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17.54KB ,
资源ID:3967765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96776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水利风景区管理细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水利风景区管理细则.doc

1、****水利风景区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涵养水生态,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依据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水利风景区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第四条  水利风景区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注重保护、合理利用、持续发

2、展的原则;以培育生态,优化环境,保护资源,有利于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 第五条  水利风景区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设立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落实专管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按照水利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水利风景区划分为国家、省、市三级. 依据《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总体评价分不少于150分的风景区可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评分为120~149分的风景区可评为省水利风景区;总体评分为90~119分的风景区可评为市水利风景区。 第七条  设立水利风景区

3、应当符合《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提交下列材料: (一)《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二)景区划定范围及批复文件; (三)景区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五)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六)《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七)《水利风景区规划》或《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及景区所在地市、县政府批复文件;(创建市水利风景区可只编规划纲要) (八)申报水利风景区审核推荐文件; (九)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必须提交省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或国家其他部门批准文件;申报省水利风景区必须提交市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

4、或省级其他部门批准文件; (十)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十一)景区管理规章制度等; (十二)景区介绍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影视材料及解说词); (十三)景区自评表; (十四)附件. 第八条  设立国家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由省水利厅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水利部。 设立省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省水利厅评定公布,并报水利部备案。 设立市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水利风景

5、区评价标准》进行评定公布,并报水利厅备案. 第九条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水利风景区规划》或《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水利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水利风景区的规划编制应遵循《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 水利风景区的规划纲要及规划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十条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利风景资源评价;   (二)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三)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五)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6、   (六)水利风景区投资及效益分析。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与水利规划、区域社会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  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景点和保护地带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和重要景观建筑的设计方案等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水利风景区的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第十二条  省以上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由省水利厅提出审查意见,市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分别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景区详细规划,由景区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省水利厅备案。 调整水

7、利风景区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  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结合水利工程进行.不得影响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管理,不得侵占水工程管理设施,不得影响水环境和污染水体。     第十四条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与保护制度,做好水、土、生物及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宜林、宜草区域按照生态和美化要求修复植被,完善环保、卫生、消防、救护等公共设施,保证水利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水利风景区可以专设景区管理机构,也可以由水工程管理机构兼管。 景区管理机构变更的,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水利风景区内禁止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损

8、毁水工程、水景观及景区公共设施等行为。     第十六条  在水利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各种水上活动;   (二)采集标本或野生药材;   (三)设置、张贴标语或广告;   (四)各种商业经营活动;   (五)其它可能影响生态或景观的活动.     第十七条  水利风景区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落实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安全保障设施,保障游览安全和水工程的正常使用.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源调度,确

9、保水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第十八条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景区综合效益发挥,并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景区管理和经营情况. 第十九条 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水利风景区实行定期复查制度。景区自审批设立之日起满2年以上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对景区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撤销水利风景区。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设立、建设水利风景区,或者违反本细则规定开发水利风景资源、经营和管理水利风景区的,由其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损坏水利风景区内资源、设施、设备或有其它违反水利风景区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