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习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生能学到一技之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应遵守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有在教室内部大声喧哗、打牌、下棋、接打手机等一系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三、无故旷课(含折算的旷课)者,将根据旷课节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无故旷课达1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2)无故旷课达15节者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20节者给予记过2次的处分,3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无故旷课达到两周者,视为辍学。(4)受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应写出书面检讨并经家长签名后交给班主任;受两次以上记过处分的,班主任将处分结果存入学生学籍档案。(5)班主任要把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在学生缺勤情况告知书上签名. 四、学生在学习辅导期间不得吸烟、赌博、酗酒,如被发现一次给予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取消学籍)。 五、有顶撞、辱骂等严重不尊重教师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扣除助学金、取消学籍等处理。 六、学生学习时,应专心听课,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操作训练. 七、机房培训时,按固定机号上机操作,对财物有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八、学生在学习、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慈云实验中学2013年9月