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名 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证书等级 乙级发 包人设 计 人签 订日 期二一二年五月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委托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工程任务名称工程量清单编制.第二条 勘察设计任务依据受甲方委托。第三条 工程概况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km,拟建为级公路,设计车速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四条 双
2、方责任(一)甲方责任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二)乙方责任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第五条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整(¥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设计费,计元,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第七条其它约定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 双方签章委托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 月 日(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 月 日(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