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转让方:肖才让(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魏吉宏(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合法拥有 6.1%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6.1股权。鉴于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拥有的6。1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股权转让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4、甲、乙双方应配合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临潭县吉宏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受让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