及时知会所在部门及上级领导,以免因长时间无法联系到而影响工作。7、加班工资:不同项目、不同部门的夜班或其他时段的值班,其补助由该项目或部门与公司酌情商定。确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加班或无法安排的轮休,经项目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逐级核
3、准确认后,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加班工资。8、全勤奖:在当月考勤中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代签到等不符合考勤管理规定的现象者,即可享受全勤奖.9、奖励或扣罚:依据第三章员工奖惩制度,有奖励或扣罚的,按照所报奖罚报告单的内容在员工报酬中予以体现.三、薪资发放原则1、新招聘员工,直接试岗进入试用期的,转正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薪资。新招聘员工,参加集中培训的:经考核合格上岗试用的,培训期工资按试用期标准发放;经考核不合格未上岗试用的,不发放薪酬.2、新招聘员工当月上岗出勤不满10日 (包括10日)的,本月不予结算工资,下月一并发放。3、新招聘员工在10日内离职的(包括辞职和辞退),不予结算工资.新
4、招聘员工上岗超过10日,但是在试用期被辞退的,可支付试用期的薪资。4、公司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根据所在岗位来确定,开始计发工资的时间以员工在人力资源部的起始注册时间为准。试用期的员工只计发基本工资和本岗位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公司福利、补助等。5、员工转正时,人力资源部会同其上级主管,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试用期末的考核成绩,确定员工所在岗位的级别,财务部根据此级别确定工资.转正后的员工除计发本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还可以享受公司相关福利、补助等。5、对于工作贡献突出的员工,其上级主管可以申请给予加薪。由其上级主管填写请示卡上报,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进行考核确认,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
5、执行加薪.对于在工作中表现欠佳的员工,其上级主管可以提议给予降薪。程序同上。对于全公司的薪资普调,人力资源部要组织全员考核,考核达标者方可享受薪资普调。6、所在部门业务繁忙时,确需增加临聘人员,公司将优先考虑内部人员的流动。内部流动人员在借调到该部门时,工资在其原工资的基础上,参照新任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核算。四、薪资核算办法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薪资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财务部负责对员工薪资管理的审核、执行、解释工作.2、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已核实的考勤情况、岗位工资标准以及员工转正情况、奖罚情况等,编制工资表,报总经理审核确认.3、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财务部根据工资表于每月10日发放上
6、月工资.4、员工工资如有因加班或缺勤需要补发或扣发日工资的情况,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员工当月实出勤与应出勤一致,即为满勤,计发正常月工资,不因大月、小月等月份差异补发或扣发日工资。5、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如有员工月工资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的,由财务部计算出应纳税金额,公司统一代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6、各种假期工资的结算参见第二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假(国家法定假日共11天,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符合婚假、产假、丧假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第二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带薪假规定发
7、放工资;超过期限的按事假处理,不计发工资。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具体参保办法如下: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要求,为员工参保新增社会保险的条件是:在本公司工作并转正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男性员工年龄40周岁以下,女性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2、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对公司的实际贡献,经公司会议讨论酌情考虑,可以适当放宽参保条件。3、在参保范围内,本公司员工如在其他企业参保,可转移保险关系,如果放弃转移,本公司不予补贴。4、养老保险按本地区基数上缴,参保员工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代缴,从工资中扣除。5、在公司参保社会保险后,不再报销医疗费。6、公司每年1月、7月分两批给上半年、下半年转正的员工申报参保社会保险.六、意外保险公司为特殊工种、高风险岗位的已转正员工(60周岁以下)参保商业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